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分享港澳實行人大制度意義

李飛:是國家治理體系重要內容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舉辦慶祝澳門特區成立18周年專題講座,主題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特別行政區」,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主講。行政長官崔世安、澳門中聯辦主任鄭曉松及社會各界人士出席。 專題講座上周五(12)日上午10時假中華總商會四樓何賢紀念堂舉行,李飛表示,雖然澳門特區只有60多萬居民,有一些還是非中國籍人士,但卻有12名全國人大代表名額,與人口的比例達到1:5萬,遠高於其他省(區,市)1:67萬的平均比例,這足以體現出國家對澳門的重視。 他說,在特區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在「一國兩制」下特區納入統一的國家治理體系重要內容;在特區中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條「生命紐帶」,澳門和香港將會與國家保持血肉相連、心靈相通、命運相繫,大家團結一心、攜手並進、永不分離。 行政長官崔世安發表講話時指出,從今年召開的第十三屆全國人大首次會議開始,新一屆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將代表本澳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為祖國及澳門的繁榮穩定作出貢獻。本次講座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特別行政區」為主題,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澳門中聯辦主任鄭曉松提到,全國人大對澳門特區擁有廣泛而重要的權力,這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具體體現,為特區發展發揮著「定向」、「引航」和「把關」的重要作用。

15/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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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界訪問團訪問布吉

加強聯繫推動「一帶一路」經貿往來

泰國布吉府戰略與訊息部主任納榮· 奧寧(Narong Onintr會見澳門新聞界2018 年「一帶一路」泰國訪問團時表示,布吉與澳門十分相似,希望兩地不久將來能夠締結姊妹城市。 奧寧指出,布吉是泰國第二大城市,人口約40萬,流動人口及旅客約200萬,旅遊業佔當地GDP總值97%,機場全年接待逾1,300 萬人次。2016 年中國內地旅客居首,逾250萬人次。布吉與澳門相似,同樣以旅遊業為主,同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授予「美食之都」稱號,希望不久將來能夠締結姊妹城市。 澳門新聞界2018年「一帶一路」泰國訪問團,由澳門泰國商會邀請澳門新聞界組成,12日下午啟程前往布吉及清邁,開展一連四天訪問行程,拜訪當地政府,了解最新發展情況。訪問團邀請新聞局長陳致平任名譽顧問,《澳門日報》社長陸波任團長,《華僑報》社長鄭秀明任副團長,泰國商會會長何榮祥、理事長莊桂蓮任顧問。團長 陸波表示,今次是澳門新聞界首次到訪布吉交流,團員涵蓋平面及電子媒體,澳門與布吉在「一帶一路」沿線佔有重要位置,兩地加強聯繫有助推動「一帶一路」經貿往來。何榮祥表示,泰國是「一帶一路」沿線重要國家之一,希望透過今次訪問,將布吉、清邁對「一帶一路」的作用,透過傳媒反映予本澳及內地認識。

15/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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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100萬籌碼畀你罰」 賭客挑釁法律 博企縱容

團體遞信促「工作場所無煙害」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梁孫旭及博彩企業員工協會總幹事蔡錦富,聯同數名賭場員工向行政長官遞信,要求政府督促博企嚴格遵守《控煙法》。有賭場員工稱,不少吸煙室規格不理想,環境惡劣,附近賭枱的員工苦不堪言;更試過有賭客無視法律,拿出一百萬籌碼豪言「你罰啦」! 有到場遞信的員工稱,有關娛樂場內的中場,有數個吸煙室規格很不理想,經常「門常開」,二手煙經常從內飄出,形容環境非常惡劣,附近賭枱的員工苦不堪言;亦有客人在非吸煙區域吸煙,員工向公司匯報事件但不受理睬,唯有致電控煙辦舉報,但在控煙辦人員到場前,所有證據已被移走,根本無從執法。該員工亦稱,賭場一直縱容客人違法吸煙,受害的卻是一眾員工,希望政府加大力度執法,同時亦希望賭場不要縱容賭客知法犯法。 百名賭場員工求救蔡錦富稱,去年10月,一賭場近百名員工向工聯總會求助,反映賭場常有客人違規吸煙,令員工飽受煙害;賭場亦要求員工不可向違規吸煙的客人作出提醒或勸喻,甚至為了包庇客人吸煙,向不聽上述「指示」的員工施壓,更為違法客人繳交罰款;促請政府加強執法力度,有效處理賭場內違法吸煙行為,督促博企遵守法律,落實「工作場所無煙害」政策目標。李靜儀表示,賭場內有某些地方存在灰色地帶,員工亦不清楚是否為吸煙區,而衛生局及博監局互相推搪,希望政府能清晰界定相關區域。

12/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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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發展障礙兒童

譚俊榮稱將加強支援

有罹患「天使綜合症」兒童的家長公開表示,面臨生活及經濟壓力大,希望政府盡快推行「照顧者津貼」,讓小朋友得到更多治療。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昨(11)日發出新聞稿回應稱,政府一向十分重視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未來會加大資源,為兒童提供更快捷更優質的評估、治療服務。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一些由遺傳基因缺陷引發的罕見病症,目前醫療技術難以治癒;特區政府除了積極提供和安排治療外,將加大資源支援患者及家屬。當局十分重視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近年整合衛生、教青、社工領域資源,相繼設立兒童綜合評估中心及兒童康復治療中心,針對個案,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早支援,努力為發展障礙兒童提供更快捷、更優質的評估、治療和康復服務。另外,轄下相關部門亦會為有需要的兒童及家長提供幫助。 譚俊榮強調,家長每日每夜都陪伴在兒童身邊,是兒童最可靠的守護者。因此,除了持續提供為兒童進行的直接治療外,特區政府將積極推行以家庭為中心的作息本位、早期介入服務,發展「治療師-家長-兒童」模式的間接治療,並讓家長在附近社區中心獲得便捷的支援,令兒童得到全方位的治療和訓練。 譚俊榮又呼籲社會各界,灌注更多的同理心、同情心,建立社區關愛網絡,幫助有需要的人士,促進社會共融。特區政府將一如既往地與家長、病患家屬同行,尋找方法、解決困難,共同呵護兒童的成長,保障市民的健康。

12/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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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會續審《社屋法》

申請年齡未達共識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11)日繼續分析及討論《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及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列席會議。會議集中討論禁止23歲以下人士申請,條文建議「社屋申請必須由家團中一名年滿23歲、在本澳居留超過七年及持有永久居民身份證的家團成員提出」。該條文早前在坊間就頗受爭議,政府與委員會昨日展開兩個半小時激烈討論,仍未能達成共識。但雙方決定將會先討論後續條文,就此留待最後再作討論。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稱,會議中有議員認為18歲已為成年人,享受諸多權利。條文中「一刀切」劃線,將對18至22歲的居民不公平及不合理。對比鄰近國家及地區甚至是葡萄牙,皆以18歲作為申請社屋的年齡。他引述政府解釋稱,之所以將年齡調整至23歲以上,是不希望鼓勵在讀學生獨立申請,希望合理運用資源,杜絕出現資源濫用。以往符合社屋申請資格人士,在未獲房屋供應情況下,可每月獲發政府住房津貼,如果申請範圍加大,恐公帑支出俱增加。若是18 至22 歲的居民有社屋需要,可通過第九條「例外」中予以補充。 議員建議清晰定義「居留七年」對於法案文本建議「申請必須由家團中一名年滿23歲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居留至少七年並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家團成員提出」,委員會建議刪除「持有永久居民身份證的家團成員」部分,避免不必要的贅述,政府表示持開放態度。還有議員認為需清晰針對申請者必須在本澳居留超過七年的定義,究竟是常住滿七年、連續居住滿七年、還是申請前已住滿七年,政府表示將會研究,並在本月16 日進行的下次會議中予以說明。

12/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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