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留意】修改勞動關係法明生效

五日男士侍產假 70日產假
25/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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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25)日刊登第8/2020號法律《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律將於明日(5月26日)起正式生效(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法律對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的相關規定作出了修訂,以回應社會訴求及完善現行法律規定,使有關法律能更切合並滿足社會的實際狀況和發展需要,從而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法律修訂的內容主要如下:(1)五個工作日男士侍產假;(2)70日產假,並設有過渡性規定,訂明在法律生效後三年內分娩,且分娩之日勞動關係已超過一年的本地女性僱員,僱主須向其支付至少56日產假報酬,並由特區政府向有關的女性僱員發放產假報酬補貼(上限為14日基本報酬);(3)週假與強制性假日出現重疊時,重疊當日按強制性假日處理,僱主須在30日內安排僱員的週假;(4)就強制性假日工作後的補休,可延長至三個月內享受;(5)週假或強制性假日工作後,可選擇以「兩假」作為補償;(6)僱員因自身原因僅完成週假或強制性假日的部分工作時間,按比例計算有關補償;(7)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調升至21,000澳門元。(編輯:鄭健勳)

政府公報今(25)日刊登《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律將於明日(5月26日)起正式生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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