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假卡集團再現

串謀手機店散貨銷贓 轉移逾30萬港元贓款
08/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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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涉案被捕男子昨日被警方移送檢察院處理。 (陳宇東攝)

警方在行動中獲多部懷疑使用假卡購得的手提電話及犯罪所得20,000多元現金。(陳宇東攝)

一個馬來西亞假卡集團僱用「車手」來澳用假卡刷卡購物,懷疑串謀本澳一手機店長銷贓及洗黑錢,司警根據情報經過半個月調查,掌握線索,先後拘捕三名男子,行動中獲多部懷疑使用假卡購得的手提電話及犯罪所得20,000多元現金。至少三名人士在逃,司警繼續追查。

司警昨(1)日在新聞發布會匯報案情稱,被捕馬來西亞籍嫌犯姓Tang,29歲,報稱裝修工人;另一嫌犯姓黃,29歲,本澳居民,報稱是手機店店長;第三名嫌犯姓吳,34歲,內地居民,持有「藍卡」,報稱手機店店員。

案情指,司警在上月中接獲情報,指有來自馬來西亞假卡集團成員,到香港及澳門名店用假信用卡刷卡購物。司警隨即展開調查,成功鎖定多名疑犯身份,並發現假卡集團會不定期安排馬來西亞籍成員來澳,在路氹娛樂場商場名店利用假卡消費,疑犯每次犯案後都會立即離開澳門。

本周一(5日)Tang姓嫌犯經北安碼頭進入本澳,司警隨即展開部署跟蹤監視,發現嫌犯先到路氹兩間娛樂場的名店刷卡消費,並兩次到關閘廣場附近與本案吳姓嫌犯接觸,期間交收六部懷疑以假卡購得的手機,司警見時機成熟,展開行動上前拘捕兩人。

經調查後,Tang姓嫌犯供稱受僱於馬來西亞假卡集團,上月起曾三次來澳行使假信用卡,負責接收三名仍在逃馬來西亞籍同黨贓物並進行銷贓。司警經深入調查後得知Tang姓嫌犯及其三名同黨於本周一進入本澳,其三名同黨分別以假卡購買手機後,由Tang交吳姓手機店員銷贓。

贓款轉移到內地四銀行賬戶

司警對手機店員吳某調查後,吳聲稱自去年7月開始與一名假卡集團成員接觸,開始接收假卡集團手機贓物,然後按假卡集團指示以網上支付應用程式及網上銀行等網絡交易平台,將贓款轉移到內地四個不同的銀行賬戶,至今已轉移超過30萬港元,而所收手機在其任職的手機店散貨。司警認為有跡象顯示手機店店長亦有參與犯罪集團活動並知悉吳某行為,因此亦拘捕店長。

司警稱,相信假卡集團於2017年已開始安排人員前來澳犯案,至今在本澳行使的假卡不少於30張,今次Tang姓嫌犯三名在逃同黨以假卡消費購物共70,000多元。Tang姓嫌犯被控以「將假貨幣轉手」及「與偽造貨幣者協同將假貨幣轉手罪」;吳姓手機店員及黃姓手機店長被控以「清洗黑錢」罪,移交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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