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昨(12)日公布表示,高等教育局局長蘇朝暉即將退休,榮獲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公開表揚。 蘇朝暉於1989年加入公職,並從1990年起在教育暨青年局工作,擔任局長一職長達八年。於2011年3月獲定期委任為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及於辦公室改組為高等教育局後繼續擔任局長職務。 歐陽瑜稱,蘇朝暉擔任公職31年,一直從事教育範疇的工作,無論在任何崗位上,均認真負責,勤奮敬業,處事靈活創新,表現出高度的責任感和工作能力。他更於2019年獲特區政府頒授教育功績勳章。 在蘇朝暉即將榮休之際,基於其優秀的表現和卓越的領導能力,以及對本澳教育和青年範疇的貢獻,特予公開表揚。 此外,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行使《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及三月二日第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批示。自今年8月20日起,應蘇朝暉請求,免除其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之職務。
本澳由昨(12)日起可免隔離以空路進入內地各省市。澳門機場昨日上午人流冷清,全日只有一班中午11時45分前往北京的客機,現場只見數名乘客候機,秩序良好,寄倉的行李以透明膠袋包好,以策衛生安全。 日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應澳門與內地新的出入境政策,澳門居民可利用海陸空三種方式進入內地各省市,其中如利用海上或航空途徑進入,可向衛生局申請核酸檢測的紙本報告,以便向當地海關或酒店等單位出示核酸檢測的紙本報告或健康碼上的結果。 如果澳門市民經陸路離開廣東省,亦建議市民可向衛生局申請核酸檢測的紙本報告。另一方面,旅客入境澳門時,同樣可以選擇海陸空的方式,也必須出示核酸檢測報告。珠海居民的核酸結果會在「粵康碼」上顯示,內地其他省市的市民則須出示核酸檢測的紙本報告。
中國(澳門)致公協會出品之《抗疫歌聲獻濠江》音樂視頻,在北京《公卿盃》抗疫主題原創歌曲排行榜(2020年第七期)榮獲五個獎項,包括最佳創意歌曲金獎、港澳華語最佳作曲作詞金獎、港澳華語最佳人氣金獎、港澳華語最佳演唱金獎及港澳華語最佳演奏金獎。 中國(澳門)致公協會會長葉紹文表示,感恩大家凝聚力量,14位跨越不同年代、界別音樂人,在有限時間和有限資源下,傾力合作完成獻歌,並得到眾多官民傳媒、社服、專業、教育、宗教、文化、僑界、工商社團合辦、協辦、支持指導,歡迎社會更多公共場所支持《抗疫歌聲獻濠江》視頻播放,表達感謝抗疫團隊心意,為澳門抗疫工作加油打氣。 澳門原創及全澳人班底製作的《抗疫歌聲獻濠江》,能獲得豐盛成績,得到肯定和認同,是因其以普粵葡兩文三語高歌,中葡東西樂器交錯演奏,釋出文化交融,和諧團結的澳門精神,宣揚「知自律、明大義、互包容、愛和平」的澳門價值。澳門音樂人利用音樂激勵及鼓舞全民抗疫,向前線抗疫人士致謝致敬,顯示澳門音樂人關心家國的情懷與社會責任。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審訊超過三個月,案件涉及 26 名被告,昨(11)日初級法院完成所有 結案陳詞,各被告在審訊尾聲作最後陳述。張祖 榮堅稱他是奉公守法公務員,希望法庭還他清白。案件將會在 10 月 9 日下午 4 時宣判。 初院昨日進行其餘被告的結案陳詞。第三被告、貿促局行政管委 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被控四項罪名,包括兩項「 濫用職權 」 及兩項「 違反保密 」罪,其辯護律師代表否認控罪。吳愛華辯護律 師指出,其當事人多年從事公職,有職業操守,受各界尊重,而在 今次案件所涉的移民個案中,當事人只是盡個人職務要求幫人申請 居留,目前亦未有足夠證據證明吳愛華有犯案的動機,只是廉署主 觀認為在調查個案中因涉及當事人的日常職務,便認為與當事人有 關。律師亦提到廉署在未進行司法程序前,便對傳媒披露案件細 節,在社會營造對當事人不利氣氛,認為對當事人不公平。吳愛華 最後陳述時更表示,如有機會將來希望繼續在政府工作,並改革貿 促局法律法規。 第四被告、商人吳國壽代表律師亦結案陳詞,就第一項的「 犯罪集團 」控罪,律師指出控罪要成立,當事人必需有意為之,但當 事人並無故意經營移民集團,只是經營公司時恰巧有申請移民許 可,而所謂集團內成員沒有明確分工,成員之間進度亦互不了解, 經常出現錯漏,不符一般集團認知。 律師質疑若有張祖榮協助何以屢次失敗? 律師又指,集團被指有張祖榮強援協助,但經過吳國壽的移民 個案均屢次失敗,故質疑所謂有規模的集團並不存在。 第二項為「 行賄及洗黑錢 」罪,其中吳國壽被指向移民人士支 付的薪金過高,以助移民申請更易通過,律師指出薪金高低是老闆主 觀判斷,沒有客觀準則證明異常。至於洗黑錢,目前並無證據證明張 祖榮有過款。其三為「 偽造文件 」罪,律師認為如真的證明有相關犯罪,應以數次觸犯同一罪狀同期執行,不應按文件數量疊加刑罰。 律師稱吸納外地人才難以時間長短為論證第五被告伍淑華的代表律師的結案陳詞與其他律師類同,其中 他以早前澳門科技大學與香港理工大學合作開發疫苗為例,指出吸 納外地人才難以用駐守澳門時間長短或短期有否為澳門社會作出貢 獻為論證,他稱,相關澳科大的人才非本地人,染指的研究亦不是 熱門科目,惟是次疫症卻帶來很大利益。 第六被告余淑華代表律師表示,其當事人任職吳國壽公司逾十 年,多年聽命於吳國壽,聘請等事宜亦按上級指使,無法全面得知 是否有虛假聘請。律師亦指出,包括當事人在內的幾位被告一直是 工作關係,自然一同共事,無法證明幾位被告涉及「 犯罪集團 」罪。
為深入落實工商銀行集團跨境業務工作,同 時為今年 11 月在上海舉行的第三屆世界進口博覽 會做好準備,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機構與四川分行 聯合召開以「 服務進博 跨境撮合 」為主題的「 天府新區 - 澳門線上招商推介會 」。澳門中聯辦經 濟部副部長兼貿易代表處負責人李華英及經濟部 貿易代表處處長姚瑤、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饒程等嘉賓出席。 中國工商銀行四川分行副行長周玥致辭時 指出,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與工銀澳門簽署戰略 合作協定,旨在發揮銀政各方優勢,圍繞四川省四向拓展 全域開放」的立體開放態勢,攜手推 進兩地的經貿文化交流。為貫徹落實戰略合作協 定精神,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工銀澳門以及工 行四川省分行三方通力合作,共同舉辦招商推介 會,為兩地企業搭建投資招商、跨境貿易撮合平 台,以綜合服務助力兩地企業的經貿合作。 工銀澳門行政總裁徐克恩致辭時表示,成渝 經濟圈是中國經濟最活躍板塊,也是工商銀行重點布局的戰略區域之一,天府新區作為區域經濟 發展的重要支撐,跨境合作面臨諸多發展契機。 一方面通過此次活動能夠讓澳門投資者深入了解 成都天府新區,更好的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另一 方面,對「 穩外資、穩外貿 」,推動形成以國內大 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 格局,意義顯著。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展,為了收集尚未離澳,且在葡萄牙高等院校就讀的澳門學生返回葡萄牙開學情況,以便特區政府提供適切協助,高等教育局昨(11日)中午12時正式開通網上系統予有需要的學生進行登記。 上述登記對象為在新學年即將去葡萄牙升讀大學的澳門學生,或者在葡就讀的澳門大專學生。凡符合上述資格的學生可登入局方網頁進行登記,包括填寫以下資料:大學名稱、學系、年級、基本個人聯絡資料、暫時不打算回葡萄牙的原因等等。 高教局表示,近期特區政府陸續收到在葡萄牙升學的澳門大專學生或其家長求助,表示由於當地疫情仍未緩和,當地院校要求學生在新學年返回葡萄牙就學,學生感到憂慮。 除了收集學生返葡資訊,當局表示會與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保持緊密溝通。呼籲現時身處葡萄牙的澳門學生,倘在生活或學習上遇到困難,可與辦事處聯繫。
本澳身份證有價,假結婚案件層出不窮,不少人透過 關係與澳門人士假結婚,換取居留權,相對的也有本 澳人士因為缺錢,收費與人假結婚來獲利。本澳警方 近日就揭發一名財務有困難的男子,兩度收取款項與內地人士假結婚,合共獲利80,000元。警方已將這名男子及其「前 妻 」拘捕,並正追查其現任妻子及假結婚中介人的下落。 治安警日前接獲身份證明局轉介一宗懷疑假結婚案件,治安警接手調查後, 於本月6日前往案中「丈夫」鄭某的住宅內調查,警員在其住宅內沒有發 現任何「現任妻子」的物品,查問之下,鄭某坦承假結婚,稱在2018年因長 期沒有工作,經濟拮据之下在賭場內被一名中介人遊說,收取港幣 40,000 元報 酬,與一名姓杜的內地女假結婚。婚後,鄭某長居澳門,杜女則長居內地。 涉假結婚並非第一次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鄭某原來在 2011 年也曾涉及假結婚,當時他協 助一名郭姓內地女子取得澳門身份證,2013 年便與對方「 好心分手 」。鄭某坦 承,當時同樣是收取另一名中介人港幣 40,000 元報酬。 警方隨後找到現已成為澳門居民的郭女,她承認當年付出人民幣十萬元給 中介,在中介協助下與鄭某假結婚,最後取得澳門居留權。 假夫妻同遭法辦警方將案中的鄭某(40 多歲,本澳居民,任職建築工人)、郭女(40 多歲, 本澳居民,任職建築工人),依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罪及「作虛假之當事陳述 或聲明 」罪移送檢察院起訴。至於鄭某的「 現任妻子 」杜女現正身處內地,治 安警正繼續追查中。
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港口區倉庫內2,700噸化 學危險品硝酸銨,本月 日發生大爆炸,造成 157人死亡,5,000多人受傷,再次引起本澳關 注化學危險品存放問題,促請政府盡快建設永久 性化學危險品貯存倉,集中監管,並訂立法例, 監管危險品的運輸及貯存,確保社區安全。 澳門並非工業城市,沒有大型化工廠,但 輕工業生產、商業活動和日常生活中都會經常使 用不同種類的化學品,澳門現時並沒有化學危險 品眝存倉庫,只分散貯存於不同的工業場所或建 築地盤,化學危險品進口數量有限,不需如燃料 或石油氣般需集中存放,且常與其他物品混雜儲 存,具有潛在危險性。 澳門目前沒有一個部門專責監管化學危險品,不同種類化學危險品由不同部門管理,但 不同部門間缺乏統一制度規範,難以滿足監管 需要。2015年 月 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 危險品倉庫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65人死 亡,當時已引起澳門居民關注化學危險品眝存的 安全問題,特區政府回應居民訴求,於 2016 年 中制定短、中、長期工作計劃,時任行政長官 於 2017 年 月批示,建立危險品資料庫,要求 職權部門在獲悉有化學危險品尤其液態及氣態燃 料、炸藥等入口時,必須向消防局通報,由消 防局負責登記在危險品資料庫系統內,一旦發生 緊急事故時,能夠迅速和準確掌握化學危險品種 類、數量、如何應對等重要資訊,確保救援過程 安全。但是,建設永久性化學危險品儲存庫仍是社會所要求。 2018年8月,政府計劃將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搬遷至澳門已接收管理的珠澳人工島上,並 首先在路環靠近聯生海濱路興建兩個臨時危險品 儲存倉,而中期計劃則在新城填海E1區西側內,尋找適合地點建設危險品儲存倉。但聯生海濱路 興建兩個臨時危險品儲存倉計劃,因受到區內居 民反對而擱置。直至目前,化學危險品仍然在各 處存放,為公共安全帶來隱患。 一直以來,本澳在規管化學危險品上沒有一 套完整法律法規,且權責不清、職權錯配、職能 重複等情況,欠缺一套監管制度。要有效監管化 學危險品的進口,貯存,運送等的安全,必須從 立法層面上全面檢討整合本澳現行化學 危險品的監管法律制度,從根本上解決 本澳化學危險品帶來的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