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口管理廳長葉華雄

涉受賄一審罪成 表明上訴

海事及水務局港口管理廳前廳長葉華雄涉嫌觸犯《刑法典》所規定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濫用職權罪,初級法院昨日判處葉華雄罪名成立,兩罪併罰,判處入獄兩年六個月,不得緩刑。葉華雄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明上訴,法庭接納檢察院意見後,對葉華雄採取定期報到的強制措施。 案中其餘兩名被告,被控行賄的52歲船公司總經理被判入獄一年,不准緩刑;涉嫌作假證供的25歲男子被判處九個月徒刑,緩刑18個月。三名被告中,只有葉華雄出庭聽取宣判。 廉政公署於2015年揭發事件,指當年年初調查海事及水務局一名領導及一名主管涉及受賄的案件時發現,港口管理廳前廳長葉華雄於2012年至2015年間,多次利用其職權向涉案船務公司負責人索取及收受船票、酒店住宿及餐飲等不法利益,還要求船務公司安排職位給其親友;同時,又要求預留外港客運碼頭的商鋪,供其親友營運。 調查又發現,葉華雄曾多次利用職權,協助涉案船務公司隱瞞海事及水務局,令該公司即使不遵守當局的指引及規定處理事務,仍可免於處分;另外,又涉嫌在《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及內港客運碼頭提供旅客服務》批給中,遊說上司不要分拆當中的保安服務,促成沒有保安業務的船公司得以承接服務。

24/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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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室偷拍男人沖涼「沙龍」

手機藏海量裸照 文職關員遭撤職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頁《警鐘長嗚》欄目昨日公布,一名海關男性文職人員於去年9月涉嫌以手機在一所大專院校的男更衣室偷拍。經調查發現,被告手機內藏有其他不雅照片及短片,並涉嫌多次在同一地點犯案。海關完成紀律程序調查,保安司司長於本月6日批示對其處以撤職處分。海關再次提醒轄下人員,必須注意個人操守及行為,切勿以身試法。 案發於去年9月7日,一名28歲在海關擔任文職的余姓男子,在新口岸一大專院校男更衣室內長椅坐著一段時間,他衣著光鮮,期間並沒有更衣或洗澡,而是持手機拍攝他人整個沖涼過程。 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查看該男子手機時發現大量男性沖涼時的照片和視頻,分別為去年7 月8日,9 月5、6、7 日,約有400 多個他人沖涼相片和視頻檔案,當中有八名受害人的容貌被攝進鏡頭,部分是這所大專院校的學生。治安警其後再到該男子家中搜查,發現電腦內還有大量相關照片和視頻。 另外,澳門海關沿岸巡邏處一名關員於去年11月1日下班交還佩槍時,涉嫌不遵照指引操作,引致槍械走火,事件中無人受傷。根據副關長於本年3月23日之批示,分別對兩名涉事人員科處停職處分,一名涉事人員科處罰款處分。 海關表示,將進一步檢討內部管理和監督機制,要求全體關員必須嚴格遵守槍械的保管及使用規定,杜絕同類事件再發生。

24/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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