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多年社會一直質疑石油氣價格不合理,進口價下降,但零售價上升,加快減慢,在2017年11月24日立法會辯論2018年度施政政策經財司領域上,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經濟局一直有追蹤進口價及零售價,曾去信石油代理商要求索取價格形成機制,及後收到律師信,代理商要求局方提出索取資料的憑據。梁維特認為要掌握石油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判斷進口價和零售價價差是否合理,需要研究在消費者保護法律中加入相關內容。
古語云「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日前,熱帶風暴「韋帕」襲澳,帶來今年第一個八號風球。期間,雖然整體市面狀況和秩序良好,並無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害。但是作為致力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安全城市的澳門來講,內港水浸等問題依舊應該引起重視並速速改善。長遠而言,更應該科學規劃,加快防洪防浸基建建設,加強部門加協調配合,爭取讓極端天氣下的內港,人車無需涉水而行。 2017 年強颱風「天鴿」襲澳,本澳遭受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隨後,當局痛定思痛,成立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並公布防災減災十項重點工作,涵蓋宏觀的體制完善以及實務措施,致力於完善澳門公共安全體系。 當中, 除了「一個法規」、「一套預案」和「一個規劃」,計劃在灣仔水道以及近媽閣河口建設650 米寬、可擋5.8 米潮高的活動式擋潮閘最值得期待,但涉及與內地協調,最快需要2021 年完成。 去年,在「暢想」階段的防洪牆號稱可應對20年一遇風暴潮,當局信誓旦旦指爭取在2018年5月完成。但隨後不久,有關當局又指,23至26號碼頭之間的防洪牆,須待市政署於2021 年完成內港北雨水泵站箱函渠建造工程後,才有條件開展建造工程,意味著兩年之後,防洪牆依舊是「暢想」階段。如此缺乏前期溝通協作以及科學規劃的變動,恍若兒戲般。未來應加強部門溝通協調,統一渠道發布總體防災建設規劃。 誠然,「天鴿」之後,本澳民防工作在組織架構、應急搶險、清障等方面取得極大進展,有關部門積極改革信息廣播渠道,多方面發布民防消息。同時,也面向全體市民舉辦多次颱風期間風暴潮低窪地區疏散撤離計劃,取得一定成效。 此外,也推出安裝防洪門及水泵和防浸升降台資助計劃,為可能遭受水浸影響企業提供支援。 但是當局在《五年發展規劃》中就已提出要構建安全城市,安全城市就應該提前做好預案。 而且要將整個防災規劃視為整盤棋,並作出科學規劃部署,謹防「一著不慎」,規避「滿盤皆輸」。
立法會昨(8)日通過《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法案建議可根據申請者的「例外情況」分配社屋,包括遭受自然災害、身體安全等急需安置的家團或個人,議員林玉鳳問及條文是否涵蓋所有需要的人群,議員區錦新亦稱,「個門又真係開大咗,就係加咗個家庭入去」,第四款指明的「家庭危機」,他詢問是多大的危機、甚麼程度才納入「例外情況」。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指,「例外情況」的「門口真係唔可以太大,一定係細一點」,未來社屋引入恆常申請機制,他指出「例外情況」是「打尖」,不用排隊直接爬頭,對其他的輪候者並不公平,因此政府設立「例外情況」時需特別小心。房屋局局長山禮度補充,局方批出時需考慮多方因素,今年至今共收到逾150宗「例外情況」的申請,共有五宗獲批。 針對法案建議社屋申請機制,多名議員認為輪候時間太長,無法滿足具逼切性人士的需求。羅立文回應稱,有信心未來恆常申請的上樓期會少於四年半,社屋供應在短中期會有壓力,但相信可滿足中長期的社屋需求。 另外,會上黃顯輝、李靜儀、高天賜等多位議員對法案的「廢止」及「終止生效」的兩條條文存有異議,身兼大律師的黃顯輝指出,兩個意思同為廢止,問及日後有關廢止的法律是否就沿用新制度。法務局法律草擬廳法規草擬二處處長梁穎妍解釋,兩條文的結果及效果是相同,差別只在於技術處理方式不一,過往亦有先例。立法會一度休息十分鐘,最後政府決定兩條文合為同一條,即「廢止8月8日第69/88/M號法令」以及「廢止第25/2009號行政法規」,均以廢止方式處理。 《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建議在頒布一年後生效。羅立文稱,政府換屆有多項工作需處理,否則可縮短至九個月。
為落實特區政府2019年施政方針之「深入關懷特定群體,強化醫療綜合保障」,衛生局本(8)月推出《長者假牙先導計劃》,並與非牟利醫療機構合作,計劃津貼有需要且經濟困難的長者安裝活動假牙。首階段會優先向80歲以上高齡長者推行,其後再分階段推行至65歲長者,從而滿足長者的健康需求,有效提升健康水平及生活質量,讓長者安享晚年,能「食得美味」,進一步體現特區政府對長者健康周全細緻的關顧。 《長者假牙先導計劃》的具體詳情如下: 1. 衛生局以電話聯絡方式,致電所有80歲以上及目前領取經濟援助之高齡長者;2. 符合上述資格的長者,如有意願及同意參與是次計劃,會獲安排先到仁伯爵綜合醫院口腔科接受初步評估後,符合條件長者將獲轉介至非牟利醫療機構,接受檢查及安裝一副活動假牙;3. 非牟利醫療機構會跟進假牙配戴的後續工作;4. 完成安裝活動假牙的長者,會再次獲安排返回仁伯爵綜合醫院,接受最後的配戴假牙評價。 如有疑問,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8390 8851與仁伯爵綜合醫院入院科查詢。
簡稱「膠袋徵費」的《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昨(8)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獲得通過,將於90日後生效,但膠袋徵費金額,要待行政長官批示。在立法會昨日細則性審議法案期間,多位議員關注法案通過後,未來政府何時進行下一步行動,立法規管塑膠餐具、飲管及膠樽等的使用情況。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表示,法案是一個新開始,對於環保來說仍然不足,也承認法案「遲到」,但有信心政府會在日後主動跟進有關議題,但時間表則暫時未有。 法案建議,除「未事先包裝的食品或藥品」、「在機場乘客登機或落機區域內,又或在通過往該區域走廊的零售業場所取得且受攜帶手提行李安全限制的貨品」外,所有零售行為中不得無償提供塑膠袋,違者每一塑膠袋科處1,000元罰款。議員梁孫旭提出疑問指,街市範圍外的攤販及展銷會是否包含在零售業場所。羅立文回應稱,只要牽涉零售買賣及膠袋就屬於法案規定範圍。 議員林玉鳳和梁孫旭關注罰款問題,擔心政府對機構處罰時,機構會將罰款轉移到僱員,影響僱員權益。羅立文表示,一般都會處罰店鋪或公司,「公司內部同僱員點樣(處理)就係佢哋嘅關係,政府冇條件睇到具體情況,呢間超級市場冇做到嘢,我哋就處罰」。他又指法案生效後會先向社會進行宣傳教育。不會第一天就去實行處罰。 由於膠袋徵費金額需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相關行政法規仍在處理中,羅立文表示相信能與法案生效日期同步推出。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審議法案時曾透露每個膠袋徵費一元。
為配合青茂口岸落成啟用後的行人配套設施,建設發展辦公室計劃興建一座行人天橋,由青茂口岸邊檢大樓接駁至舊驗車中心和前民政總署苗圃地段及青洲坊公共房屋地段,橫跨青洲何賢紳士大馬路。建設發展辦公室昨(8)日早上,就「青茂口岸行人天橋設計連建造工程」進行公開開標,共收到14份標書,其中兩份標書不被接納,另有兩份被接納但需補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