勞工界就「四選三」方案遊行

建議有共識修訂先行立法
26/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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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李靜儀(右)及梁孫旭(右二)帶領遊行。(陳宇東攝)

政府修改《勞動關係法》草案,勞工事務局表示,政府將於下周三(12 月5 日)召開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會議討論,爭取透過協調收窄雙方分歧、凝聚共識,盡最大努力平衡勞資雙方權益。勞工局表示,倘若雙方同意把已有共識的修法建議先行送交立法會,政府會予以配合。

由多個勞工團體組成的「打工仔大聯盟」,昨(25)日下午發起遊行,要求把疊假和產假等七項優先修訂內容先行立法,並呼籲當局撤回「四選三」調假方案。遊行代表指約有300至400人參與,因天雨影響出席人數較預期少,隊伍於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出發,並遊行至政府總部遞信表達訴求。

遊行人士:「四選三」方案拖延立法進度

就政府指已將有關方案提上社協討論,參與遊行的吳先生(下圖)表示,希望「四選三」方案帶到社協討論時不要一拖再拖,並盡快推出勞方較有利的條件,作優先立法。被問及勞工局近日回應指方案並沒有削減僱員權益,吳先生稱,若然如有關方面所言並沒有削減僱員權益,能說服勞方的話,就不會有數百人冒住雨「行出嚟」,他續指「四選三」調假方案根本「換湯不換藥」,政府把有關方案與疊假補假等已有社會共識的項目捆綁立法,是拖延立法進度。遊行代表又指會於下周三約見勞工局表達訴求。

遊行隊伍於昨日下午約4時30分由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出發,高舉橫額和標語表達訴求;隊伍途經水坑尾,進入南灣湖畔,最後到達政府總部遞信後和平散去。據治安警稱,遊行高峰時共約340人參與,派出約50名警員維持秩序,參與人士在警員協助和指引下和平有序地表達訴求,整個遊行活動秩序良好,過程順利。

政府:積極跟進《勞工法》修訂工作

政府修改《勞動關係法》,建議將其中四日強制性假日,由勞資雙方協商將其中三日改在公眾假日休放,此「四選三」方案受到勞工界大力反對。勞工事務局表示,政府將於下周三(12月5日)召開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會議,繼續爭取透過協調收窄雙方分歧、凝聚共識,盡最大努力平衡勞資雙方權益。倘若雙方同意把已有共識的修法建議先行送交立法會,政府會予以配合。

勞工局重申,有關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機制的修法建議,並不涉及修改現行《勞動關係法》規定的十天強制性假日的日數,以及對強制性假日提供工作後的補償規定,若僱主要求僱員在所選定的公眾假日工作,僱主仍需按強制性假日的規定作出補償,即俗稱的「三工」,故不會削減僱員享受強制性假日的權益。

同時,修改《勞動關係法》屬2018年的法律提案項目,勞工局表示,特區政府一直持續跟進相關工作,從沒有拖延。是次《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內容中,還包括增設五個工作日的侍產假、將產假日數由56日調升至70日,以及引入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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