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導師可申請於內地任教

教青局:非兩地教師資格互認
26/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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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非兩地教師資格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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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非兩地教師資格互認

青局局長老柏生認為計劃可讓本地導師有更多的選擇,以助他們融入大灣區,甚至在其他地區發展。)

據教育部本月初的消息表示,港澳台居民可申請內地中小學教師資格,如在內地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根據自願原則,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今日(26日)澳門教青局局長老柏生受訪時認為這是一個好消息,可讓本地導師有更多的選擇,以及助他們融入大灣區,甚至在其他地區發展。當局目前已與教育部有初步溝通,共同探討澳門哪些方面可提供協助,例如本澳教師有意考取資格或需提供刑事紀錄證明書(行為紙)等。另一方面,當局正計劃實行措施,助教師們申請考試資格,包括現時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他們考試費用等。老柏生重申,該計劃並非是兩地間教師資格互認。至於是否擔心流失本澳師資,老柏生則稱,日後當局透過獎勵及培訓計劃,期望以優越就業環境吸引本地導師任教。

(編輯:林思穎)

教青局期望透過獎勵及培訓計劃,提供優越就業環境吸引本地導師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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