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本澳的八宗電話詐騙中,最驚人是其中一名來澳讀書被騙的18歲女大學生,不知為何她竟相信「內地公安」之言,最終白白將360 萬元人民幣送給騙徒。 事緣去年12月15日,這名來澳就讀大專院校的女學生,其手機收到一個非本地電話號碼的來電,對方自稱是速遞公司職員,直指女學生的郵寄包裹中有多本非法證件,電話之後轉駁至「北京市公安局」。 一名自稱公安的男子指女學生的內地銀行賬戶涉嫌洗黑錢,女學生雖多番解釋,並指從沒有該個銀行賬戶,惟騙徒仍以多種理由恐嚇女學生,最後將電話轉介至其「上級」的一名男科長。 男科長詳細詢問女學生家庭背景,又叮囑她不要將事件透露給外人,否則會以洩漏國家機密的「洩密罪」對其作出起訴。「男科長」之後要求女學生到珠海開設一個銀行賬戶,並「教導」她向其父親訛稱,學校方面需要資金證明。 最終女學生及父親同樣上當,多次轉賬合共360萬元人民幣至騙徒指定賬戶。女學生之後發覺受騙,遂向司警報案求助。
根據保安局資料顯示,2017 年的詐騙案為910宗,去年則為1,195 宗, 升幅達31.3%。 當中的電話詐騙案,2017年有170 宗, 去年則有125 宗, 跌幅為26.4%。經細分,冒充內地政府機關人員的電話詐騙案中,2017年有143宗,去年則為56宗,跌幅為61%,司警表示,這種巨大轉變,相信和警方加大力度宣傳有關。 然而,「猜猜我是誰」這類電話騙案,則由2017年的24宗,大幅升至去年的67宗,顯示此類詐騙的上升,與詐騙集團使用的新手法有關,新手法是騙徒直接說出受害人的姓名,令受害人深信對方與己認識。司警呼籲,市民必須格外警惕和小心提防。 針對「電話詐騙」犯罪,保安局表示,持續並及時向市民通報新出現的詐騙手法,並從多方面防範及打擊,同時加強偵查及打擊行動,又與金融管理局及銀行業界密切溝通,同時與廣東省公安廳建立「案件快速通報及追查機制」,持續執行「緊急止付機制」,開設「防詐騙查詢熱線」,且大力通過社區警務,從多個不同渠道、不同傳播形式進行防騙宣傳。 司警又稱,今年1至3月司警共接獲19宗電話詐騙案,涉及金額為300萬元人民幣。其中兩宗是假「公檢法」,17 宗是「猜猜我是誰」。
一名因吸毒被本澳禁止入境的內地扒仔,懷疑再偷渡來澳設局行騙,以償還巨額賭債。本月初該名扒仔誘騙三名男同鄉合資1,000萬港元來澳賭博,三名同鄉雖然手氣極佳大贏,連本帶利贏取2,560多萬港元,但「成也扒仔敗也扒仔」!扒仔存款入賭廳戶口時,趁機順手轉走全數巨款用作償還私人賭債。 三名同鄉得悉千萬巨彩化為烏有之下大怒,追數不果後決定「夾人」報警。司警到場拘捕涉案扒仔,嫌犯承認犯案。
一名33 歲菲律賓躁漢上月帶同鄉女友來澳門搵工,不料一直「食白果」後,期間多次毆打女友出氣,外出時更取走女友護照防止她逃走。因女友一對子女靠其供養,於是一直選擇啞忍。 事件最後由兩人租住單位的包租婆報警揭發,司警到場後救出被困事主,並以「傷人」、「禁錮」、「恐嚇」及「不當扣留證件」等多項罪名將涉案菲漢拘捕。 司警昨日透露案情指,涉案菲律賓男子姓Mangulabnan,33 歲。上月初要求事主陪他來澳門搵工做,上月10 日始兩人在沙梨頭巷租住一單間房。菲漢一直搵透過各種渠道搵工,可惜事與願違一直「食白果」,為此他經常因瑣碎事對事主施暴,甚至扼頸掌摑。 事主因在澳門人生路不熟,加上與前度的一對子女現時由菲漢供養,故一直啞忍。其後,菲漢更變本加厲,每當外出時為防事主逃跑,更故意取走她的護照。期間,事主經受的悲慘遭遇被同鄉包租婆知悉,包租婆「睇唔過眼」代事主報警揭發事件。 司警前(6)日接報後到達於上址救出被困事主,同時拘捕該名菲漢,菲漢雖否認涉案,但在包租婆的指證下,其暴行無從抵
本澳黑工、過職過界等非法工作情況引起社會關注,工聯與多個行業工會昨(7)日上午就非法工作問題向行政長官遞信,遞交收集到的逾3,000個簽名,促請行政長官責成相關部門做好檢討法律的工作,盡快修法填補法律及機制的不足,加重罰則和違法成本,加強恆常巡查執法,嚴厲打擊有關問題。 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表示,非法工作不僅存在於交通行業和建築業,就連酒店、飲食業、博彩業都不時有投訴甚至查獲個案。但本澳對於非法工作的罰則過輕、阻嚇力不足,變相令一些違法者肆無忌憚。現行的《聘用外地僱員法》規定,違法的僱主可被處罰金,同時還有附加處罰,即取消外僱額或六個月至兩年內不批准申請新外僱。但法律實施以來,當局處以附加處罰的個案數字偏低,2012 年至2018年每年執行的附加處罰只有個位數,甚至有部分年度完全沒有執行。 李靜儀稱,簽名行動中不少民眾反映非法工作問題 已經影響居民就業,更會衍生治安管理問題,希望政府聆聽和重視民意,有實際行動跟進,認真執法及完善法律以加強打擊。故促請政府必須盡快修法填補法律及機制的不足,嚴厲打擊黑工、過職過界工作,以保障居民的就業權益、確保社會的秩序和安全。
立法會昨(7)日舉行全體會議,辯論議員李靜儀提出的辯論動議,要求透過完善法制從根源上遏止黑工,過界和過職等非法工作亂象,並加重刑罰。李靜儀引介動議時指出,根據《聘用外地僱員法》,對於違法僱主除了科處罰金外,亦能夠處以附加處罰,禁止違法僱主聘用外僱,但最近數年每年執行附加處罰的數量只有個位數,認為有關措施執行不彰。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回應指出,有關法律出台九年,認同行政處罰有調整空間,但不認為附加處罰個案比例減少是執行面問題,強調當局絕無「放軟手腳」。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7)日繼續討論《網絡安全法》法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列席會議。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向傳媒匯報會議內容,指一常會已完成有關法案的審議,預計本月中完成簽署意見書,其後將提交立法會大會排期進行細則性審議。 何潤生表示, 政府刪除了有關網絡安全常設委員會的組成架構,如各司長、具權限直接處理網安事宜的公共實體最高負責人,以及相關組織法規定須參與實體等,將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規範。政府解釋,由於在法案中已列明上述以補充性行政法規規範,委員會認同修改,認為符合法律精神。 此外,政府在上次會議曾說明網絡安全常設委員會為公共行政機關,但由於《基本法》規定公共行政機關為司、局、廳、處,故政府建議改為委員會由行政長官領導,預警及應急中心則由司警局統籌,以免與《基本法》規定有所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