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放寬港澳台客貨車司機申領駕照年齡上限

由現行50歲延長至60歲
11/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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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現行50歲延長至60歲

內地推出新措施放寬港澳台居民申領大中型客貨車內地駕駛證年齡限制。 (CFP圖片)

公安部昨(10)日宣布推出六項臨時入境車輛便利措施,當中兩項主要針對港澳台居民,包括試點車牌電子化,香港和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通行、澳門機動車進入橫琴不再發放紙質牌證,電子臨時入境車牌有效期一年;放寬港澳台居民申領大中型客貨車內地駕駛證年齡限制,由現行50 歲延長至60 歲。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巡視員劉宇鵬稱,六項臨時入境車輛便利措施,第五項和第六項主要是延長港澳台人員駕駛車輛的工作年限,增加就業機會,保障改善民生,促進港澳台和內地(大陸)物流運輸發展;進一步優化提升進入內地大陸的車輛牌證服務管理,便利港澳台駕駛人在內地(大陸)駕車,更好地服務促進港澳台和內地(大陸)經貿發展和人員往來,促進粵港澳大灣區。

兩政策促四地物流發展

第五項是試點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電子化。對香港和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通行,澳門機動車進入橫琴,台灣地區機動車進入平潭的核發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不再發放紙質牌證。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有效期為一年。

第六項是放寬港澳台居民換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年齡。對持港澳台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換領內地駕駛證的,申領年齡由50周歲延長至60周歲,便利港澳台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內地(大陸)駕車。

多措施優化牌證申領服務

其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簡化臨時駕駛許可申領手續。對申請小型汽車、摩托車臨時駕駛許可的,持入出境身份證件、境外駕駛證及其中文翻譯文本即可直接申領,不需要再進行身體條件檢查、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二是延長臨時駕駛許可使用期限。對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領有效期為三個月的臨時駕駛許可;停居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有效期可延長至一年。

三是簡化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辦理程式。對在境外登記六年以內的七座以下(不含)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申請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免予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四是延伸臨時入境牌證視窗服務,推進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和臨時駕駛許可業務向縣級下放,推行在入境人員車輛較集中的機場、港口、車展及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地設立了交管服務站,提供交強險投保、車輛查驗、憑證審查、學習教育、牌證核發一站式服務,方便入境車輛就近辦、一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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