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打工仔權益勿讓傳統假日變「空有其表」
14/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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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打工仔權益勿讓傳統假日變「空有其表」
保障打工仔權益勿讓傳統假日變「空有其表」

政府去年就《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進行公開諮詢,過程一直爭議不斷,近日有關修法再度引起社會關注,政府去年提出的強制性假期「十選三」方案遭到勞工界強烈反對後,最近變成「四選三」再度推出,但同樣被勞工界批評只是「換湯不換藥」,促請政府撤銷。

政府計劃修改《勞動關係法》,允許勞資雙方可協議將元旦、清明節、中秋節翌日及重陽節其中三日改在公眾假日享用,至於被代替的強制性假日則視為正常工作日。有關方案並非第一次提出,去年公開諮詢提出「十選三」時,雖然已有六成四意見表明反對方案,然而當局仍是硬推「四選三」。

事實上,根據現行法例,當僱員被要求在強制假期上班時,可獲「一工一假」或「兩工」的額外補償,即俗的「三工」,以彌補一眾打工仔在大時大節不能放假的損失。若修法後,僱主可要求僱員在調配到的公衆假日休息,意味僱員少了一日基本薪酬,變相削減僱員現有強制性假期的保障。

澳人除了工時長外,每年的強制性假期天數亦不多,且自1989 年至今未有增加,加上《勞動關係法》規定的十天強制性假日,均有其重要意義,大部分傳統假日不但被本澳居民看重,甚至內地及台灣地區亦都極為重視,都要再抽出當中的四日來「四選三」,想方設法減三天假期的返工補償,難怪有議員質疑此舉是將傳統節日將變得「空有其表」。

澳門作為旅遊城市,從事博彩、酒店、餐飲、零售等服務行業的居民超過十萬人,這批人經常需要在強制性假期上班,假若修法後,雖然強制性放假的日數沒有減少,但日後員工既未必能享受本應休息的日子,同時又無法因在強制性假日開工而獲得應有的補償,的確令人難以接受。

澳門經濟發展欣欣向榮,僱員保障理應愈來愈好,當局除了要再三考慮「四選三」方案是否需撤回外,政府去年同時提出的叠假補假、產假、男士有薪侍產假等獲得社會普遍共識的修法建議,亦應把握時間落實,別要再捆綁社會上具爭議的項目一同修法,耽誤了打工仔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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