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已完成討論《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為落實完善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的施政工作,特區政府於今年初進行了為期四十五日的公開諮詢,就調整《勞動關係法》中有關產假及年假的規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諮詢期內,勞工事務局共收集到10,025份意見,並整理出約63,000條具體意見及建議。經深入分析及充分考慮社會各界的意見後,特區政府制定了本法案,期望在逐步提升僱員勞動權益的同時,兼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承受能力,達致勞資雙方利益的適當平衡。
在產假方面,法案建議將現行《勞動關係法》規定的70日產假調升至90日。其中,60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30日則可由女性僱員因應自身需求,決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為在職女性提供更具彈性的家庭照顧支持。
與此同時,法案首度引入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新機制將以現行的6個工作日為起始日數,隨後僱員的年資每滿2年,其年假日數將增加1個工作日;當僱員年資達到12年以上時,年假日數最高可達12個工作日。此外,法案亦同時修改了《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中關於因成為母親而缺勤的規定,將因非自願流產而缺勤的上限調升至90日,並完善活產嬰兒死亡後的缺勤規定,以全面提升女性僱員的福利保障。
法案建議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最後,公開諮詢期間亦有較多意見提倡產假報酬補貼措施恆常化,特區政府將會在政策上對此作相應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