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聯手珠海公安搗破一個大型跨境高利貸集團並拘捕 76人,其中 41名男女在本澳落網,經移送司法當局偵辦和實施不同強制措施後,當中40名內地嫌犯在完成所需程序後,昨(30)日上午在拱北口岸與關閘邊境站之間入境車道位置移交回珠海執法機關進行審訊。
司警由去年12月開始,陸續接報多宗賭客在娛樂場被盜案,經深入調查後鎖定至少九名作案人士,他們由去年底至今作案至少七次,合共盜去32.3萬港元財物,其中一名嫌犯於日前離境時被捕,警方現正追查其他在逃人士下落。 案中被捕嫌犯姓司,41歲,內地男子,報稱農民。他承認犯案,並指所得贓款已全部用作賭博輸清,被控以「加重盜竊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司警昨日透露案情指,今年7月接報一宗發生於皇朝區的娛樂場內盜竊案,一名內地男子在賭博期間,其放在椅背的手提袋被人偷走,損失8.1萬元現金財物。經司警調查後,發現涉案司男聯同兩名同伙,以遮擋他人視線的方式偷走事主的手提袋,得手後,司男會將贓物交予兩名同黨,並於案發後立即潛逃回內地。 司男於去年12月至今,串謀至少八名同伙於本澳各娛樂場內,以上述作案手法,合共犯案至少七次,造成涉案事主至少32.3 萬港元損失。
一名本地男子12年前涉嫌與內地女子假結婚,成功協助女子及她女兒來澳定居,惟女子不久即與男子離婚,並再與一名內地男子結婚,女子去年以家庭團聚申請丈夫來澳定居,治安警檢視申請時覺得可疑。經調查,上周六傳召有關男女到警區調查後,一併拘捕及起訴偽造文件和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被捕本地男子姓陳,58歲,保安員,內地女子姓劉,43歲,銷售員。警方調查,劉女2011年獲非永久居民身份,現時已獲得永久居身份。警方調查發現,劉女2007年與本澳陳姓男子結婚,同年4月劉女誕下一名女兒,陳當時知悉女兒非其親生。之後,陳某申請劉女及她女兒來澳定居獲批,2011年兩母女成功來澳定居。 2012年11月劉女與陳離婚,但2013年劉女與一名內地男子結婚,2018年劉女以家庭團聚名義申請丈夫來澳,被治安警察覺有可疑,懷疑兩人假婚姻,上周六傳召陳和劉女到警區調查。經查問,陳某供認收取劉女十萬元人民幣報酬假結婚,當時為協助劉女的女兒取得在澳居留資格,故冒認是女童生父,其後兩人於2012年離婚,期間並無實質夫妻關係。 劉女在調查期間則向警方表示,她與陳某是「真結婚」,至於離婚原因是因為陳某長期賭博,兩人性格不合。但她亦拒絕就女兒與陳男的關係進行親子鑑定。 陳男另涉一宗「假結婚」另一方面,警方調查發現,上述陳姓男子於2017年再與另一名梁姓內地女子註冊結婚,但現時卻與另一名譚姓本澳女子以情侶關係同居。
司警偵破一宗販毒案,一名港男涉嫌由今年8月起多次來澳販毒,於昨(30)日凌晨「出貨」一名澳門男子時被捕。司警於行動中拘捕兩人,合共搜獲22.76克可卡因,總值約7.5萬多元。 被捕香港男子姓葉,47歲,報稱清潔工;被捕澳門男子姓王,26歲,報稱司機。司警控以兩人「不法販賣精神科或麻醉藥品」、「不法吸食精神科或麻醉藥品」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司警約一星期前收到情報指有香港販毒集團指派一名香港男子經常來澳向新口岸夜場人士兜售可卡因毒品,及後司警鎖定該男子身份(即葉男),並於前(29)日晚上展開行動,在其入住的新口岸某酒店外監視;直至昨日凌晨2時,葉男步出酒店並乘坐的士前往青洲,司警一直跟蹤葉男,發現他落車後可疑地在街頭徘徊,其後步至街角陰暗處與王男接觸。司警懷疑二人當時正進行毒品交易,於是馬上上前截查,並在王男身上搜出三小包共重0.82克可卡因,隨後將兩人拘捕。 司警表示,其後將葉男帶返其入住的酒店房間搜查,再搜出70小包合共重21.94克可卡因。葉男供稱,因為欠債而以日薪1,500元受僱於販毒集團來澳散貨,毒品是由販毒集團的其他成員帶入境後,再交給他出售,並指至今販毒已一周及成功賣出了約40克可卡因,獲利九萬元;而王男亦承認有吸毒習慣,案發當晚以2,100 元向葉男購買三小包可卡因。
一名粉麵廠員工於過去一年,背著老闆擅自修改發貨單據,私下加收客戶100至500澳門元不等,後有客戶發現問題向粉麵廠老闆反映,方揭發案件。涉案員工於周一(28日)被司警拘捕,前天(29)日被控以「信任濫用及偽造文件」罪移送至檢察院處理。 據司警昨(30)日公布案情,案中36歲的內地僱員於去年5月起在粉麵廠工作,主要負責送貨及收取款項;其後他發現,廠商偶爾發貨的數量會比原定的多,但一般沒有人察覺。於是該名外僱起了貪念,由去年10月開始,針對以現金交收的客戶,私下修改他們的訂單,增加發貨量並向客戶加收費用,期間經他修改的單據超過100張。 然而,粉麵廠老闆一直沒有去檢查收貨後的「底單」,直到近日接獲客戶反映,翻查單據才驚覺有人從中作梗,預計造成損失約十萬澳門元。老闆於本月27日報案,司警翌(28)日將該名外僱截獲。
黑沙環廣福祥花園第四座一單位上周日(20日)發生嚴重火警,造成嚴重損失,多戶家庭在短期內無家可歸,多位議員昨(30)日在立法會會議議程前發言表示關注,冀政府盡快修改出台逾20年的《防火安全規章》,明確消防局執罰權限,並加緊立法強制超過30年樓齡的舊樓定期驗樓及檢查電力裝置、升降機等。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案建議消費者於七日內享有自由解除合同的權利,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30)日繼續就有關內容進行審議,政府代表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總結表示,委員會對七日冷靜期的起算之日存在異議,認為政府應該清晰有關條文。
去年獲短期續約15 個月的巴士合同原定於今(31)日到期,因磋商新合同未有共識,兩巴與政府再度簽署14 個月短期合同至明年12 月。 有議員質疑政府在整個合同磋商過程中透露「零資訊」,連續兩次在期限快完結前才向社會公布續期,批評政府「閉門造車」。 立法會昨(30)日召開全體會議, 議員區錦新於議程前發言時指出,巴士服務的臨時合約,意味著服務的提供者甚麼也不用改善,錢照收,價照加,澳門人只能「硬食」。他更批評,當局竟然一份公共服務的合約搞咗數年都制訂唔到,「(政府)佢哋究竟喺度做咩?」,而作為每年耗用十億公帑的公共服務,談判內容、兩方協議等應有足夠的透明度。 議員何潤生則指出, 公共巴士服務是公用事業,涉及公眾利益,巴士續約更是重大的民生決策,為免出現第三次短期續約的情況出現,政府應適當增加巴士合同續約的透明度,讓社會盡早知悉並進行討論,令居民對政府決策有充分了解,提高信心。同時,新合同必須重新檢視與公交服務營運公司的合作模式,調整財政援助審批規則,加強巴士公司財政透明度,詳細公開各項成本和收益,確保公帑合理運用。
在昨日舉行的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議員胡祖杰對正在諮詢的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提出意見。他指現時本澳30年以上舊樓數量較多,樓宇老齡化問題較嚴重,如根據諮詢文本中建議,被權限部門認定為殘危或危及公共衛生或安全,且已被拆卸的樓宇,需獲60% 的業權百分比同意,胡祖杰認為60% 的百分比存在過高之嫌,將不利於重建工作的推進。胡祖杰又指出,當局有必要藉著都更過程中重視樓宇老齡化,同步檢討、完善現時關於樓宇及相關設施維修保養、修復方面的法律,加大對僭建物的打擊力度,盡快制定相關的強制驗樓、驗窗制度,完善包括都市建築總章程、防火規章在內的配套法規。 (阮漢賢攝)
立法會全體大會昨(30)日一般性通過《修改〈印花稅規章〉及〈印花稅繳稅總表〉》法案,列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作出引介時表示,澳門稅務制度中,印花的課徵範圍共涉及43個稅目。而是次法案主要檢視及建議廢除不合時宜的印花稅稅項,同時考慮印花稅票繳納稅款並不便商,現行稅務監察權限存在不足,違例處罰金額偏低,部分條文不清晰容易引起實務上的爭議。 法案中建議廢除21項印花稅稅項,並建議開徵讓與不動產內場地使用權的印花稅。梁維特指出,根據有關的司法判決,現時在稅務上沒有明確規定,有商場或大型綜合體沒有繳納相關租賃印花稅,為了充分體現稅務徵管的公平性,因此認為有需要徵收有關稅款。 (阮漢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