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本澳近期多宗火警均疑為有人亂丟煙蒂引致,司警昨日發出「警情通告」,提醒即使火警僅是過失造成,但肇事者同樣構成犯罪,嚴正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倘若目睹有人縱火,請立即向警方舉報。司警指出,前晚發生在筷子基快富樓的一宗火警,女戶主掛在露台外的運動褲突然燒著,赫見一根未熄滅的煙蒂黏著褲管,相信是上層缺德住戶所為,家人經商討後決定報警。
司警表示,亂丟煙頭可招刑責,嚴正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倘若目睹有人縱火,請即向警方舉報。 (司法警察局圖片)
司警昨日公布該宗懷疑縱火案,事緣司警前晚(23 日)接獲消防通知,指筷子基快富樓一單位調查一宗火警時,由於起火原因不尋常,要求司警派員到場處理。
單位女戶主向到場司警講述經過,指較早前將一條運動褲以衣架懸掛在露台晾衣竹上,約一小時後,發現運動褲冒煙及有少許火光,而褲上有一根未熄滅的煙蒂,即時把運動褲取回客廳,其時煙蒂已熄滅。與家人商討後,認為有上層缺德住戶把未熄滅的煙蒂往窗外掉棄,此風絕不可長,遂於昨日早上往警局報案。
司警表示,事件中沒造成任何人命傷亡,惟縱火案屬嚴重刑事罪行,目前正追緝疑犯歸案,案件交司警調查跟進。
司警又指,根據《刑法典》規定,過失造成火警可處最高五年徒刑;如果該過失造成的火警對他人生命造成危險、對他人身體完整性造成嚴重危險,或對屬巨額之他人財產造成危險,更可處最高八年徒刑。又如火警中造成他人死亡,或身體完整性受嚴重傷害,會被判處更高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