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澳暫有2,910間外賣店完成登記,市政署提醒,倘違返登記制度可被科處罰款。(資料圖片)
《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自去年11月15日生效至昨日,全澳已有2,910間外賣店完成登記。市政署表示,目前已巡查2,120間次,並向一間被稽查人員屢次勸籲但至今仍未依法辦理登記申請,卻持續經營的外賣店作出檢控。
市政署再次提醒業界,所有外賣店須在開業前完成登記,並必須在實體店當眼處張貼登記證明。若是透過互聯網或手機應用程式進行經營或推廣,則須於媒介上顯示場所登記編號。同時,外賣食品網絡交易平台業者須確保進駐平台的所有外賣店已完成登記並將其登記編號顯示於平台上,以便消費者查閱及辨識。
市政署並提醒,消費者揀選已依法完成登記的外賣店,可瀏覽市政署食安資訊網「已領有登記證明的外賣食品活動場所」專頁,直接以外賣店登記編號、場所名稱或地址進行搜尋,以便更清晰了商戶是否已依法進行登記,亦可致電食安專線2833 8181查詢。
由去年底起,市政署一直持續巡查外賣店,至今已巡查2,120間次。期間,稽查人員除檢查場所的整體衛生狀況外,亦檢查外賣店的登記證明和場所營運條件,倘違返登記制度及相關規定,可被科處5,000至35,000澳門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