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擬11月1日生效
08/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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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法擬11月1日生效
最低工資法擬11月1日生效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法案將在本(4)月內提交全體大會表決。(梁佩茵攝)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完成審議《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並簽署意見書;法案將在本(4)月內提交全體大會表決。法案列明生效日期為今年11月1日。

有傳媒提及國際勞工組織批評法案不納入家傭的做法。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引述政府數據表示,國際勞工組織 2013年報告指出,全球42.5%的家傭不享有法定最低工資,當局亦解釋家傭的僱主大多為自然人,本身都是「打工仔」,無法如企業般有能力支付僱員一定水平的薪金。

法案並不適用於家傭及殘疾人士,但政府表明會另立補充法規保障本地殘疾人士享有最低工資,並與「最低工資法」同日生效。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分別為按月計算報酬6,656元;按週計算報酬 1,536元;按日計算報酬256元;按小時計算報酬32元;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平均每小時32元。(編輯:梁佩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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