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勞動債權保障基金

基金監督實體改為經財司
23/06/2023
12369
收藏
分享
基金監督實體改為經財司

行政會今(23)日公布完成討論 《修改第 24/2015 號行政法規(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為配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的規定,法規將勞動債權保障基金的監督實體調整為經濟財政司司長,同時因應實際運作及需要,調整監督實體的職權及基金財政管理方面的規定。(編輯:郭善如)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