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本地中小企應對經濟下行

經濟局三項援助可調整還款額

經濟局為支持中小企業應對近期經濟下行而可能出現的財務困難及紓緩經營壓力,推出「調整各項援助計劃的還款」短期措施,對於尚未完成還款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青年創業援助計劃》及《受「天鴿」風災影響的中小企業特別援助計劃》受惠企業,可向經濟局提出調整還款申請,將最近一期未償還援助款項申請下調至1,000澳門元,其餘欠款項將在餘下還款期內平均攤還。當局估計適用於今次措施企業達9,700多家。 在上周五的新聞發布會上,經濟局副局長劉偉明表示,截至今年10月31日,上述三項「援助計劃」合共批出17,666宗申請,批給金額合共52.6億澳門元;仍在還款中的個案有10,005宗,貸款餘額合共26.6億澳門元。 受環球經濟不明朗因素影響,本澳經濟出現短期波動,且面對下行壓力,為協助及支持中小企業應對,在現行各項援助計劃行政法規的框架下,當局再推短期措施,允許各項援助計劃的受惠企業申請「調整還款」,藉此支持中小企業應對近期經濟下行而可能出現的財務困難。 經濟局稱,有關措施只適用於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的還款,而每間受惠企業最多可申請調整還款兩次。 倘處於最後一期還款,或已被取消援助批給的企業,則不適用於有關措施。有需要申請調整援助還款的企業,可於經濟局網頁下載並填妥專用申請表格,遞交至經濟局各服務櫃台,或可透過傳真2875 5011或電郵smes.info@economia. gov.mo提交。倘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88-2088或透過WhatsApp/WeChat62979762與經濟局聯繫。

18/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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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首推「粵澳共享貸」服務

助力澳企在橫琴創業發展

由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聯合主辦的「慶回歸廿載澳門橫琴科創青創企業對接會—中銀投貸聯動暨粵澳共享貸首發」於上周五(15日)下午假珠海國際會展中心舉行。會上,兩行首次推出「粵澳共享貸」的專屬授信服務方案,助力澳門科創青創中小企業來橫琴自貿新區創業發展,破解澳資雙創中小企在內地的融資難題,吸引超過130家企業參與會議。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副行長蔡春彥致辭時表示,澳門獨特的政策優勢、社會優勢和「一中心一平台」定位,有利於吸引外部資本、技術和人才聚集。兩地中銀將以粵澳金融合作為依託,不斷豐富跨境股權、債權融資的服務種類,讓澳門與橫琴成為科技創新的「試驗田」,助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取得新成就。 橫琴澳企超1,900 家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李瑞強致辭指出,橫琴新區為澳門青創科創企業投資創業營造良好的環境,目前在橫琴註冊的澳門企業已超過1,900家,未來將繼續助力青創科創企業走向資本市場,增添創新動力,希望以金融為樞紐,帶動更多澳門企業到橫琴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活動中,廣東中銀、澳門中銀與橫琴金投簽署了投貸聯動合作協議,集合兩地商業銀行與金融投資集團優勢,共同以投貸聯動為橫琴註冊的澳門科創青創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廣東中銀、澳門中銀與廣州科金簽署戰略合作協定,三方立足粵港澳大灣區「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以中銀為橋樑連接廣州與澳門的科技金融合作。同時,澳門中銀、中國銀行橫琴自由貿易區分行與首批共12家「粵澳共享貸」澳資科創青創企業,簽署了綜合金融服務協

18/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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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政發局舉報調查結果出爐

廉署:招聘不符公平公開原則

廉政公署已完成調查米健在擔任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及前政策研究室主任期間多項不規則行為,廉署認為舉報信大部分內容無法證實或不構成違法,但政發局以非公開方式招聘人員做法,不符合公務人員招聘法律制度所倡導的公平、公開原則。 廉署今年6月收到下款為「政發局工作人員」的舉報信,提到的多個事項,包括米健對待他人的態度、平時慣用「教授」的稱呼、分拆外判課題規避招標、巧立名目外出考察、重複製作部門招牌、在局內擺放乒乓球台、在辦公室內吸煙等,經查有的投訴內容與事實不符,不存在違法或違規情況,有的明顯不屬於廉政公署有關濫用職權或行政違法的調查權限範圍。 關於舉報信指米健任人唯親,未經開考招收自己的研究生進入部門工作問題,廉署調查發現,前政研室及政發局確實曾以免除公開開考方式,透過個人勞動合同聘請多名研究員,當中包括舉報信所指六名人員,入職前與米健相識或有一定交集,當中有曾是他的博士研究生,有的是經他過往同事推薦,有的是他在參加學術研討會時相識。 長期免除公開開考招聘調查中,政發局領導及主管表示,由於該局工作性質特殊,對研究人員素質要求非常高,不僅需要擁有博士學位及相關工作經驗,而且在通過嚴格背景審查後方可入職。由於公職法律規定高級技術員入職學歷要求是學士學位,經徵詢行政公職局意見後,前政研室認為無法以中央招聘方式聘請相關研究人員,所以長期以來是透過免除公開開考並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進行招聘。 米健向廉署表示,在政研室成立之初,曾嘗試在本澳物色符合資格的政策法律範疇研究人員但不成功,經與行政公職局商議並經上級同意後,開始在外地尋找合適研究人員,透過不同方式挑選合適應聘者。 為落實招聘事宜,前政研室主任、副主任及首席顧問會組成典試委員會,邀請應聘者參加入職考核。考核方式一定包含面試,至於筆試則視乎典試委員會認為是否有需要測試應聘者的文筆而定。經考核成績合格者,前政研室主任會撰寫報告建議聘請。據資料顯示,所有獲邀參加考核的人員均取得合格的成績,並最終都成功獲前政研室招聘入職。 廉署分析後認為,雖然前政研室不經公開開考以個人勞動合同聘請專業研究人員做法並未違法,但挑選應聘者方式存有缺陷,不符合公務人員招聘法律制度所倡導的公平、公開原則,難免使公眾產生任人唯親質疑。認為政發局應深刻檢討人員招聘程序,嚴格遵從公職法律有關公開招聘的規定,杜絕濫用豁免開考機制情況。 政發局:深入檢討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對於廉署調查報告的結論和批評意見,表示尊重和重視。政發局將根據廉署報告內容和批評,對相關工作進行深入檢討,總結經驗,修正缺陷,以便今後更好工作。

18/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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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澳門環境、人口等特性

研究建議收費機制參考港台

澳門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研究報告提到,基於澳門的地理環境、城市發展、人口密集程度等特性,建議參考香港,台北及首爾的生活垃圾收費機制。當中,依據香港及台北的經驗,從提出有關「垃圾收費」的構思到真正落實,均需要多年的準備時間,如香港自2010年初提出至今已接近十年,當中包括進行可行性研究,建設所需的配套設施及回收網絡,調整部分垃圾丟棄方式,推動及宣傳教育,構建合適監管制度及進行立法等籌備工作均需持續及有序推行,以創造推行垃圾收費的社會條件。 研究比較及參考了六個國家或地區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模式,包括香港,台北,廣州,首爾,日本及德國。香港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正處於立法審議階段,計劃以按量收費模式實施,目的旨在提供經濟誘因,推動市民達致源頭減廢目標。方案建議向家居住戶及部分工商業單位以使用指定垃圾袋型式實施按量收費。而少部分工商業單位則以「按重量」的「入閘費」型式收費。 台北,首爾,日本及德國都是實施按量收費以推動源頭減廢及分類回收。台北及首爾的家居住宅必須使用政府指定的垃圾袋棄置垃圾。工商業方面,每天棄置少於30公斤垃圾的工商業單位可使用指定垃圾袋,而棄置多於30公斤垃圾的工商業單位需按其垃圾重量,於垃圾處理設施須繳付「入閘費」。德國實施不同型式的垃圾按量收費,包括使用指定垃圾袋,記錄清空垃圾桶的頻率及垃圾箱載重收費。廣州則實施定額生活垃圾收費,此方法是按不同地區及地居民及本地居民劃分),向住戶徵收定額的月費。

15/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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