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講解警務三理念

鼓勵各級人員深化警民關係

為深化警務人員對現代警務理念與警察文化的理解,並檢討轄下各部門對「主動警務」、「社區警務」和「公關警務」三個理念在貫徹過程中所遇到問題及其應對策略,繼而掌握有效實踐方法,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10)日上午,以「警務理念與警察文化的理論與實踐」為題,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與保安範疇各部門人員進行專題講座。 黃少澤司長就警務理念與警察文化的概念以及內在聯繫作深入講解,剖析「主動警務」、「社區警務」和「公關警務」三個理念提出的原因、過程、實踐經驗和成果,鼓勵各級人員繼續穩步推進新型警務工作模式,持續深化警民關係,同時帶出健康的警察文化對警隊建設的重要性,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營造團隊精神,共同實現保安當局的警務理念,使警隊在執行嚴明紀律的同時,能完善剛柔並重的組織管理制度。 黃少澤在總結時表示關注和重視保安司轄下各部門人員在工作上的需要和訴求,期望充分發揮三個警務理念相結合的工作模式,並藉著健康有為的警察文化和剛柔並重的管理模式,營造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和諧工作環境,以增強各部門人員的歸屬感與向心力;同時,冀警務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以達到有效預防及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秩序和安寧,為實現澳門的長治久安、和諧穩定而努力。

11/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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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或年輕人申請經屋

公屋委員建議獨立評分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9)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今年年中新城A區將首先提供4,000個經屋單位開隊申請,但當中四分一約1,000個是T1戶型(一房一廳),被批評可能會出現供過於求、一家團同住一房廳情況。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昭怡昨(10)日在澳門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質疑一房廳數量太多,她以石排灣經屋為例,曾經要專門為一房廳戶型再開申請,反映市民對一房經屋需求不高,將來經屋申請計分上,一房廳與其他戶型應有不同評分標準,協助單身人士有更多上樓機會。 另一位出席節目的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家良亦認為,首批新城A區經屋的T1戶型佔總數的25%,屬於過多,並稱他感覺政府似「拍腦袋」公布戶型數量,缺乏科學論證。他稱,在一塊全新的土地上,政府應有效地規劃公共房屋戶型,避免造成資源錯配。 正在立法會細則討論《修改〈經屋法〉》法案,建議收緊申請資格,經屋申請年齡建議由18歲提升至25歲。陳家良表示,提升經屋申請人年齡的理據不足;陳昭怡則表示,有數據顯示,過往18歲至24歲人士成功申請經屋的數字不足1%,也同樣設有收入上下限,認為根本不需要將此年齡階段年輕人排除,不給予他們申請經屋機會。 但陳家良和陳昭怡均認同法案中的多項放寬措施,例如享受四厘利息補貼十年後或在經屋住滿十年的非簽契家團成員,可因為結婚申請經屋等。 有聽眾表示,支持經屋使用計分法排序,相信能促有需要的人士盡快上樓;又希望政府能嚴謹調查經屋申請人的資產狀況,避免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仍有人搶奪真正有住房需求人士的資源。

11/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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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導遊與團友夾計扮自由行

旅遊局:巡查數百次仍難檢舉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10)日下午舉行會議,跟進非法導遊監管事宜,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列席會議。據旅遊局提供數據指,由去年10月24日(港珠澳大橋通車日)至今年3月31日,只收到七宗在關閘口岸的投訴個案;而當局曾在上述期間巡查全澳各口岸164次,包括12次與治安警和勞工局的聯檢;針對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巡查305次、大三巴89次,但至今仍沒有成功檢舉個案。委員會認為可用「接送員」法規對有關情況作出規管,當局回應指有待研究。 委員會主席施家倫引述當局表示,因疑似非法導遊與「團友」聲稱是自由行,在集體旅遊合約上列明為自由行,加上他們在關口集合或解散後自行乘車到景點,難以界定是有人從事非法導遊工作。當局曾與內地部門溝通,但因內地無規範旅遊團體須在澳門有地接社,所以只能對內地業界作出呼籲。施家倫表示,現時有法規列明在集體旅遊中可以安排有「接送員」,但須由指定旅行社支付報酬。委員會認為暫時可用上述法規作出處罰,當局回應指有待研究。 據旅遊局提供的數據指,2018年旅行社接待旅客有909萬人次,比2017年上升5.5%;2019年頭兩個月已接待147萬人次,同比上升4.3%。而澳門現時約有3,000名持導遊執照人士,當中只有不足1,000名人士正從事導遊工作。換句話即平均每個導遊一個月可接30團遊客。施家倫稱,有委員擔心本地導遊生計被非法導遊影響。 澳門現行法律雖然規定來澳旅行團必須由本地導遊負責帶團,但同時並無禁止在無導遊的情況下群眾集體來澳遊玩,更無禁止使用大型車輛等情況,難以進行檢控;而在檢控非法導遊的實際操作上,需要搜集足夠證據支持,執法上存在一定困難,委員會望政府代表能夠為解答有關問題。

11/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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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簡介荔枝碗防洪方案

路環西側沿岸或呈「兩湖」景觀

昨(10)日下午舉行的城規會全體會議上,工務局簡介路環荔枝碗沿岸防洪整治方案,包括建設堤岸及景觀湖兩個方向。會上委員多數支持景觀湖方向,認為可以在安全和景觀之間取得平衡。工務局局長李燦烽在會後表示,由於防洪整治涉及到利用海域,需要得到中央政府批准,當局會聽取社會意見、進行海底及地質勘查,加緊進行研究定案。 工務局介紹初步整治規劃,提出堤岸及景觀湖兩個方案。 堤岸方案將沿舊船廠路環碼頭外設置堤岸,現狀岸線外移30米,岸頂設計高程4.5 米,擋浪牆設計高程5.4 米,採取加高海堤與現有堤岸連接。而景觀湖方案由舊船廠外緣設置堤岸至海關後方高地,形成景觀湖,岸頂設計高程4.5 米,擋浪牆設計高程5.4 米,堤頂設置步行通道,堤上設置水閘進行調蓄。 工務局又指,路環船人街及十月初五馬路沿岸整治規劃初步方案去年已向城規會、路環團體和居民介紹整治構思,意見主要認為「一湖」方案較優。若在荔枝碗沿岸也實施景觀湖方案,可與十月初五馬路段的景觀湖連接成為「兩湖」,相信對水體和景觀的影響較小。由於十月初五馬路一段以及荔枝碗一段之間正是路環碼頭所在,當局初步計劃會在碼頭處裝設活動式防洪設施。 林翊捷委員指出,荔枝碗船廠片區是被評定文物場所,認為兩個方案都會破壞受保護的水體,李燦烽回應指,日後在研究過程中會與文化局密切溝通。胡祖杰委員認為,可以考慮將路環碼頭的功能移到其他地方,以免留下容易入水的弱點。梁慶球委員就認為,「安全擺第一,景觀擺第二」,希望當局盡快研究落實方案。

11/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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