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集團租祐漢28單位賣淫

司警昨早掃蕩行動拘56人

一個以越南籍人士為主賣淫集團,涉嫌在祐漢新邨舊樓群租賃28個單位經營淫業,司警局收到坊會及市民反映,經過多月縝密調查,掌握證據,昨(1)日早上採取行動,搜查祐漢新邨舊樓群28個單位,拘捕56名成員,包括23男33女,當中四人疑是集團核心成員,案件有待進一步調查,警方相信尚有涉案人士在逃。司警調查發現今年1月區內一宗打鬥案亦疑與集團成員有關,正調查衝突是否涉及集團利益引發打鬥。 【本報記者黃嘿文報道】 司警局在昨日在祐漢新邨現場舉行特別新聞發布會公布案情,司警在今年1 月已注意到北區祐漢新邨舊樓群一帶有不少賣淫女子在附近徘徊及流連,期間亦會騷擾途人,警方亦同時接獲附近居民及坊會反映,在祐漢新邨舊樓群一帶有單位被用作賣淫,警方對此非常重視,認為此情況會帶來治安及安全隱患問題,有傷風化,因此立案展開調查,經過多方面綜合調查後,發現該區有一個非常活躍的操縱賣淫集團,主要由越南人組成及操控,並具有相當規模及組織性。 賣淫女每日付數百元保護費 司警稱,該集團在祐漢新邨舊樓群一帶操控賣淫女子在其相關場所進行賣淫,集團成員間有明顯分工,並已在該區活躍約一年。而其犯罪模式會先在祐漢新邨舊樓群租下單位,再將單位提供予他們操控的越南籍賣淫女子,再每天向其收取350至500澳門元不等,作為賣淫場所的租住費、服務費(幫手買物品如安全套等)及保護費(在附近把風)。 「肉金」低賤每次150至200元 這些被操控的賣淫女子按照指示,每天在祐漢舊區一帶的橫街窄巷或大廈門口進行招嫖,之後便帶嫖客往相關單位進行性交易,每次「肉金」由150至200澳門元不等。另外,集團的其他下線成員會在該區路口進行「把風」,如發現有警察出現,便會通知集團其他成員及賣淫女子「避難」;如他們發現有警察成功截獲賣淫女子,便會通知其他賣淫女子馬上回到自己的窩點躲藏,以逃避警方追查。 疑涉1月祐漢持械打鬥 司警調查發現該區今年1 月兩幫越南幫派在該區持武器毆鬥事件,亦涉及是次拘捕的賣淫集團成員,至於是否涉及不同幫派的賣淫利益糾紛,警方仍需作深入調查。 司警以時機成熟,昨日凌晨時分作出部署,聯同刑事調查廳、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情報及支援廳,以及其他部門合共出動170 名偵查員,於昨日早上7時進行「收網」,到28個涉案單位搜查。 僅兩女承認賣淫 警方在行動中共帶走56 人,包括23 男,33女,年齡介乎28 至70 歲,當中有44 名越南人,其中12人為犯罪集團成員,當中有四人為核心成員。被帶走的33名女子中只有兩名女子承認賣淫,年齡分別28及40歲。所有犯罪集團成員及賣淫女子均為越南籍人士,當中有12人持藍卡,其他則持旅遊證件及「行街紙」。 另外,被帶走人士中包括一名香港居民、三名本地居民及八名內地人,三名本地居民為嫖客。警方同時撿獲大量證物,包括安全套、潤滑劑、數簿及租單等,另外亦搜獲禁用武器如雙節棍及伸縮警棍。警方已將56名涉案人士帶返警局作深入調查,暫未知主腦是否在逃。

02/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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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破操控賣淫案

警拘三名內地女子

【本報記者劉凱輝】治安警日前在路氹金光大道反罪惡期間,揭發一宗操控賣淫案,拘捕一名涉嫌操控者以及兩名內地賣淫女子;行動中並起出一批招攬客人的卡片及安全套等。 涉嫌操控賣淫被捕的女子姓張,26 歲,內地人,持通行證;兩名懷疑來澳賣淫的內地女子均無業,持通行證,分別姓王(23 歲)以及姓汪(30 歲)。 治安警表示,上月27 日深夜11 時許,派員在路氹金光大道附近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發現涉案的王女不停派發懷疑色情卡片及兜搭男途人,張女則在不遠處「睇水」監視。警員認為二人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截停,其中在王女身上起出大量卡片及少量安全套。經警員查問,王女供出早前被張女招攬及在珠海會合後,一同來澳入住路氹某酒店,張女安排王女在金光大道附近派卡片和拉客,當中交易的一半肉金會被張女抽佣;此外,王女亦供稱至今共兩次接客,收獲了港元肉金。 治安警對案件作進一步調查,其後在酒店房間內再發現涉嫌賣淫的汪女,並起出大量安全套。汪女供稱早前同樣在珠海會合張女後一同來澳,但至今仍未「發市」,期間一直在賭場賭博。案件有待進一步跟進。 治安警行動中起出一批招攬客人的卡片及安全套等懷疑犯案工具。 (治安警察局提供圖片)

02/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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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錢黨遭相熟爛賭商人詐騙

74萬兌款賭場迅速輸光

【本報記者劉凱輝】一名內地爛賭商人為「撲水」賭博,不惜詐騙一名因交易而相熟的男換錢黨;商人前後騙去74 萬港元,期間訛稱稍後會轉賬,最終卻在賭場內迅速輸光。司警接報後到場拘捕該爛賭商人。 被捕的內地男子姓鄭,28 歲,商人;涉嫌巨額詐騙罪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男事主為一名內地居民,從事非法換錢黨(將被另案處理)。 案情顯示,涉案鄭某因與事主之前曾多次成功換錢而熟落, 並成為朋友。上月27 日中午,鄭某相約事主到路氹某賭場外會面,要求換30 萬港元用作賭博,並同意用262,000 人民幣兌換。鄭某先轉賬6,000 元人民幣,其後訛稱朋友會稍後轉賬其餘尾數。事主因見對方是熟客,於是未收齊兌款之下,便交出30 萬港元給鄭某,之後更陪同鄭某到賭場賭錢,可惜鄭某不久便輸光30 萬港元。 賭癮已起的鄭某繼續詐騙「換錢黨」友人,要求再換多45 萬港元「搏殺」,同樣訛稱稍後朋友會轉賬給事主。鄭某收款後再迅速輸光45 萬港元,之後用不同藉口拖延,事主此時終覺可疑,即場截停鄭某及報警。司警到場拘捕嫌犯鄭某,案件有待進一步跟進。 一名爛賭商人為「撲水」賭博,不惜詐騙一名相熟換錢黨,前後騙去74萬港元,最終卻在賭場內迅速輸光。司警接報後到場拘捕該爛賭商人。(資料圖片)

02/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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