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酒精惹的禍! 69歲和65歲的兩名本澳退休男子,本為相識多年的同鄉好友及酒友,未料近日卻因一次酒後亂性釀成悲劇。 案被捕男子姓古,69歲,澳門居民,退休人士,涉嫌觸犯嚴重傷人罪,昨(19)日早上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透露,古男與酒友本月11日晚上9時於古男位於俾利喇街的住所內飲酒消遣,期間雙方自有一名親友在場陪伴作樂。惟酒過三巡後,兩老友懷疑酒後上火,僅因鎖碎事情發生口角,繼而動武拳腳相向,兩名在場親友勸阻亦無果,只能報警求助。 事件最終兩敗俱傷收場,先動手的古男右手手指骨折,事主則被「醉腿」踢中腹部受傷,兩人其後被接報到場的消防救護員送往山頂醫院接受治療。經醫院方面檢查,事主證實被踢至腸臟穿孔,傷勢符合由腳踩踏所造成,由於傷勢嚴重,至今仍需在留醫。司警接報調查後,前(18)日待打交打致手指骨折的古男出院後將其帶返警局調查,古男承認當時因為口角而與對方發生打鬥,亦承認先出手傷人。只因一時火遮眼用腳踢好友腹部,終鑄成大錯。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19)日出席「《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與澳門未來」座談會時表示,澳門應利用自身優勢,切實發揮「核心引擎」的作用,擔當「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時代使命,充分發揮澳門在促進東西方文化交流、文明互鑑、民心相通等方面的特殊作用,並要在「大灣區科技創新走廊」中擔當支撑,與珠海密切配合,加快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建設。
澳門半島北部與珠海接 青茂口岸工程正加緊施工。 (鐘佩欣攝)壤及劃定邊界的鴨涌河,十多年來其「歷史功用」除了成為偷渡者首選之一外,從關閘由東至西流經出的大量污水,沿河居民飽受臭氣侵襲從不間斷;但這些惡劣情況,將會於今年內徹底改變,變成一條水清流消的小河! 這個巨大轉變,首先歸功於中央政府2015年給予特區政府85公里水域管轄權,其次就是有望今年底前落成的青茂口岸(即粵澳新通道)。究竟這兩者和整治鴨涌河有何關係,還得由更早前的2008 年在北京舉行「兩會」時說起。
司警繼早前搗破一個龐大高利貸集團後,上周六(16日)再下一城,這次目標是位於氹仔一間異常「出位」的水療中心,200警力行動中將水療中心前後門封死,來個「甕中捉鱉」,共拘捕164名本澳、內地及外地男女,內地集團主腦仍在追捕中。 司警指出,被搗破的操控賣淫犯罪集團,短短兩年間涉及的不法金額高達3.1億元港幣,集團除了藉申請「藍卡」替賣淫女子作身份掩飾外,相信還涉及其他犯罪活動,至於是否涉及黑社會、高利貸、洗黑錢、甚或有人包庇等內幕,司警沒有透露,只稱將深人調查。
4,500個安全套、女性性感內衣、潤滑劑、紙巾、工作包、漱口水、600萬元現金、甚至連每個「工作間」的紙巾簍、用過的紙巾等,多種物品構成的一幅幅畫面,讓人想像在涉案水療中心內的無盡春色,是如何的奢靡淫亂……但隨著司警手持破門用的大鐵錘鼓力一撞,內裡暗藏進行的色情交易,全都一下子停頓下來……
前檢察長何超明於2016年12月因被控多項罪行在終審法院出庭應訊時,曾指前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及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均曾透過電話向其推薦親屬進入檢察長辦公室工作。 廉政公署在收到多個團體投訴信後對事件進行調查,昨日公布調查結果,認為雖然檢察長辦公室的聘用及陳麗敏、陳海帆涉嫌推薦入職的行為,沒有違反當時的法律規定,但推薦入職的做法不符合市民對公平、公開招聘公職人員的期望,勢必對特區政府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建議特區政府嚴格督促各級官員遵守法律的規定。 廉政公署指出,1999年11月19日,陳麗敏的胞弟陳樂其入職檢察長籌備辦公室,由於特區政府當時尚未成立,所以由其時的總督暨政務司辦公室技術及行政輔助部門與其簽署個人勞動合同。 2000年1月12日,檢察長辦公室顧問建議,以編制外合同聘請陳樂其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80點,有關建議於同日獲何超明批准。 陳麗敏否認推薦胞弟入職對於如何入職檢察長辦公室,陳樂其表示是在一次家庭聚會中提及自己被律師事務所解僱,有親屬提示他可嘗試向將近成立的特區政府求職,他於是向當時的檢察長籌備辦公室提交簡歷,之後便收到面試通知。 何超明「改變」說法陳樂其表示,當時由候任檢察長何超明親自面試,主要問及其過往的工作經驗。陳樂其認為,入職檢察長辦公室是自己求職結果,並非是陳麗敏推薦。陳麗敏亦表示,從未向何超明推薦過陳樂其,何超明則改變了庭審時的說法,表示不記得聘請陳樂其的具體經過,包括陳麗敏有否向其推薦過陳樂其,也不記得當時聘請陳樂其的理由。 入職僅九年級學歷廉署指出,陳樂其表示當時只向檢察長籌備辦公室送出簡歷,在入職前與何超明並不相識,其時僅有九年級學歷,檔案中的求職簡歷不足百字,從中無法看出他在學識上或經歷上有特別過人之處,卻能得到並不相識的候任檢察長親自面試且立即受聘,當中的確存在合理的疑點,廉署認為難以完全排除陳麗敏推薦其弟陳樂其入職檢察長辦公室的可能。 陳海帆承認推薦胞姐事件中另一名高官親屬,則是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的姐姐陳海燕,入職檢察長辦公室前曾在社團工作,主要負責文書撰寫、活動策劃及場地布置等,入職時的學歷為行政管理專業大專畢業。2008年7月15日,時任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建議,以編制外合同聘請陳海燕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點,有關建議於7月21日獲何超明批准。 陳海燕曾表示,2008年年中有意轉換工作環境,於是向多個政府部門遞交求職信及簡歷,當中包括檢察長辦公室,在遞交求職資料一、兩個月後收到檢察長辦公室通知,由黎建恩對她進行面試,當時並未提及與陳海帆的親屬關係。 談論公務順道薦人陳海帆表示,在得知陳海燕想轉換工作並已入信檢察長辦公室等不同部門求職後,在一次與何超明因公務的通話中提及,如檢察長辦公室有意聘請人員,她有一個人選可供考慮。何超明表示,陳海帆曾在電話中提及其胞姐正尋找工作,不知檢察長辦公室有否合適工作可安排,他表示陳海帆是在談論公務時,順道提及其胞姐尋找工作的事情。 由於各當事人對事件的表述基本一致,因此廉署認為可以確認,陳海燕曾向檢察長辦公室等政府部門遞交求職信,時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的陳海帆在一次同當時的檢察長何超明的通話中提及此事,之後陳海燕經面試入職檢察長辦公室。 相關法律未訂難監管廉署分析事件後認為,由於《檢察長辦公室組織與運作》規定檢察長可自由任命符合法規所列的工作人員,且當時中央招聘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因此檢察長辦公室有關聘用並未違反法律規定。 另外,兩位前任、現任司長薦人的事情,相關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尚未生效,是以難對二人作出規範。不過,廉署認為,鑑於推薦親人入職的做法不符合市民對公平、公開招聘公職人員的期望,勢必對特區政府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建議特區政府嚴格督促各級官員遵守法律的規定,避免其個人行為對特區或部門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澳門中聯辦昨(18)日舉行全國兩會精神傳達會,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中聯辦主任傅自應、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分別發表講話,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團長、全國人大常委賀一誠及全國政協常委馬有禮分別傳達13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全國政協13屆二次會議精神,是次會議約有400 餘人參與。
解放軍駐澳門部隊與澳門特區政府昨(18)日於新口岸軍營聯合舉辦第19次公益獻血活動,逾120名官兵集體獻血近50,000毫升。 駐澳門部隊司令員徐良才在獻血儀式上致辭表示,澳門同胞的利益始終高於一切、重於一切,為澳門特區服務,為澳門同胞奉獻,和衷共濟,守望相助,這是駐軍堅持不渝的宗旨信守,亦是駐軍全體官兵的共同心願。進駐20年來,駐軍官兵始終視澳門駐地為故鄉,把澳門同胞當親人,故每年的無償獻血活動,廣大官兵都踴躍報名。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感謝駐澳部隊多年來不斷參與各項公益活動,除了此次的捐血活動外,亦參與植樹活動、文教工作等,讓本澳青年認識國家,增加愛國愛澳情操。 在駐澳部隊服役,第三次參與捐血活動的官兵張雙岩表示,能在澳門捐血感到十分榮幸,又認為澳門的衛生保障非常到位。 今年剛進澳服役的通信執勤站女兵李晶晶則表示,能在駐澳門部隊服役見證特區的繁榮發展更是自己無上光榮。她稱,以往在學校亦有參與無償獻血活動,想不到在服役期間也能參與澳門的捐血活動。 據了解,駐澳門部隊進駐以來,累計有近1,900人次,為澳門無償獻血近80萬毫
隨著離島近年急速發展,居民對政府服務的需求亦大大提高。位於氹仔基馬拉斯大馬路濠珀三樓的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昨日正式開幕。 中心面積3,000平方米,由26個政府部門提供300項服務,服務數量約為原本北區綜合服務大樓的九成,中心同時提供24小時自助服務區,全天候為有需要的市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