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引新技術

助肺癌分期診治

肺癌是本澳常見惡性腫瘤,衛生局表示,每年約有250至280宗肺癌新症,衛生局專科近年開展新診斷技術和治療方法,有效提高肺癌早期診斷和分期,進一步提高 治療效果和提升病人生存率和生活質量。 衛生局副局長、山頂醫院院長郭昌宇早前向傳媒介紹,山頂醫院在去年下半年正式應用氣管內超聲檢查和氣管內超聲引導針穿活檢技術(EBUS-TBNA),有助早期發現肺癌,分期診斷及鑑別診斷肺癌,監測治療成效,預估治療反映及作用等,大大提高傳統針吸活檢的安全性及準確性,且引發的併發症及死亡發生率低。 郭昌宇稱,另一電磁導航支氣管鏡(ENB)則是更為安全的技術,可對肺部病變進行精準導航定位,提高診斷質量。其最大優點在於極為安全,提高診斷質量。 醫院採用有關新診斷技術和治療方法,有利提高肺癌的早期診斷和分期,進一步提高肺癌的治療效果,提升病人的生存率和生活素質。 外科手術方面,山頂醫院自2003年開始採用單孔式腔鏡外科手術,以細微的手術儀器穿透腹壁或胸壁代替大切口常規手術方式,腔鏡手術是腔鏡手術優勢是手術創傷小,治療效果卻等於甚至優於常規外科手術進行各種疾病的切除或修補行為。 該技術創口小、手術時間短、可減輕患者痛苦,已屬於世界領先水平。目前已有七成院內專科醫生掌握手術方法,普遍應用於急性闌尾炎切除術,胃穿孔修補,急性膽囊炎膽囊切除手術,結腸腫瘤切除、肛直腸切除、脾臟切除手術等,近年更應用於肝臟腫瘤分段切除手術、胰腺腫瘤切除術等高難度外科手術。

24/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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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會無良

政府無能為力

格力犬事件終於發展到了所有人最不願意見到的狀況,本月20日賽狗尅合同到期後,500 多隻格力犬成為狗會遺留的「資產」,533 隻格力犬在這狗場回歸的歷史一刻,成為被迫下崗而無家可歸的「歷史遺產」,全澳市民對這樣的結果自然是心痛亦不能接受。如同政府早前所說,格力犬問題不會因為狗場回收而終結,狗會與政府當局仍然在持續角力,可以預見未來仍會產生一系列的法律爭拗,一場爛戲連台,陪伴澳門人80多年的狗場,只能如此尷尬難堪的退場。 嚴格來說,狗會目前的做法,還不能稱為「棄養」,因為根據《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的規定,發現未受飼主控制或看管的動物後,民政總署須要求飼主在七日內領回,若超過七日,才能稱為「棄養」,而狗會聲稱依據《動保法》第17條規定,「若動物所有人未能飼養或無法將動物轉移他人,可將有關動物交給民署,但須繳交定額的膳食及住宿費用」,民署雖表明絕不接受,但條文擺在眼前,雙方各執一詞。 《動保法》設立的初衷,是要建立動物保護的制度防線,除了令飼養者負起責任,若真有動物流落街頭,仍能由政府守住最後一道防線。但格力犬的情況與別不同,賽狗賭博本就違反動物保護的精神,然而狗場的存在有歷史的原因,狗會與政府簽訂的尅合同,則意謂著賽狗活動的特殊存在。但當尅合同結束,要用規範一般情況的《動保法》,來規範格力犬的去留,則顯然力有未逮,因為政府即使祭出最嚴厲的處分,也難以同時處理數百隻棄養犬隻的問題。因此逸園與政府之間的協商,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大希望。逸園或政府究竟提出甚麼樣的要求,究竟談了甚麼,雙方均未曾公開細節。如今的結果,與逸園早前提出的延長120 日狗場土地使用的方案,沒有太大的差別,逸園依舊「以狗佔地,花錢了事」,對誰都沒有好處。 我們總是見到政府不斷強調責任在業者身上,無論是格力犬問題還是「海一居」問題皆然。 市民固然對無良的業者深惡痛絕,卻也要感嘆我們的政府為何總是「無能為力」?為何政府在明知必定會收回「海一居」地盤情況下,仍讓不知情的市民繼續購買?繼續收稅?在格力犬問題上,賽狗尅合同2016年剛剛續期,為何政府明知屆時不會批准合同續期,卻又未在續期合同中規範格力犬的去留問題? 無論是新《土地法》還是《動保法》,澳門市民已經見識到許多立法工作未能有效解決問題,逸園賽狗公司執行董事梁安琪還身兼立法會議員,廣大市民也不禁要問,當我們讓這麼多各界別人士進入立法會時,他們是否真的能為公共利益發聲呢?當利益團體長期以來一直在立法會有一席之地,究竟是反映了意見的多元?還是任由他們搓湯圓?

23/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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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戶「海一居」業主

聯合告政府「行政失當」

「海一居業主聯合會」於前(21)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聯合會主席高銘博表示, 1,600「海一居」業主將聯合控告政府「行政失當」,並會在今周把600 份經公證的稅務文件遞交律師樓。 高銘博指出,終審法院對「海一居」的土地判決是按照《新土地法》判決,當25年期限到,不論原因或過程,就「一刀切」收地,而終審判決書當中寫明,若因政府收地所造成損失,可依法控告政府賠償,所以業主要聯合控告政府賠償業主的樓價升值金額、二三手的差價、即供的利息、精神損失等。高銘博稱,律師表示業主勝算很大,平均下來政府需賠償「海一居」每戶業主約700 至800 萬元。 政府正研置換房方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隨後回應,特區政府留意到部分「海一居」樓花購買者有意向政府提告。特區政府重申,根據終審法院於5月作出的確定性判決,特區政府依法收回「海一居」所處的黑沙灣填海區「P 」地段,亦重申購買樓花者與特區政府之間沒有債權債務關係。即使如此,特區政府仍以最大善意,按照之前承諾,協助「海一居」樓花購買者解決上樓及改善居住環境的問題。 特區政府建議把收回的土地,利用為日後都市更新而準備的「置換房」,並在「置換房」中撥出一部分單位,讓「海一居」樓花購買者購買。政府現正深入研究置換房的方案,以便按之前公布的時間表向社會進行諮詢。

23/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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