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涉監獄毆鬥殺人犯

上訴指量刑過重被駁回

一名54歲李姓男子涉嫌於1998年在澳門監獄男囚倉襲擊他人,導致兩死一傷。初級法院於2014年裁定嫌犯觸犯兩項《刑法典》所規定及處罰的《嚴重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引致死亡罪》,每項判處七年九個月徒刑,以及觸犯一項《刑法典》第138條d項所規定及處罰的《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判處四年九個月徒刑,數罪併罰後判處十年六個月實際徒刑之單一刑罰。然而,由於疑犯在初院作出判決前已服滿因其他罪行而被判之刑期並出獄,加上當時未有採取強制措施限制其出境,嫌犯因而潛逃內地,直至今年2月被內地警方發現並移交司警處理。 嫌犯被移交司警處理後,獲通知上述判決。 嫌犯不服,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指被上訴的合議庭裁判在適用罪名上出現錯誤而導致量刑過重。 中級法院昨日公布判詞指出,嫌犯聯同至少七名手下,持鐵枝與製成的武器襲擊三名被害人,嫌犯用利器刺傷被害人甲、乙及丙,導致三人兩死一傷。 依照上述由嫌犯及其同夥對三名被害人所造成的身體傷害,已經不是「普通傷害」而明顯屬於「嚴重傷害」,因此關於適用罪名錯誤的上訴理由明顯不成立;至於量刑方面,原審法院根據《刑法典》 規定,充分考慮了主要事實及其他情節與刑期範圍後,原審法院認為對嫌犯的量刑並無過重之夷,因此,裁定上訴理由明顯不成立,予以駁回。

13/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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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第三條路線嗎?

尚未表態是否參選明年台灣大選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周正式成立「台灣民眾黨」(民眾黨),柯文哲在創黨大會上表示,要集結眾人的力量來改變台灣,讓台灣人在藍綠以外,有別的選擇機會。先不論柯文哲本人是否會參選「總統」,以民眾黨的定位來看,似乎與過去台灣出現的第三勢力政黨沒有太大的區別。 民眾黨的定位是一個柔性政黨,不收黨費,允許雙重黨籍,強調專業治理與務實,沒有特定的路線,這與柯文哲本人的定位非常接近。醫生出身的柯文哲競選台北市長時強調清廉與效率,主要口號就是擺脫藍綠意識型態,形成「白色力量」。柯文哲的出現,吸納了大批藍綠陣營的邊緣人士,選舉時也囊括了多數中間選民的選票。在統獨議題上,柯文哲選擇第三個答案,強調中心思想是守護台灣整體利益,維護人民最大福祉。言外之意是現在該如何就如何,以後會如何就暫時不知道。 過往台灣政壇出現的第三勢力並不少見,有國民黨分裂出的新黨與親民黨,以及民進黨分裂出的獨派政黨,近年則有綠黨、社民黨與「時代力量」,前者出現的原因不外乎理念不合或選舉考量,本身的路線與藍綠兩黨差別不大; 近年的第三勢力政黨則有不同的主張,有的支持環保,有的主張社會福利,有的則像民眾黨一樣兼容並蓄。但是無論是綠黨或社民黨,無法取得議席的政黨終究會被大黨收編,即使是「立法院」第三大黨「時代力量」,最後還是因為是否支持蔡英文的問題而面臨分裂。 柯文哲的民眾黨能不能有不同的命運?首先,如果真有第三條路線的可能,民眾黨不必當一個「柔性政黨」,允許雙重黨籍這件事其實是新鋪開業的酬賓活動,吸引藍綠陣營無望提名的政客帶槍投靠,即使民眾黨允許雙重黨籍,別的政黨並沒有允許。歷史上上一次允許雙重黨籍,是1920 年代孫中山推動的「聯俄容共」,當時這是受形勢所迫不得已的做法。 如同台灣所有出現過的第三勢力政黨,所謂第三路線本身就是一條投機的路線,因為經濟離不開政治,政治離不開經濟,在更重要的問題沒有共識以前,很難開展有意義的政策討論。而每一個政黨,都需要一個終極目標當作使命,沒有使命的政黨生命周期難有保證。在選舉前不到半年組黨,這無疑又是柯文哲另一次投機的操作。藉由政治明星的光環,民眾黨有望在明年選舉後成為「立法院」第三大黨,但柯文哲組黨後網絡支持度大幅滑落,也在某些程度上反映台灣民眾對他的失望,所謂的「白色力量」,還能純潔多久呢?

12/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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