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一行日前實地了解西灣湖一帶運動場地、休憩設施的使用情況,收集居民意見與訴求後,會將向當局反映有關情況,冀當向全面優化西灣湖休憩區設施。 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聯同副理事長歐陽廣球、麥興業及呂思穎,日前專程前往西灣湖一帶,實地了解該區運動場地、休憩設施的使用情況等,進一步收集居民的意見與訴求。期間,有居民反映,西灣湖休憩區內的羽毛球場設於戶外且靠近海邊,受海風影響根本無法進行羽毛球活動,造成場地長期空置,資源被浪費。 運動器械區缺少遮雨亭 亦有在休憩區內使用康體運動器械的居民指出,因缺少遮雨亭等設施,每次遇上下雨時,只能跑到橋底暫避,狼狽至極。而一些長期在西灣湖沿岸跑步的居民則反映,該區現有的流動廁所經常傳出異味、衛生環境欠佳,冀有關部門加強清潔,長遠而言,期望能增加公廁等設施。 冀因應條件增設便民設施 民建聯一行細心聆聽居民的訴求,李良汪表示,樂見當局近年對西灣湖休憩區進行重整優化,整體環境大為改善,但從用家的角度出發,仍有進一步完善及優化的空間,例如根據實際情況,建議可將露天羽毛球場改為其他更合適的運動場地,善用珍貴的公共資源;同時,應持續檢視西灣湖周邊建設,完善配套及美化環境,因應條件增設更多便民設施,包括遮雨亭、飲水機及公廁等,致力為居民創設更舒適、更多元的休閒活動空間。民建聯團隊亦會將有關情況反映予當局,並持續跟進。 長者慨嘆缺乏娛樂活動場地 另外,針對不少長者慨嘆澳門缺乏可供他們娛樂的活動場地,李良汪指出,本澳現時正構建共融社會,但適合長者活動的項目較少,冀當局在規劃建設時充分考慮長者因素,增加社區長者康樂設施及增設多元化項目,豐富長者晚年退休生活。
南京祿口機場疫情在不到十天的時間內擴散至全國七個省份15座城市。
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澳門匯賢社協辦的「民眾講壇」昨(29)日下午三時假民眾建澳聯盟綜合活動服務中心舉行,題目為「5G發牌方案出臺在即 特許資產何去何從?」是次講壇邀請澳門通信發展學會理事長林子賢、離島社諮委兼國際科技產業發展協會理事吳鴻祺、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作分享嘉賓。 【本報記者梁雄業報道】 鄭仲輝受訪表示,政府有關部門預計今年第三季公布電訊5G發牌工作方案,但與5G牌照批給息息相關的電信立法及公共電信服務特許資產的處理卻遲遲未有定案。其中特許資產指的是建立5G的基礎設施,例如電訊線路、光纖等,建立好相關的特許資產才能令5G 順利運作。 鄭仲輝指出,雖然政府公開讓不同機構競爭5G 相關設備,然而當下只有一間知名電訊商明言會做,其他公司或覺得營運及維修成本過高而卻步。鄭仲輝認為特許資產需要出現競爭,根據市場法則,才能令整體價格下跌及質素提高。 澳門電訊過去兩年積極開展5G網絡建設工作,已投資數億元用於5G 網絡建設,於今年初完成5G 網絡全覆蓋。
【本報記者梁雄業】群力智庫中心昨(29)日上午在澳門網絡媒體舉辦「群力論壇—經屋申請重啟 採新法助安居」,立法會議員何潤生、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家良、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梁鴻細出席。陳家良表示,未來十年是解決房屋供應的黃金十年,第一步的社屋已經能夠恆常申請,之後的經屋及夾屋發展亦如火如荼,整體房屋規劃按部就班進行。 有意見認為經屋5,000元呎價定價過高,陳家良表示,最近房屋局開放經屋示範單位,可見間隔及用料都相當優質,建築成本高了自然上調呎價,他笑言「經屋與私樓已經差唔多,換咗個名都唔知」,他又指5,000元呎價是以實用面積計算,換作建築面積計算的話呎價也是3,000多元,整體定價認為不算離譜。他指經屋定位一直都是居住,不是投資,市民買樓時要做好心理準備。有意見表示希望下調經屋申請的收入下限,陳家良指他持開放態度,下調與否可以探討,但具體要銜接好社屋的收入上限。 夾屋方面,陳家良認為目前要先做好相關法律配套,其次是做好與經屋、社屋的銜接,發揮其置業階梯的作用。
南京疫情一發不可收拾,包括北京、廣東、湖南、四川、遼寧、內蒙都傳出關聯個案,一座機場的一個防疫漏洞正在擴大成為全國性的災難。除了再次警惕防疫不可掉以輕心之外,或許也是時候認真探討新冠疫苗第三劑加強針的可能性。 據內地媒體報導,爆發疫情的南京祿口機場隸屬東部機場集團,機場官方網站公佈的消息顯示,至今年5月下旬,東部機場集團疫苗覆蓋率已達90.87%,其中祿口機場組織集中接種達29次,累計接種5,036 人,接種率達90.3%。接踵覆蓋率其實相當高。 這意味著面對境外輸入的變種病毒,接種兩劑疫苗仍有一定的機率感染新冠病毒。 現有疫苗面對Delta 病毒,並非萬無一失。 事實上, 從廣州到南京, 最近幾次病毒的戰役中都可發現,一些確診者已完成兩劑滅活疫苗接種。滅活疫苗是全國最普遍皆種的疫苗,包括本澳。根據早前公佈的數據, 全澳疫苗接種逾49萬劑次, 接種兩劑疫苗者超過22萬人,僅接種一劑者約人,其中將近三分二是接種國藥滅活疫苗。 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醫生曾經表示,國藥疫苗的抗體水準比mRNA 疫苗低,雖然接種兩劑疫苗已可預防大部分重症或死亡,但對於預防感染和傳播方面效力並不足夠,無論是滅活疫苗或mRNA,接種第三劑可能都是必要的。 其實,無論是否重症,疫情的發生都會給當地經濟社會生活帶來嚴重的影響,對人口流動率高、經濟依賴旅遊的本澳來說更是如此。即使是輕症,防疫措施收緊對經濟的影響是澳門不可承受之重; 只要有人感染,只要存在傳播鏈,也都可能會產生更難應付的變種病毒。 美國輝瑞藥廠28日發佈最新研究報告,接種輝瑞疫苗第二季半年後,疫苗有效率會降至83.7%,但重症有效率仍然有97%,報告特別提到, 針對Delta 病毒, 接種第三針的18歲至55歲受試者,抗體量是第二針的五倍;65歲至85歲受試者接種第三針的抗體量更是第二針的11倍。 本澳於今年2月下旬開放接種,至下月底也將屆滿六個月。合理推測,最早接種疫苗的居民,防護率可能正在衰退當中。 隨著內地疫情升溫,有望再激發一波疫苗接種潮。當局應是時候開始著手部署補針或溝針計畫,甚麽人先打?打甚麽疫苗?甚麽時候打?疫苗夠不夠?都需要當局超前部署、審慎規劃。
司警跟進一宗偷渡案,在後續調查期間發現一對夫婦涉嫌協助偷渡集團, 指揮「人蛇」前往偷渡地點。警方鎖定兩人身份,昨(29)日上午在二人住所將其截獲;其中女嫌犯是非法入境,承認兩次協助偷渡,每次收取1,400元人民幣作為報酬。 【本報記者陳宇東報道】 去年4月,司警局聯同內地警方和澳門海關,在西灣湖景大馬路附近旅遊塔岸邊破獲一宗偷渡案,截獲七名偷渡進出本澳的非法入境者,全部為內地人。當局及後對案件展開後續調查,得知案發時該犯罪集團曾安排兩名成員在澳門協助偷渡。兩名成員負責在澳門集合非法入境者,並指示他們乘坐交通公具前往上岸點附近等候,然後在附近遙距以通信軟件指引非法入境者到登岸點上船偷渡來澳,當時二人駕駛私家車在附近把風,之後發現警方正執行行動,馬上駕車駛離現場。 每次可獲1,400元報酬 司警經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兩人身份,於昨日早上7時在兩人位於氹仔的住宅單位截獲兩人,並將兩人帶返警局作進一步調查。被捕男子姓李,其妻姓林,林某供稱至少兩次按偷渡集團指示協助「人蛇」偷渡進出澳,於事成後每次可獲取1,400元人民幣作為報酬;而李某則只承認負責開車截林某到案發現場附近把風,拒絕交代其他案情。 司警透露, 李某和林某於2006年結婚及育有一女,林某早年持探親證來澳,並於2018年偷渡來澳至今;她又供稱偷渡來澳是為了照顧女兒,但無法解釋為何不繼續申請探親證來澳。司警將二人控以協助、收留及犯罪集團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本報記者鍾佩欣】兩名男子涉嫌吸食「藍精靈」毒品被捕。 其中一名男子因吸食毒品而倒臥在廁格不省人事;另一人則在珠海拱北偶遇一名兜售毒品的中國籍男子,及以40 元一粒的價格購買4粒「藍精靈」毒品,吸食後神志呆滯惹出事端。治安警接報後分別拘捕兩人,並移交檢察院偵辦。 廁格垃圾桶發現吸食毒品工具 日前警方接報指出,澳門一公廁內發現一名36 歲男子倒臥廁格,最後警員及消防人員對該名疑犯進行初步護理時,疑犯則拒絕治療及送院。警員在該廁格內垃圾桶發現針筒及棉花等吸食毒品工具,警員更在疑犯背包內搜出兩粒藍色藥丸,疑犯亦承認該藥丸為俗稱「藍精靈」毒品。 疑犯聲稱較早前向一位男性朋友拿取三粒毒品藥丸,期後在板樟堂某間餐廳服食一粒後不知何解會倒臥在該廁格。 服用「藍精靈」後神志呆滯 另外,早前警方接獲報案指在一大廈大堂內,有一名男子生事端,警員到場後發現44 歲男疑犯神志呆滯,並在大廈梯間發現懷疑毒品的藍色藥丸,及其吸食工具。待疑犯清醒後,疑犯主動向警方承認自己為一名吸毒人士,並指出上述藥丸為毒品「藍精靈」。 疑犯指出,早前在珠海拱北認識一名中國籍男子,並向疑犯出售四粒「藍精靈」毒品, 每粒價值40 元人民幣,合共160 元人民幣。 兩名疑犯涉嫌觸犯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及不適當持有器具及設備,警方已將兩人移交檢察院偵辦。 早前警方接獲報案指在一大廈大堂內,有一名男子生事端,警員到場後發現44歲男疑犯神志呆滯。 (鍾佩欣攝)
【本報記者鍾佩欣】本澳一名30多歲男子早前在社交網站上認識另一名男子,並與對方進行裸聊,豈料被人錄下裸聊短片以及多次勒索。男事主合共損失87,000澳門元,向司警報案求助。 日前司警接獲一名從事翻譯員的澳門居民男事主報案指出,上月透過社交網站認識一名男子後加為好友,相隔近一個月後,對方要求事主進行裸聊,獲同意後順利開展視頻交流。 多次以裸聊影像勒索事主期後事主收到約長46秒影片,內容則是雙方裸聊的影像過程,先後要求事主支付兩千美元、兩萬澳門元否則會將影片公開,其後再以其他理由要求事主支付五萬澳門元,並強調為最後一次,事主並按對方指示轉賬。 當事主以為事件已告一段落時,再接獲對方短信通知,要求事主再次支付五萬元,事主拒絕並懷疑被騙,向警方報案處理。男事主合共損失澳門元。 司警表示,男事主合共損失87,000 澳門元,並向司警報案求助。(鍾佩欣攝)
澳門立法會昨( 29)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最終該法律全部條文獲得通過。法案將在公布後滿一年起生效。而在《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細則性討論中,較多議員關注到法案的第十五條「保養及維修義務」,該條文規定大廈在使用起滿十年後,應該進行保養及維修工程,此後五年為一期要保養維護。就此條文,有議員關注當局在執行巡查大廈保養情況的人手是否足夠;亦有議員關注到業主是否有能力支付大廈保養費用。 【本報記者鍾佩欣、陳嘉俊】 議員蘇嘉豪關注到法案第十五條「保養及維修義務」,當局在執行上會如何監管全澳這麼多棟大廈的維修情況,是靠工務局去巡查還是市民投訴?議員宋碧琪亦同樣關注到執行方面的問題,亦關注到大廈業主能否有能力支付維修費用。她提到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對大廈維修的協調等問題。 而議員區錦新、崔世平等人,分別關注到管理公司職能及業主方面的憂慮。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時表示,議員提出的不少問題是由《物管法》規管,又重申大廈維修並非管理公司問題而是業主;羅立文又反駁,當時《物管法》討論時,當局有意加強管理公司的權力,但很多議員都反對,而很多時候維修方面是業主要負責任。 大廈維護是業主的責任 他指出,澳門的大廈維修方面的管理,現時很多都要看業主委員會「做多啲還是做少啲」。 工務局局長陳寶霞回應巡查大廈維護情況的人手問題時,指出當局要做很多驗樓工作,很多工作不是由當局人員負責,強調市民不能要求工務局做所有的事,維修是業主的負任,工務局的目的是想業主維修自己的房屋。人手方面,她指出當局現時監察處連同工程師有17人,稽查人員為15個人,連同其他文書等人手總數50 多人。 超過工程保證期承建商免責 議員區錦新則就第十四條「工程質量的保證」發問,指出過了最短保證期之後承建商是否就不用負責;他亦以善豐花園為例,有關大廈過了一定時間才發生問題;另外,他又指第十四條第十款訂明「本條規定不適用於公共工程承攬」,為何公共工程不受該法律的保證期規管。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過了法例規定的保證期時間,承建商沒有責任;至於第十款「本條規定不適用於公共工程承攬」其實沒有甚麼特別,有另外的法律去規管公共工程。 但區錦新再次回應指出,如果一棟大廈過了保證期承建商沒有責任,那司法訴訟又如何告呢? 羅立文指出,在保證期內工務局會負責,但過了最短保證期的時間,工務局不會負責,就如同去買東西的保質期,過了保質期有關公司不會負責。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29)日就《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簽署意見書,其後將提交立法會大會。法案最終文本包括進一步清晰了工務局和消防局在處理消防通道上障礙物時的責任,在處理疏散通道上發現可妨礙火警時人員疏散至地面,如剩餘物或污穢物、零散物、固定在建築上的材料,如屬固定物由工務局處理,例如是「天台屋」、在消防通道內違法加建的木門、鐵閘等則屬於固定物;其餘可以移動的障礙物,例如是擺放在消防通道的雜物,則由消防局處理。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總結指,法案最終文本亦確立了安全崗的重要性,明晰了同一用途、同一實體管理的非MA級特高樓宇,一個安全崗最多服務三幢樓宇。 法案亦聽取委員意見,下調防火安全負責人違反義務的罰款,範圍由2,000元至兩萬元,大幅下調為300至1,500元。委員指由於樓宇安全負責人多數由大廈管理員出任,為免罰則太重,嚇退了大廈管理員出任樓宇安全負責人的意願,或因此令物管公司加價管理費。法案亦明確了防火安全負責人的義務和執行範圍,包括僅可負責一幢樓宇或一個場地的防火安全職務,並應完成經消防局認證的防火安全培訓。 法案最終文本亦聽取委員意見,取消原有的第三十條第一款中,負責編製防火工程系統的一方不可兼任執行檢查系統的職務,因委員指出,通常負責工程的一方亦會提供保養維修服務。 至於附加處罰方面,雖然委員會憂慮,要待全部行政上訴、司法上訴完確定後才執行附加處罰,需要很多年才能執行。不過最終立法會法律顧問認為應該要順應法律邏輯,避免出現申訴人在附加處罰執行之後,上訴才得直的情況。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右)和秘書黃潔貞(左)總結樓宇防火安全法內容。 (吳泳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