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鴿」風災至今逾半年,廉政公署「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式的調查報告」和行政長官委任的「8.23風災專案調查委員會」,報告均明確指出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涉嫌疏忽職守,社會一直要求官員問責,但涉及的紀律程序遲遲未有結果,退休基金會日前更批示馮瑞權可獲發高達每月近八萬元退休金,引起民憤,批評現時問責制存在缺失,利用制度漏洞申請退休規避問責,必須盡快堵塞漏洞。 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在颱風「天鴿」吹襲後次日申請退休獲准,上月更獲退休基金會確定可由去年11月27日退休開始計算退休金。此前,氣象局前副局長梁嘉靜申請終止定期委任亦獲批准,返回原第二職階首席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職位,每月繼續領取薪酬58,000元。當局批准兩人申請,雖合乎法律規定,但不合情理,反映問責制存在缺失,官員利用制度漏洞,以申請退休規避問責,根據《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官員申請退休獲准後,縱使其後被提起紀律處分,最嚴重只是停發四年退休金。 廉政公署的「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式的調查」和行政長官委任的「8.23 風災專案調查委員會」,先後在去年10月19日和11月21日發表調查報告,直指馮瑞權和梁嘉靜涉嫌有違紀責任。兩份報告都已就事件公開調查結果,「紀律程序」應有足夠證據進行,卻至今仍未有結果, 因此, 社會有意見認為, 要彰顯高官問責,在進行紀律程序期間,應要暫時中止有關退休或調職申請,以及領取退休金等程序,直至紀律程序結果公布再進行相關申請審批,並根據事件複雜性,訂定紀律程序應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不應無了期進行。 「天鴿」重創澳門,但至今未有官員問責,被普遍認為在有不可推卸責任的氣象局領導,依然每月拿取高薪,令社會對高官問責呼聲日高。 政府十年前已提出高官問責制,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去年底曾在立法會表示,政府一直重視構建問責制,無論是行政、法律、政治、道德方面的問責,都建基於一個制度之下。公職人員若違反一般或特別義務,有其紀律責任,在執行職務時存在不法行為,要負上民事及刑事責任。天鴿風災已過去逾半年,仍未有官員需要問責,當局有需要盡快提起問責,以慰罹難者在天之靈。
立法會昨(3)日舉行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並表決《設立市政署》法案,最終以27票贊成、三票反對一般性通過。法案建議,市政署下設市政管理委員會及市政諮詢委員會,前者由不多於八名成員組成,後者由不多於25名成員組成。兩個委員會的成員皆由行政長官在具有服務社會、服務市民的熱忱和履歷,且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合資格人士中委任。 對於新的市政機構,議員存在不同意見,馬志成(圖)、陳華強及黃顯輝等議員表態支持,而議員區錦新等人則表示不同意見。區錦新指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有市政機構此一界別,代表市政機構並非一般的政府部門或社團,而需要民意代表參與。他很遺憾未能引入民選機制,認為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與是否民選,並不矛盾。 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議員表示,設立市政署是為了完整履行《基本法》及憲制責任。陳海帆續稱,市政署與特區政府是委託關係,受政府監督,因此由政府委任組成、不會由選舉產生,與香港的區議會沒 有可比性。陳海帆亦指出,政府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包括青年、專業人士或社區工作者,自薦擔任諮詢委員,政府對此持開放態度。
新口岸皇朝區一間地產公司, 昨(3)日凌晨發生火警,懷疑因充電寶過熱引致爆炸起火,地產公司陳設燒毁嚴重,大批文件受損,天花板裝飾塌下,櫥窗落地大玻璃破碎,碎片散滿地,幸事件中無人受傷。
由善牧中心及澳門家暴受害人互助會合辦「結伴同行家暴個案經驗分享會」,昨(3)日於理工學院舉行。活動近200人參加,大會邀請多名嘉賓作專題 分享,當中包括探索社工對家暴問題認知,性別主流與家庭暴力及家暴受害人經驗分享等。 社會工作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鄧玉華致辭表示,就《家暴法》立法後,相關政府部門設立常規合作機制,定期就家暴問題探討研究及檢討,當中部門包括社工局、教青局、衞生局及警方等共同努力,提供輔導支援工作。鄧玉華又指,《家暴法》生效後局方工作順暢,在2016年《家暴法》生效後首三個月,總共有31宗確定家暴,平均每月為10.3宗,而在去年當局接獲2,200多宗家暴通報,最終確定家暴案為96宗,平均每月為八宗,局方在未來持續監察數據變化,希望家暴數字繼續下降。 首地將家暴列為刑事案澳門理工學院社工課程講師何穎賢關注到本地社工對家暴認知問題,她表示,家暴個案主要從人權及性別角度出發,而研究報告顯示,本地社工處理相關個案時較少從這兩個方面看待;澳門在處理家暴案件時主張刑事方向,是首個華人地方將家暴事件刑事化,在法例保障上較鄰近地方完善。她又指,本澳現時在調查家暴案件中,如何界定是否屬於家暴,專業人士與警方及司法部門的界定存在差異,需要有跨專業協作會議,據了解, 政府正在嘗試處理中。 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援梁麗清稱,過去的研究發現,前線工作者在處理家暴問題有偏見,如果政策本身只從家庭完整性出發,而非女性權益,會令女性不斷受到傷害。
第18屆中國飯店金馬獎頒獎禮日前在海南三亞亞特蘭蒂斯酒店舉行。「食在澳門有限公司」首次順利完成澳門區推薦、組織評審單位的評審工作,率領澳門代表團前往三亞與全國知名品牌角逐美食殿堂級殊榮,不負「美食之都」美譽,澳門代表團在頒獎禮上連掃18個大獎,包括「食在澳門」勇奪「澳門餐飲創新O2O模範企業」獎,是首次有澳區代表獲得該殊榮,「食在澳門」行政總裁還獲得「澳門餐飲業年度十大影響力人物」。 「食在澳門」行政總裁李蔭良表示,「能率領澳門餐飲代表團參加今屆中國飯店金馬獎,與多位行業先導一同見證這個全國性盛事,對本澳餐飲業發展有積極作用;能夠順利完成今屆評審工作,並向全球展示澳門「美食之都」獨特魅力及文化,全賴主辦單位和中國餐飲業界對『食在澳門』的信任。」中國飯店金馬獎是全球文化旅遊及酒店業至高榮譽之一,經過18年塑造和傳播,在亞太地區乃至全球享負盛名。第18屆中國飯店金馬獎上月22日在中國三亞亞特蘭蒂斯海南省酒店舉行頒獎禮,出席嘉賓2,000餘人,其中150多位是粵港澳大灣區的餐飲代表,獲獎者被業界公認為行業標杆。
明天(5日)清明節,配合市民前往掃墓,多處道路實施臨時交通安排;同日「孝思接駁專線」巴士開通,免費接駁市民前往掃墓地點與氹仔市區,交通事務局呼籲市民留意,並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掃墓。 明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澳門半島近美副將大馬路虔信街實施封閉交通;氹仔介乎高勵雅馬路與偉龍馬路間一段氹仔雞頸馬路(由高勵雅馬路往孝思墳場再往偉龍馬路方向)、路環介乎譚公廟前地與鄉村馬路886號間一段路環鄉村馬路(由譚公廟前地往鄉村馬路886號方向)改作單線行車。同日,虔信街、西墳馬路近聖味基西洋墳場、氹仔雞頸馬路近孝思墳場路段,以及及介乎路環市政墳場與鄉村馬路886號間一段路環鄉村馬路部禁止泊車。 為方便市民前往掃墓,接駁掃墓地點與氹仔市區的「孝思接駁專線」,明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運作,約五分鐘一班,免費搭乘。 「孝思接駁專線」總站設於「湖畔大廈」,開出後經「雞頸馬路臨時站-1 」、「雞頸馬路臨時站-2 」及「亞利雅架前地/泉悅」返回總站。 交通局呼籲市民留意臨時交通安排,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如須駕駛車輛,建議可使用湖畔大廈公共停車場,再轉乘免費接駛巴士前往。
由勞工局、澳門職安健協會及工聯總會合辦的「2018職業安全健康嘉年華」,將於下周日(8日)假祐漢公園舉行。主辦方昨日下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冀透過活動宣傳職業安全重要性,配合政府正在修訂職業安全法例作諮詢。 職業安全健康協會會長高志良表示,今年已是第十年舉辦「職安健嘉年華」活動,亦樂見職安健推廣在本澳略有成效;今年嘉年華活動主要放在酒店業、餐飲業及建築業,因上述行業發生工傷意外較多,因此希望能加強推廣。 高志良又指,過往十多年一直為職安健在本澳進行推廣,而勞工局亦投入大量資源,推動職安卡及開辦相關課程等,最近亦為修訂相關職業安全法例作諮詢,在各行各業收集相關意見,畢竟原有法例已由1991年沿用至今已近30年,希望政府能盡快完成修訂,更新安全守則和器械,讓工人能按照指引工作,更清晰制訂有關地盤安全人員需就工業事故負起刑責的條文。
高分貝喇叭播放如《小蘋果》等熱門歌曲、再配以數十名中年婦女大跳扭秧歌的「廣場大媽舞」,近年被批評嚴重擾民,祐漢區祐漢公園昨早發生一宗疑有人不滿「廣場大媽舞」,竟以氣槍射出殺傷力巨大的鉛製BB彈,公園中兩名中年婦女幸好左肩及右腳被擊傷,若被擊中頭臉,後果堪虞。 對於警方在現場撿獲的兩枚鉛製BB彈,本澳一間槍店負責人昨日受訪時表示,兩枚俗稱「痰罐仔」的鉛彈,相信是由長槍管氣槍由30至40米遠射出,這類子彈只會向持槍牌的專業運動員出售,不會售予一般客人。換言之,涉案者若非合資格人士,有可能涉嫌私藏違禁武器。 另外,現場消息稱,20多日前曾有人持氣槍衝上祐漢公園舞台,開槍射向跳舞的大媽,導致兩人腳部受傷流血,又揚言不准她們佔地唱紅歌,事後有人被警方帶走調查。至於是次事件是否與上宗有關連,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中國首座太空實驗室「天宮一號」北京時間2日上午8時15分重返大氣層,經歷墜落過程中的分解與燃燒,部分殘骸可能落入南太平洋中部海域,結束它近七年的太空之旅。「天宮一號」是中國首個目標飛行器,更是太空中第一座「中國宮殿」。透過「天宮一號」,中國航天工程完成數不清的里程碑。與此同時,「天宮二號」早已升空,中國太空站的建設也有序進行,當「天宮一號」終於回歸地球,流星一般在南太平洋上空謝幕時,更精彩的中國航天戰略發展,正要翻開新的一頁。
24名男女,包括韓國女子及內地人,當中有學生、賽車手、商人、建築經理、蛋糕師和瑜珈教練等,在新口岸一娛樂場酒店的夜總會內一個包廂內舉行毒品派對。司警接獲舉報掩至突擊搜查,搜獲一批毒品及拘捕24人,送往山頂醫院進行驗尿檢查,當中七男九女對毒品呈陽性反應,涉嫌吸毒,另一男子涉嫌販毒,供應毒品,餘下三男四女未測出有吸毒,但懷疑涉及毒品犯罪,以嫌犯身份一併移送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