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監管雖重要 業界自律不可少

澳門石油氣安全隱患問題一直存在,今年7月,黑沙環百利新邨一間地鋪食肆發生石油氣爆炸,造成一死六傷,事件敲響社會對燃料安全的警鐘,民署及消防部門事發後亦表示會加強巡查本澳的食肆設備。然而,事隔三個月,本澳日前再有食肆發生石油氣爆炸事件,造成四人受傷。這不禁令人思考,是業界欠缺自覺維修保養石油氣的意識,還是澳門針對食店存放燃氣的法律不夠嚴格呢? 據資料顯示,自2011 年7月國際中心食肆發生爆炸事件後,民署與消防局訂定聯合巡查機制,針對全澳食肆展開消防安全巡查,並嚴格執行只可存放四罐石油氣的規定。曾有工程師指出,石油氣是非常安全的氣體燃料,只要僱用專業人士進行安裝及做定期檢查,基本上發生意外機率很少。而日前內港食肆懷疑因氣體洩漏引致的爆炸事件,當局發現店鋪內石油氣罐數量未有超標,即意味問題出於不當使用燃氣。 自百利新邨事件後,消防局已建議食肆加裝石油氣探測器,以防石油氣罐一旦漏氣,探測器可以檢測得出,避免爆炸發生。但有關措施寸步未進,原因是目前消防條例所限,若要強制食肆安裝石油氣探測器,當局必須修法。 每次發生意外,當局都表示會「加強巡查」,又會提醒業界注意場所內相關設施使用安全,然而意外卻一再發生,修改落後的法例變得刻不容緩。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內港事故中,雖然店鋪內石油氣罐數量未有超標,但店舖申請牌照時聲明「場所及廚房內所有設備及爐具全部均使用電力」,實際上卻是使用燃氣爐具。另一邊廂,近日「巨記麵家」被指在未獲批准下更改經營條件,涉及防火安全及衛生等問題,遭民署勒令暫汀業,事件在社會上鬧得熱哄哄。 違規使用燃料爐具或許可能是個別事件,五十一年的老麵店無奈結業亦非常可惜,無論甚麼原因也好,若有任何行為對公眾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確實不得不採取措施,如何將食肆安全監管落到實處,除了行政當局需下功夫外,業界亦需自律自覺,將意外發生機率減至最低。

01/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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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良:調高年齡下限

不利青年申請經屋

針對今次《修改〈經屋法〉》草案內容,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家良表示,他對相關放寬條例予以認同,不過對部分收緊規定感到不解,包括將經屋申請人年齡下限由18歲改為25歲,認為有關規定不利部分有需要申請經屋的年輕人。 陳家良表示,政府可能考慮到一般年輕人至大學畢業後有數年工作經驗,即可負擔經屋,而有關規定可讓市民明確自己是需要申請經屋抑或購買私樓。然而他指出部分青年可能自中學畢業後就開始工作,他們可能亦有申請經屋的需要,因此有關問題值得商榷;建議政府允許年輕的申請人可提供有一定年期的工作證明。 另外,對於政府修改規定,將經屋申請人在提交申請之前不可擁有房產的期間由五年延長至十年。陳家良擔心部分申請人可能是原先擁有物業,但因為經濟條件轉差於是售出;一旦如此,想申請經屋又要等十年,亦不知經屋申請幾時再開隊。 而對於法案將現行制度改為評分制,陳家良認為,無論制度如何改,但核心問題仍是經屋供應量不足。陳家良強調,只要一日無足夠供應量,如何分配最終都淪為「得個講字」。 傳新澳門協會副理事長甄慶悅亦提出相關觀點,強調政府不單要評分,評分後亦要設輪候制,既讓政府更科學統計經屋需求量,亦可形成推動政府加快建設公屋的壓力。

01/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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