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勞動債權保障基金

基金監督實體改為經財司
23/0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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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監督實體改為經財司

行政會今(23)日公布完成討論 《修改第 24/2015 號行政法規(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為配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的規定,法規將勞動債權保障基金的監督實體調整為經濟財政司司長,同時因應實際運作及需要,調整監督實體的職權及基金財政管理方面的規定。(編輯:郭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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