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夾心階層住房方案》

諮詢文本中的分配機制
30/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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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文本中的分配機制

為了更有效和有針對性地協助一部分有特定需要的本地居民置業安居,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本月中公佈了《夾心階層住房方案》(下稱《方案》)的公眾諮詢文本,希望蒐集社會各界對本地居民置業階梯增加夾心階層住房(下稱“夾屋”)這個置業途徑的意見。從特區政府推出夾屋的理念、澳門社會的現實情況和過往經濟房屋的實踐中分析,夾屋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不言而喻。因此,一個符合本地現實情況和廣受市民認同的分配機制(即《方案》第七節所指的“取得方式”)是這個《方案》得以有效落實,以及對本地相關社群發揮其長遠效益所不可或缺的一環。

為此,本文會就夾屋的兩種分配機制(即“ 抽籤方式”和“ 計分排序”)作出闡述和比較,藉以引起社會人士的關注和積極討論,並提出有建設性的觀點,供特區政府考量,令這個《方案》和相關法規在訂立過程中能夠更充分地考慮到社會的不同意見和實際期望。

計分制

在每個社會的發展過程中,不少家團和個人都會在置業上面對不同的經濟難題。因此,政府為一些特定社群提供資助是力求更公平地分配社會資源,以及保障社會穩定發展的合理施政。然而,公共資源有限,為了合理和有效地運用相關資源,可以制定一個計分排序的機制,就一些特定的項目對符合受助資格的家團或個人給予評分,然後按分數的高低列出不同申請家團或個人在某一時期內獲得資助的緩急先後次序。原則上,分數越高者可以越早獲得相關資助和選擇物業。

一般而言,這些評分項目包括申請者的年齡、收入、一些特定的家團成員數目和類別、申請時的實際居住條件和經濟狀況等(例如年齡越大,分數越高;或在申請時已擁有物業人士分數較低等)。而根據在各個項目中不同組別所獲得的分數總和產生的排序,相關申請者便可以有序地獲得政府的資助。實踐中,這個機制最大的優點是申請者事先知悉和理解量化(計分)過程,在作出申請時對自己可以獲得的分數早有盤算,因此當政府按照申請者得分高低順序作出分配時,出現重大爭議的機會甚微。

然而,計分制應採納什麼評分項目,以及對不同選項內的各個組別所訂立分數的高低是否“ 合理”卻往往會引起一些爭論。此外,當政府的資助房屋(例如現時特區政府有意推出的夾屋)數量供不應求時,總分“ 高”亦未必能在短期內獲得相關資助。

抽籤制

考慮到資源不足的事實,以及計分制在設置上有可能面對的一些爭議,另一個選擇是通過抽籤制進行分配。原則上,當合資格的申請者數目大於某一時期內政府計劃提供的資助房屋數量時,可以通過一個隨機或預設的抽籤機制來進行分配。在分配過程中,最終的分配結果不會受評分準則影響。因此,這個機制最大的優點是通過一個相對簡單的行政過程分配有限的公共資源。與此同時,同一組別內每個符合資格的申請人獲得相關資助的機率(機會)是相同的。

然而,與計分制相似,倘若政府資助房屋的數量落後於社會需求,不少有實際和迫切需求但“ 運氣差”的群體有可能無法在合理時期內獲得相關資助。此外,由於中籤的合資格申請者選擇物業的次序是取決於被抽出的先後次序,因此亦有可能被認為不公平(例如一些輿論往往會指出“ 運氣”是一個申請家團或個人最終能否選取一個較理想樓層或景觀的單位的主要因素)。

積極和正面參與諮詢的重要性

從以上闡述可見,不同的分配機制各有長短。實踐中,一個社會在選擇其公共資源的分配模式時必須充分考慮不同發展時期的實際結構和需要。與此同時,由於每一時期的資助方案由籌劃、接受申請和房屋興建需時數年,因此為每一輪的夾屋設立申請名單有效期是一個合理的安排。

在一般情況下,由於任何一個分配機制均各有利弊,沒有一面倒的優勢,因此主流意見是政府制定和落實最終資援方案的重要基礎。為此,在是次諮詢中,我們應踴躍表達意見。除了對“ 諮詢意見表”內的相關建議項目作出回應外,我們亦可以通過當中的“ 其他意見”一項,提出一些特區政府未及思量的實際問題。比方說,在計分制中,在過往申請中達到某個分數但屢次未能獲得分配的申請人應否獲酌量加分?又或者在抽籤制中,未能被抽中的申請者在下一次重新提交申請時應否獲納入一個特定組別內按一個合理的比例進行抽籤?只有集思廣益,這個《方案》在落實時方能得到社會廣泛認同,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

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商業經濟學副教授 蕭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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