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新指引如「迫針」易惹不滿

意見促當局讓公務員自由選擇

「本報記者劉凱輝」行政公職局昨(14)天發出公函通知,由9 月27 日起,所有公務人員進入工作場所,須出示已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證明,或出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七天內結果為陰性的證明。有公務員稱當局之前主張是自願打針形式,如今又一刀切,質疑「說話不算話」;亦有公務員認為現時並非什麼疫情嚴峻時期,感覺當局有些誇大其詞;另有公務員則指出,當局不單沒有鼓勵措施,還要硬推,很影響政府形象;有公務員稱並非不相信有關疫苗,但擔心自身身體問題,更憂慮到時醫生寫證明的準則又不明確。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他個人支持及同意接種疫苗可有效對抗病毒,減少感染風險,甚至大大降低發病率、重症和死亡,更可為家人帶來更多保護。但政府及特首早前一直提出可自願性接種和可選擇疫苗,他強調政府應遵守原則,前提是不能單憑指引便去執行,他認為當局有必要解釋清楚,提供更科學及清晰的數據,釋除公眾疑慮,亦無助減少世衛提出的「疫苗猶豫」。 促讓公務員有選擇權利 言起動力協會副總幹事蔡文政受訪時指出,公務員有自由選擇的權利,社會乃至全球至今仍未有共識疫苗一定有效預防新冠病毒,並且疫苗追不上病毒變種的進度,而對於未曾外出的公務員更不公平。此外,公務員有高齡人士、過敏人士、孕婦也不合適注射疫苗。如未接受疫苗者,則每七天使用私人時間進行核酸檢測,即等於加班並且還要支付「罰金」,變相加長工時兼減薪;而持有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者,可豁免進行核酸檢測的費用,仍然使用私人時間驗核酸。他提出政府「迫針」也應該尊重公務員的權利。

15/09/2021
21246

受訪市民多支持新指引

以檢驗代替疫苗接種很公平

【實習記者黎家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前(13)日發布疫情防控新指引,即工作是接觸到他人的及在密閉空間工作的兩類人士均需接種疫苗,否則應至少每七日接受一次核檢。 消息公布後, 引起社會熱論,有意見指該指引影響全澳工作人員。而有市民接受訪問時認為,雖然接種疫苗是個人意願,但不接種疫苗而使用核檢來防疫是比較公平的措施。 有食店職員受訪時指出,店員均已接種疫苗,疫情防控新指引對他們工作而言,影響不大。食店職員薛小姐表示已接種兩劑疫苗,雖無其他人要求,但仍自願每周做核檢,她稱,「每周做核檢更能保障自己和他人」。她更指出,其同事同樣已接種疫苗仍堅持每周做核檢。 同樣已接種疫苗、從事文職工作的鄭小姐和盧小姐亦支持該防疫新指引,鄭小姐不認為新指引是變相「谷針」,續指不接種疫苗,應至少每七日接受一次核檢是公平措施。兩人更表示辦公室的同事均自願接種疫苗了,新指引對她們影響不大。 亦有身體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長者支持該防疫新指引。市民范小姐指出,接種疫苗或定期做核檢均是為了保障自身的人生安全,她稱「若不接種疫苗,去做核酸檢測便是每個人的公民責任」。范小姐更一度因自己身體狀況不能接種疫苗而落淚,她情緒激動地稱「自己是長期病患者,知道生病的痛苦,若自己身體健康,想去打疫苗」。范小姐更認為身體狀況許可的人應去接種疫苗。 有退休人士認為防疫新指引有好有壞。市民梁先生認為,堅持做好防疫措施便足夠,若接種疫苗後,防疫措施鬆懈,疫情同樣可傳入本澳,至於是否接種疫苗是個人意願。

15/09/2021
26892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