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拘捕一名報稱無業的30歲周姓內地男子,懷疑利用他人證件在路氹城娛樂場酒店開設積分卡圖利,三年來共11次以假證件開設積分卡,窺見賭客賭博後未有領取積分時,便用積分卡換取積分,先後近300次以積分兌換酒店房、泥碼、船票和餐券,酒店報稱共損失港幣51 萬元。 司警稱,本月4日接獲路氹城某大型酒店通知,一名內地男子使用他人身份資料開設會員卡,以積分圖利。本月12日,周男再次作案,司警隨即展開行動,在娛樂場內將周男截獲。經調查後發現,周男從不法途徑購買假證件,冒充他人身份申請娛樂場會員積分卡,窺見賭客賭博後未有領取積分時,便用積分卡換取積分,繼而在娛樂場兌換房間、泥碼、購買船票和餐券。 周男供稱每張假證花費人民幣1,300元,並會特意挑選照片與他外貌相似的證件,減低被識破風險。周男從2016年4月至今,共11次以假證件開設積分卡瞞天過海。先後148次兌換客房,涉及金額港幣49萬元;145次換取泥碼、船票和餐券,涉及港幣1.8 萬元,酒店報稱共損失港幣51 萬元。 周男被控「巨額詐騙」、「偽造文件」、「偽造具特別價值之文件」、「使用他人身分證明文件」等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昨(14)日下午路環天后古廟附近一幅石牆倒塌,涉及面積約四米乘五米,事件中無人受傷。消防已經聯絡文化局跟進,經過確認天后古廟沒有受損。本澳最近連日天雨,昨日更發出暴雨警告訊號,暫時未知是否大雨導致石牆鬆動倒塌。 事發現場是路環民國馬路近天后古廟處,消防在昨日下午4時許收到市民報案,現場有泥沙及石塊塌下,無人受傷。消防聯絡文化局跟進,文化局指倒塌的石牆位置屬天后古廟緩衝區,距離廟宇有一定距離,經確認天后古廟沒 有受損,將會聯同工務部門進一步檢測,並根據檢查結果作出相應修復處理。 天后古廟屬於被評定的不動產(建築文物),廟內有一座乾隆28年(1763年)的古鐘,表明該廟最少有200多年歷史,可算是路氹最古老的廟宇。該廟橫連三間,前後兩進,由四方亭隔開。廟內除了供奉天后外,還供奉關帝、財帛星君、魯班、華佗諸神。
為推廣環保減塑,一元一個膠袋是否可行?雖然立法會上周五(12日)一般性通過《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但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引介法案時表示,即使法案最終通過,他相信效果有限,因為澳門人有錢,一元一個膠袋起的作用不大,除非收取更高費用。而同場出席的環保局局長譚偉文亦稱,不用強制性措施難以改變人們的陋習,令市民及旅客思考是否真有需要使用膠袋。
立法會上周五(12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修改第8/2014號法律〈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案,法案建議增加公共地方在法定時段發出騷擾噪音的四種例外情況,另外簡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緊急及特殊工藝工程的公布程序,刪除刊登《政府公報》方式,改為公布於環保局網站及工程當眼處。法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負責《噪音法》細則性審議的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上周五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引介法案時表示,2017年噪音投訴個案及違法個案較法律生效首年同期分別減少12%及38%,由於該法律生效至今已屆三年,澳門政府按照原定的工作計劃對其進行定期檢討。今次法案建議增加公共地方在法定時段發出騷擾噪音的四種例外情況,包括輕軌系統的維護服務、公共渠網及交通信號的維護服務、垃圾收集及公共街道的清潔服務,以及經特首批示適當許可的其他公共利益的活動。 另外,法案亦建議簡化涉及公共利益等工程的公布程序,並公布於環保局網站及工程當眼處。何潤生表示,一常會贊同有關修訂,認為除了符合《行政程序法典》的相關規定外,亦省卻等候政府公布批示的時間,更快回應工程的實際需要。但需強調的是,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當法律要求公開行政行為而未有公開時,該行為不產生效力。 何潤生指,一常會認為「其他公共利益活動」的例外情況定義過於廣泛,政府則認為涉及的活動更靈活、更具操作性,需視乎社會未來的發展及實際需要,但強調有關活動必須符合公共利益才有條件獲得例外許可。
立法會上周五全體會議中,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法案。議員鄭安庭指出,法案列明只有自然人才能申請購買「置換房」,法人則被排除在外,有關業主反映影響自身利益;他又指法案限制只能購買一間「置換房」,如兩夫妻共同持有兩個單位,一間自住一間供子女居住,也只能購一間「置換房」,感覺不合理,鄰近地方如1,000呎單位可置換1,200呎單位,他認為以優惠方式才能推動「都市更新」,否則只會徒生矛盾。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時指,若「都市更新」影響業主物業,都更公司會先與業主洽談賠償方案,當然如果能夠讓每一個受影響單位的業主都有機會申請有關房屋,是最滿意情況,但政府土地空間的確有限,「置換房」購買後亦變成私產,賣一間少一間,平衡之下只好對申請作出限制。 議員區錦新、蘇嘉豪提問有關「海一居」業主問題,表示政府是否透過推出「暫住房」及「置換房」,意圖令小業主不打官司?陳海帆回應指,目前「海一居」小業主控告政府的案件共66宗,涉及383位小業主,金額共28.8億元,數額巨大,陳海帆指政府此舉是以包底的態度,釋出善意,若小業主勝訴就依法賠償,法案亦能為敗訴者提供多一個置業選擇。 議員林玉鳳則指,目前「都市更新」定義未明,陳海帆稱運輸工務範疇方面,正就訂立「都市更新」法律展開研究。
教育暨青年局駿青活動中心組織「職業放大鏡」系列活動,上周三(10日)安排鏡平中學高中生訪問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以了解本澳通信行業、發展前景及就業條件等。 為讓同學們能夠更全面、更生動地了解通信行業,中電信組織現場體驗和交流座談相結合方式。同學參觀中電信皇朝旗艦廳,體驗iPad掌上營業廳業務受理和一對一的零距離服務,與前線同事積極互動,興趣盎然。 同學隨後參觀中電信通信機房,技術人員給同學介紹最新通信技術。交流座談中,中電信綜合部總經理陳鷹給同學介紹公司情況,並針對同學們最關注的入職條件及職業前景進行交流。 企業客戶部總經理韓鋒、技術經理戴揚波則給同學介紹信息技術的應用,現場演示新型門禁系統、APP校園支付等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智能信息項目,讓同學們深切體驗到信息技術未來發展的無限空間,給人們生活帶來的無限可能,有利於更多年輕人投身到通信技術行列,為澳門智慧城市建設增添新生力量。
本澳非法旅館遏而不止,更成為罪惡溫床,衍生各類刑事案,滋擾居民生活,非法旅館應否刑事化社會未有共識。 當局現行取締非法旅館,主要依據2010 年8 月13 日生效的《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該法律規定,執法當局對有明顯跡象表明為非法旅館的住房,在調查或司法上訴期間可採取封屋、斷水斷電等臨時措施,非法旅館經營者可被罰款20 萬至80萬元。然而,非法旅館經營者絕大多數是內地人來澳租樓經營,一旦被查封就一走了之,但涉事單位則需被封印最少半年,單位業主成「替罪羔羊」,大嘆不公平,兩位有此經歷業主,向本報大吐苦水。
根據現行打擊非法旅館、於2010年制訂的第3/2010號法律《禁止提供非法住宿》,將經營非法旅館行為定性為「行政違法行為」,涉事單位若被租客私自用作非法旅館,業主不知情但亦要「連坐」,單位要封印六個月或以上。大律師趙崇明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這個臨時措施(封印單位)的實行,最後懲罰的是業主,而不是懲罰非法旅館經營者。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11)日繼續分析及討論《修改第7/2015號法律〈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政府建議法案通過後實施有180日「待生效期」,但二常會委員認為時間太長不能接受,認為愈短愈好,政府表示將研究可否縮短180 日「待生效期」。
由澳門大學傳播系大四畢業生舉辦,第17屆「傳播周」昨(11)日中午在澳門大學開幕。今屆以「傳承,傳新」為主題,「尊重傳統,鼓勵創新」為口號,展開為期八天的傳播發展創新之旅。 澳門大學傳播系代主任兼傳播周2019導師林玉鳳表示,今屆以「尊重傳統,鼓勵創新」為口號,希望大眾在強調創新之餘,能夠尊重傳統,只要有創意,便能利用不同方法將舊有事物賦予新生命。她又指,今年活動一如以往,將傳播系同學四年來所學的知識融會貫通,展現在今次專題報告中。傳播業在未來將有甚麼轉變,傳播發展中怎樣能夠維持人與人之間關係,將會是今屆活動希望探討的問題。 傳播周學生統籌蕭嘉琳表示,希望通過活動展示從過往到未來的人類溝通方式,令參加者回想每一個時代傳播方式的意義。其中在今晚舉行的「80年代舞會」裡,將要求參加者放下手機,重返最原始的交流方式,面對面與人交流,感受最真切的一面;八天均會開放的「意識體驗館」則通過裝置藝術形式令參加者感受每個時代的傳播方式,審視自己在當中扮演的角色,反思和批判社會現象。 除開幕禮外,同場亦舉行學生自製的中英文刊物發布會,中文雜誌名為《傳人類.他的一生》,主題與本澳的殘障人士有關,講述被隱藏群體的故事;而英文雜誌《Umac Bridges 》,則以「下一站:未來」為主題,探討澳門未來在社會、經濟、文化和科技各方面的無限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