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方案提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委會將承接原珠海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確保有關政策和工作有序銜接、平穩過渡。
執委會發出的公告指出,原珠海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存續期間,在合作區範圍內,因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合同約定、單方承諾等形式設立的權利和義務,執委會將在職責職權範圍內承接,繼續依照法律、約定和承諾等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原珠海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實際內容若不抵觸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且有必要在深合區繼續適用,可繼續實施,但在具體適用時,將會作出必要的變更或限制,以符合總體方案。(編輯:梁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