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0個安全套、女性性感內衣、潤滑劑、紙巾、工作包、漱口水、600萬元現金、甚至連每個「工作間」的紙巾簍、用過的紙巾等,多種物品構成的一幅幅畫面,讓人想像在涉案水療中心內的無盡春色,是如何的奢靡淫亂……但隨著司警手持破門用的大鐵錘鼓力一撞,內裡暗藏進行的色情交易,全都一下子停頓下來……
前檢察長何超明於2016年12月因被控多項罪行在終審法院出庭應訊時,曾指前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及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均曾透過電話向其推薦親屬進入檢察長辦公室工作。 廉政公署在收到多個團體投訴信後對事件進行調查,昨日公布調查結果,認為雖然檢察長辦公室的聘用及陳麗敏、陳海帆涉嫌推薦入職的行為,沒有違反當時的法律規定,但推薦入職的做法不符合市民對公平、公開招聘公職人員的期望,勢必對特區政府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建議特區政府嚴格督促各級官員遵守法律的規定。 廉政公署指出,1999年11月19日,陳麗敏的胞弟陳樂其入職檢察長籌備辦公室,由於特區政府當時尚未成立,所以由其時的總督暨政務司辦公室技術及行政輔助部門與其簽署個人勞動合同。 2000年1月12日,檢察長辦公室顧問建議,以編制外合同聘請陳樂其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80點,有關建議於同日獲何超明批准。 陳麗敏否認推薦胞弟入職對於如何入職檢察長辦公室,陳樂其表示是在一次家庭聚會中提及自己被律師事務所解僱,有親屬提示他可嘗試向將近成立的特區政府求職,他於是向當時的檢察長籌備辦公室提交簡歷,之後便收到面試通知。 何超明「改變」說法陳樂其表示,當時由候任檢察長何超明親自面試,主要問及其過往的工作經驗。陳樂其認為,入職檢察長辦公室是自己求職結果,並非是陳麗敏推薦。陳麗敏亦表示,從未向何超明推薦過陳樂其,何超明則改變了庭審時的說法,表示不記得聘請陳樂其的具體經過,包括陳麗敏有否向其推薦過陳樂其,也不記得當時聘請陳樂其的理由。 入職僅九年級學歷廉署指出,陳樂其表示當時只向檢察長籌備辦公室送出簡歷,在入職前與何超明並不相識,其時僅有九年級學歷,檔案中的求職簡歷不足百字,從中無法看出他在學識上或經歷上有特別過人之處,卻能得到並不相識的候任檢察長親自面試且立即受聘,當中的確存在合理的疑點,廉署認為難以完全排除陳麗敏推薦其弟陳樂其入職檢察長辦公室的可能。 陳海帆承認推薦胞姐事件中另一名高官親屬,則是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的姐姐陳海燕,入職檢察長辦公室前曾在社團工作,主要負責文書撰寫、活動策劃及場地布置等,入職時的學歷為行政管理專業大專畢業。2008年7月15日,時任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建議,以編制外合同聘請陳海燕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點,有關建議於7月21日獲何超明批准。 陳海燕曾表示,2008年年中有意轉換工作環境,於是向多個政府部門遞交求職信及簡歷,當中包括檢察長辦公室,在遞交求職資料一、兩個月後收到檢察長辦公室通知,由黎建恩對她進行面試,當時並未提及與陳海帆的親屬關係。 談論公務順道薦人陳海帆表示,在得知陳海燕想轉換工作並已入信檢察長辦公室等不同部門求職後,在一次與何超明因公務的通話中提及,如檢察長辦公室有意聘請人員,她有一個人選可供考慮。何超明表示,陳海帆曾在電話中提及其胞姐正尋找工作,不知檢察長辦公室有否合適工作可安排,他表示陳海帆是在談論公務時,順道提及其胞姐尋找工作的事情。 由於各當事人對事件的表述基本一致,因此廉署認為可以確認,陳海燕曾向檢察長辦公室等政府部門遞交求職信,時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的陳海帆在一次同當時的檢察長何超明的通話中提及此事,之後陳海燕經面試入職檢察長辦公室。 相關法律未訂難監管廉署分析事件後認為,由於《檢察長辦公室組織與運作》規定檢察長可自由任命符合法規所列的工作人員,且當時中央招聘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因此檢察長辦公室有關聘用並未違反法律規定。 另外,兩位前任、現任司長薦人的事情,相關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尚未生效,是以難對二人作出規範。不過,廉署認為,鑑於推薦親人入職的做法不符合市民對公平、公開招聘公職人員的期望,勢必對特區政府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建議特區政府嚴格督促各級官員遵守法律的規定,避免其個人行為對特區或部門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澳門中聯辦昨(18)日舉行全國兩會精神傳達會,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中聯辦主任傅自應、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分別發表講話,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團長、全國人大常委賀一誠及全國政協常委馬有禮分別傳達13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全國政協13屆二次會議精神,是次會議約有400 餘人參與。
解放軍駐澳門部隊與澳門特區政府昨(18)日於新口岸軍營聯合舉辦第19次公益獻血活動,逾120名官兵集體獻血近50,000毫升。 駐澳門部隊司令員徐良才在獻血儀式上致辭表示,澳門同胞的利益始終高於一切、重於一切,為澳門特區服務,為澳門同胞奉獻,和衷共濟,守望相助,這是駐軍堅持不渝的宗旨信守,亦是駐軍全體官兵的共同心願。進駐20年來,駐軍官兵始終視澳門駐地為故鄉,把澳門同胞當親人,故每年的無償獻血活動,廣大官兵都踴躍報名。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感謝駐澳部隊多年來不斷參與各項公益活動,除了此次的捐血活動外,亦參與植樹活動、文教工作等,讓本澳青年認識國家,增加愛國愛澳情操。 在駐澳部隊服役,第三次參與捐血活動的官兵張雙岩表示,能在澳門捐血感到十分榮幸,又認為澳門的衛生保障非常到位。 今年剛進澳服役的通信執勤站女兵李晶晶則表示,能在駐澳門部隊服役見證特區的繁榮發展更是自己無上光榮。她稱,以往在學校亦有參與無償獻血活動,想不到在服役期間也能參與澳門的捐血活動。 據了解,駐澳門部隊進駐以來,累計有近1,900人次,為澳門無償獻血近80萬毫
隨著離島近年急速發展,居民對政府服務的需求亦大大提高。位於氹仔基馬拉斯大馬路濠珀三樓的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昨日正式開幕。 中心面積3,000平方米,由26個政府部門提供300項服務,服務數量約為原本北區綜合服務大樓的九成,中心同時提供24小時自助服務區,全天候為有需要的市民服務。
2008 年金融風暴後,歐美發達國家經濟陷入長期低迷,歐美日等推行量化寬鬆貨幣政策的同時,亦採取結構性減稅,特別是美國,不僅助其「再工業化」,而且提升就業率,而中國在面對經濟放緩的處境下,持續減稅一定程度上亦起到抑制經濟持續衰退旳作用。中央自十八大以來一直有序推進「減稅降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兩會中再次強調,要在早年減稅降費基礎上進一步「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做到減少製造業和小微企業稅務負擔,並確保所有行業稅務負擔只減不增。 國與國之間的競爭力,觀察企業的發展持航力能知大概。中國已躋身全球第二大經濟體、須提升國際間的競爭力。更大規模減稅,對中國自身整體經濟是最有效率的推進。對於廣大企業,特別是對於中小微企業來說,在早年持續清費降稅基礎上,大規模減稅不僅能大幅度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企業生產與運營成本,而且有助於實質性增強企業發展後勁。所以國家稅收表面上的確因為減稅而減少,實際上反而形成更強的納稅能力。 同時,更大規模減稅不僅有助於提高民營企業運營、成長與發展的能力和活力,而且有助於民營企業形成創新創業風氣。從這個意義上說,更大規模減稅,既能促進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亦是一個更好實現穩增長的重大經濟決策。 眾所周知,內地的中小微企業基本都是民營企業,其中大部分民營企業又都是製造業企業。在全球經濟持續低迷、經濟下行、國民經濟結構迫切需要調整和轉型升級的大背景下,大幅度降低製造業和民營中小微企業稅務負擔,等於這類中小微企成長及發展得更好,國家經濟發展就健康,社會就穩定,然而,大規模減稅目前只是推動國家民營經濟及整個經濟持續朝更快更高質量發展的一個方面性改革和選擇。如果國家想民營企業家安心做生意,還必須按政府工作報告給出的要求,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顯然,在基本經濟制度和法治規範建設等方面,內地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本月15日核可中國參加第三輪「國別人權審議」的報告,報告建議本澳要確保家暴受害者獲得有效的保護,獲得足夠的庇護、醫療和法律援助,同時亦憂慮本澳未就反歧視移民、反歧視同性戀及變性人等方面訂立全面法律。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18)日表示,特區政府一如既往高度關注人權工作,會持續立法改善有關問題。 陳海帆表示,「國別人權審議」報告中對本澳提出的建議不是太多,特區政府近期制定了《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聘用殘疾人士稅務優惠制度,以及更好的社會保障制度,這些也是特區政府保障人權的努力,今後會繼續檢討和優化。 至於保護移徙工人權利方面,她強調,現時本澳有《聘用外地僱員法》與其他基本的人權保障,能夠維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澳葡引渡協議有望簽署陳海帆表示,澳門與葡萄牙之間的移交逃犯協定有望於今年內簽署,本澳代表團在早前與葡萄牙有關方面就兩地移交逃犯協定展開磋商,雙方已達成共識草簽文本,澳葡雙方現正就該協定進行內部程序,待程序完備後即可正式簽署。 陳海帆表示會加快處理相關工作,望今年內簽署有關協定。至於澳門與內地間移交被判刑人的事宜,由於屬首次的區際性磋商,還需時間作準備。
澳門逸園賽狗場結業後,遺留在賽狗場內逾500隻格力犬,經市政署及愛護動物協會過去八個月努力安排領養工作下,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昨(18)日表示,目前逸園狗場只剩下45隻格力犬待領養,根據愛護動物協會提供的數據,所有格力犬有望在本月26日完全遷出,屆時逸園跑狗場的土地會交還財政局,再交有關部門規劃。
士多鳥拜斯馬路前(17)日早上發生一宗奪命交通意外,一名82歲婦人在二龍喉公園巴士站對開橫過馬路時,被一架剎掣不及的電單車撞倒,之後送院搶救傷重不治,事件昨(18)日有新進展。治安警昨日下午表示,肇事電單車司機涉嫌觸犯「過失殺人罪」移交檢察院處理,同時會被控違反《道路交通法》中的「不安全停車」。 根據警方資料顯示,涉案的電單車司機姓王,30多歲男子,澳門居民,報稱售貨員;意外中的女死者姓范,82歲,本澳居民,退休人士。 前日早上8時許,王男駕駛電單車沿士多鳥拜斯往二龍喉公園方向行駛,當至二龍喉公園巴士站對開失事懷疑撞倒正在過路的范婆婆,她倒地後腦重創出血。消防接報到場發現傷者清醒度下降,隨即由救護車送院搶救,同日下午4時許醫院方面證實女傷者傷重不治。事發後,治安警警員接報到場調查,包括用尺量度撞擊點的距離等。王男亦受傷,但拒絕送院,事發後他通過酒精測試,酒精讀數為零。 治安警發言人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王某供稱事發時因剎掣不及撞到老婦,初步無跡象顯示涉事車輛超速,而老婦倒臥的位置亦在非行人過路設施上。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