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弊案」10月9日裁決

張祖榮堅稱奉公守法 望法庭還他清白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審訊超過三個月,案件涉及 26 名被告,昨(11)日初級法院完成所有 結案陳詞,各被告在審訊尾聲作最後陳述。張祖 榮堅稱他是奉公守法公務員,希望法庭還他清白。案件將會在 10 月 9 日下午 4 時宣判。 初院昨日進行其餘被告的結案陳詞。第三被告、貿促局行政管委 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被控四項罪名,包括兩項「 濫用職權 」 及兩項「 違反保密 」罪,其辯護律師代表否認控罪。吳愛華辯護律 師指出,其當事人多年從事公職,有職業操守,受各界尊重,而在 今次案件所涉的移民個案中,當事人只是盡個人職務要求幫人申請 居留,目前亦未有足夠證據證明吳愛華有犯案的動機,只是廉署主 觀認為在調查個案中因涉及當事人的日常職務,便認為與當事人有 關。律師亦提到廉署在未進行司法程序前,便對傳媒披露案件細 節,在社會營造對當事人不利氣氛,認為對當事人不公平。吳愛華 最後陳述時更表示,如有機會將來希望繼續在政府工作,並改革貿 促局法律法規。 第四被告、商人吳國壽代表律師亦結案陳詞,就第一項的「 犯罪集團 」控罪,律師指出控罪要成立,當事人必需有意為之,但當 事人並無故意經營移民集團,只是經營公司時恰巧有申請移民許 可,而所謂集團內成員沒有明確分工,成員之間進度亦互不了解, 經常出現錯漏,不符一般集團認知。 律師質疑若有張祖榮協助何以屢次失敗? 律師又指,集團被指有張祖榮強援協助,但經過吳國壽的移民 個案均屢次失敗,故質疑所謂有規模的集團並不存在。 第二項為「 行賄及洗黑錢 」罪,其中吳國壽被指向移民人士支 付的薪金過高,以助移民申請更易通過,律師指出薪金高低是老闆主 觀判斷,沒有客觀準則證明異常。至於洗黑錢,目前並無證據證明張 祖榮有過款。其三為「 偽造文件 」罪,律師認為如真的證明有相關犯罪,應以數次觸犯同一罪狀同期執行,不應按文件數量疊加刑罰。 律師稱吸納外地人才難以時間長短為論證第五被告伍淑華的代表律師的結案陳詞與其他律師類同,其中 他以早前澳門科技大學與香港理工大學合作開發疫苗為例,指出吸 納外地人才難以用駐守澳門時間長短或短期有否為澳門社會作出貢 獻為論證,他稱,相關澳科大的人才非本地人,染指的研究亦不是 熱門科目,惟是次疫症卻帶來很大利益。 第六被告余淑華代表律師表示,其當事人任職吳國壽公司逾十 年,多年聽命於吳國壽,聘請等事宜亦按上級指使,無法全面得知 是否有虛假聘請。律師亦指出,包括當事人在內的幾位被告一直是 工作關係,自然一同共事,無法證明幾位被告涉及「 犯罪集團 」罪。

1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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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銀澳門與四川分行辦招商推介會

盼共同推動國內大循環

為深入落實工商銀行集團跨境業務工作,同 時為今年 11 月在上海舉行的第三屆世界進口博覽 會做好準備,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機構與四川分行 聯合召開以「 服務進博 跨境撮合 」為主題的「 天府新區 - 澳門線上招商推介會 」。澳門中聯辦經 濟部副部長兼貿易代表處負責人李華英及經濟部 貿易代表處處長姚瑤、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饒程等嘉賓出席。 中國工商銀行四川分行副行長周玥致辭時 指出,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與工銀澳門簽署戰略 合作協定,旨在發揮銀政各方優勢,圍繞四川省四向拓展 全域開放」的立體開放態勢,攜手推 進兩地的經貿文化交流。為貫徹落實戰略合作協 定精神,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工銀澳門以及工 行四川省分行三方通力合作,共同舉辦招商推介 會,為兩地企業搭建投資招商、跨境貿易撮合平 台,以綜合服務助力兩地企業的經貿合作。 工銀澳門行政總裁徐克恩致辭時表示,成渝 經濟圈是中國經濟最活躍板塊,也是工商銀行重點布局的戰略區域之一,天府新區作為區域經濟 發展的重要支撐,跨境合作面臨諸多發展契機。 一方面通過此次活動能夠讓澳門投資者深入了解 成都天府新區,更好的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另一 方面,對「 穩外資、穩外貿 」,推動形成以國內大 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 格局,意義顯著。

1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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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八萬 兩度假結婚

拮据地盤工被捕

本澳身份證有價,假結婚案件層出不窮,不少人透過 關係與澳門人士假結婚,換取居留權,相對的也有本 澳人士因為缺錢,收費與人假結婚來獲利。本澳警方 近日就揭發一名財務有困難的男子,兩度收取款項與內地人士假結婚,合共獲利80,000元。警方已將這名男子及其「前 妻 」拘捕,並正追查其現任妻子及假結婚中介人的下落。 治安警日前接獲身份證明局轉介一宗懷疑假結婚案件,治安警接手調查後, 於本月6日前往案中「丈夫」鄭某的住宅內調查,警員在其住宅內沒有發 現任何「現任妻子」的物品,查問之下,鄭某坦承假結婚,稱在2018年因長 期沒有工作,經濟拮据之下在賭場內被一名中介人遊說,收取港幣 40,000 元報 酬,與一名姓杜的內地女假結婚。婚後,鄭某長居澳門,杜女則長居內地。 涉假結婚並非第一次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鄭某原來在 2011 年也曾涉及假結婚,當時他協 助一名郭姓內地女子取得澳門身份證,2013 年便與對方「 好心分手 」。鄭某坦 承,當時同樣是收取另一名中介人港幣 40,000 元報酬。 警方隨後找到現已成為澳門居民的郭女,她承認當年付出人民幣十萬元給 中介,在中介協助下與鄭某假結婚,最後取得澳門居留權。 假夫妻同遭法辦警方將案中的鄭某(40 多歲,本澳居民,任職建築工人)、郭女(40 多歲, 本澳居民,任職建築工人),依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罪及「作虛假之當事陳述 或聲明 」罪移送檢察院起訴。至於鄭某的「 現任妻子 」杜女現正身處內地,治 安警正繼續追查中。

1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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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倉庫集中貯存化學危險品

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港口區倉庫內2,700噸化 學危險品硝酸銨,本月 日發生大爆炸,造成 157人死亡,5,000多人受傷,再次引起本澳關 注化學危險品存放問題,促請政府盡快建設永久 性化學危險品貯存倉,集中監管,並訂立法例, 監管危險品的運輸及貯存,確保社區安全。 澳門並非工業城市,沒有大型化工廠,但 輕工業生產、商業活動和日常生活中都會經常使 用不同種類的化學品,澳門現時並沒有化學危險 品眝存倉庫,只分散貯存於不同的工業場所或建 築地盤,化學危險品進口數量有限,不需如燃料 或石油氣般需集中存放,且常與其他物品混雜儲 存,具有潛在危險性。 澳門目前沒有一個部門專責監管化學危險品,不同種類化學危險品由不同部門管理,但 不同部門間缺乏統一制度規範,難以滿足監管 需要。2015年 月 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 危險品倉庫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65人死 亡,當時已引起澳門居民關注化學危險品眝存的 安全問題,特區政府回應居民訴求,於 2016 年 中制定短、中、長期工作計劃,時任行政長官 於 2017 年 月批示,建立危險品資料庫,要求 職權部門在獲悉有化學危險品尤其液態及氣態燃 料、炸藥等入口時,必須向消防局通報,由消 防局負責登記在危險品資料庫系統內,一旦發生 緊急事故時,能夠迅速和準確掌握化學危險品種 類、數量、如何應對等重要資訊,確保救援過程 安全。但是,建設永久性化學危險品儲存庫仍是社會所要求。 2018年8月,政府計劃將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搬遷至澳門已接收管理的珠澳人工島上,並 首先在路環靠近聯生海濱路興建兩個臨時危險品 儲存倉,而中期計劃則在新城填海E1區西側內,尋找適合地點建設危險品儲存倉。但聯生海濱路 興建兩個臨時危險品儲存倉計劃,因受到區內居 民反對而擱置。直至目前,化學危險品仍然在各 處存放,為公共安全帶來隱患。 一直以來,本澳在規管化學危險品上沒有一 套完整法律法規,且權責不清、職權錯配、職能 重複等情況,欠缺一套監管制度。要有效監管化 學危險品的進口,貯存,運送等的安全,必須從 立法層面上全面檢討整合本澳現行化學 危險品的監管法律制度,從根本上解決 本澳化學危險品帶來的潛在風險。

1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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