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繳費標準分三檔 享同等醫保待遇

持珠海居住證港澳台居民明起可參珠社保
31/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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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消息,自明日(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珠海市參加社會保險。日前,珠海市已召開部署和培訓大會,啟動實施港澳台居民參加珠海社會保險工作。

2019年11月29日,國家出台《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據珠海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明日起,持有珠海市居住證的兩類港澳台居民可在珠海參保: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未就業人員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學生和未成年人、城鄉居民)。也就是說,新的一年,以上兩類港澳台居民可在珠海參保,並和珠海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據了解,參加珠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台居民,珠海財政將按個人繳費額的65%給予參保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現行政策規定,個人月繳費標準分為60元、100元和120元三個檔次,對應每月參保繳費補貼為39元、65元和78元。參保後,參加珠海市城鄉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台居民達到60周歲時,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按月領取其他各項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可領取珠海養老金。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目前每人每月430元;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已在珠海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台居民4,074人,按月領取養老金1,106人。

同時,參加珠海市基本醫保的港澳台居民和珠海市民一樣可享受同等醫療保險待遇,包括:門診待遇、住院待遇和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港澳台居民在境外(含港澳台)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珠海市基本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至於港澳台居民在珠海參保辦理方式簡單、便捷,經辦服務已延伸至各村(居)委會。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本人居住證原件到各社保經辦機構或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申報;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港澳台居民,可到稅務部門申報。(編輯:盧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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