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全市範圍內

試行居住權登記
19/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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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居住權登記
試行居住權登記

珠海全市範圍內試行居住權登記。(網絡圖片)

辦理模式可通過協議設立居住權辦理首次登記,可選擇線下辦理、網上預審、全程網辦任一方式辦理。(網絡圖片)

2024年農曆新年前夕,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布《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關於試行居住權登記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自通知發布之日起,珠海全市範圍內試行居住權登記。

據了解,《通知》指出,珠海市轄區範圍內出讓取得、已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房屋性質為市場化商品房、房屋用途為住宅的不動產,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居住權登記:第一,近親屬間通過協議方式無償設立居住權的; 第二,依據遺囑設立的;第三,依據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設立的。《通知》原文顯示,業務類型分別為居住權首次登記、居住權變更登記、居住權註銷登記。另外,辦理模式可通過協議設立居住權辦理首次登記,可選擇線下辦理、網上預審、全程網辦任一方式辦理。通過遺囑或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設立居住權辦理首次登記,請至珠海市任一不動產登記大廳線下辦理。

值得留意是,若居住權首次登記,在申請主體方面,第一,按合同約定申請的,需由設立居住權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其中一方是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全部所有權人;第二,按遺囑申請的,由房屋繼承人、受遺贈人和遺囑設立的居住權人共同申請;第三,按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申請的,由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居住權人單方申請;生效法律文書明確配合義務人的,由居住權人和配合義務人共同申請。

據了解,居住權是民法典物權編新增的一項用益物權,是指居住權人為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對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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