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廈租金驚人 政府公帑換空間

北安多功能大樓啟用 仍難止咳!

政府部門租用商廈單位作為辦公地方至去年4月止,租貸合約高達443份,今年預算支付租金達9.6億元(澳門幣,下同)。由於商廈單位業主年年加租,2017年 租 金 開 支 較2016年 增 加7,280萬 元,2018年又較2017年增加7,700萬元,即使北安政府多功能大樓已竣工,每年節省的2,100萬元,仍舊杯水車薪。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昨日在立法會全體大會口頭質詢時,促請政府檢視各部門租用商廈單位的合理性和適度性,確保善用公帑。財政局公物管理廳廳長馮小萍回應,當局已透過與業主審慎協商,要求提供較長年期租約和較相宜租金,並要求部門審慎檢視有否條件減省租用地方。      商廈租金升幅驚人且如「 海鮮價 」般任由業主訂定,特區政府在商廈租賃的443份合同,每年給商廈業主進貢豐厚租金報酬;雖然政府早有計劃於新城填海B區作為未來政府部門的重要基地,但工期遙遙無期。      目前能救火的「 近水 」,只能依靠氹仔北安的政府多功能大樓及位於新口岸友誼大馬路華都酒店旁6K地段的11層政府辦公大樓了。不過,6K地段最快要2021年才能落成,是以目前已竣工的北安政府多功能大樓,便成為惟一的「 救命稻草 」了。      每年減省2,100萬元租金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出席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時表示,北安的政府多功能大樓已經竣工,共有2.5萬平方米的倉儲空間及辦公場地,政府估計投入使用後每年可節省2,100萬元租用私人場地。      譚俊榮稱,北安政府多功能大樓建造工程於2016年12月動工,去年7月已竣工,經結算後工程金額約為二億9,100萬元,大樓共有2.5萬平方米的倉儲空間及辦公場地,待投入使用後,政府估計每年可節省2,100萬元租用私人場地,節省的金額尚不包括首次有倉儲需要的租金。      譚俊榮又指,北安的政府多功能大樓每平方米造價約元,而新口岸的公共辦公大樓造價則約每平方米1.4萬元。      中華廣場最受政府部門歡迎另外,議員蘇嘉豪表示,澳門回歸近20年,至今仍有不少政府部門在商廈內辦公,促當局分階段撤出;又指根據財政局資料截至去年4月,政府部門租用樓宇合共簽署了443份租賃合同,其中中華廣場88份,獲多利大廈52份,皇朝廣場41份,南通商業大廈30份及澳門廣場23份,質疑當中租金是否合理。      政府續租議價能力成疑?      財政局公物管理廳廳長馮小萍回應指,政府是根據便利市民使用習慣及部門的穩定性去租用樓宇,有些部門的辦公地點租金起初與私人市場平均租金相符,但續租時議價能力與業主作出平衡。      惟如何平衡,馮小萍則沒有詳加解釋。      她續稱,2017年和2018年的部門租金開支相約,認為部門已盡量審視有否需要租用地方,當局亦已透過與業主審慎協商,要求提供較長年期租約和較相宜租金,並要求部門審慎檢視有否條件減省租用地方。      此外,對於旅遊學院氹仔分部遷至舊澳門大學後,原址位於創福豪庭20多個車位被「 荒廢 」一事,譚俊榮回應指,向旅遊學院求證所得,旅院指並沒有「 霸用 」相關車位。

31/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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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會續審議《暫住及置換房法案》

置換房售價參照樓花呎價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30)日上午繼續細則性審議《 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 》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法務局局長劉學德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會後主席黃顯輝及秘書崔世平向一眾傳媒引述會議內容,政府代表稱,法案建議「 置換房 」售價參照樓花呎價。    法案中建議「置換房」售價參照預約買賣合同所載價格,會上有委員詢問政府該條文是否為出售樓宇的唯一標準,主席黃顯輝引述政府代表的說法稱,該情況下政府建議參照預約買賣單位合約的每呎呎價作為「置換房」的價格,政府代表解釋,因為各單位的面積、大小、間格不一,「置換房」難以與批給失效土地單位完全一致,因此認為參考呎價規定合理且可行,三常會委員均未持反對意見。    暫住置換房制度或出現「雙重得益」 另外,因土地批給失效而受到影響的業主,可提告政府;如果勝訴,樓花小業主除可獲賠償,亦可按照預約買賣合同價格購買「 置換房 」,可能會讓部分業主雙重得益。黃顯輝稱,政府建議有關的小業主需與政府沒有相關賠償訴訟關係,但有委員擔心會扼殺小業主訴訟權;政府代表補充,條文中亦關係到公帑的使用,需避免有雙重得益的可能性出現,日後政府方面會詳細研究有關條文。    條文亦建議,如被拆卸的不動產由單獨一人擁有,則不論其被拆卸的不動產的數目,只可申請住一間「 暫住房 」或購買一間的「 置換房 」。政府解釋,現時澳門公共資源的缺乏,認為該方式分配較合理及公平,可平衡大眾利益,並重申法案立場並非補償或賠償制度。

31/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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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講場」探討電動車應用

環保人士料本澳十年內難普及

澳門空氣污染物其中一部分是來自於車輛尾氣排放,為構建綠色旅遊城市,特區政府積極推動使用電動車,但電動車至今在澳門仍未普及,主要是配套不足。澳門電台時事節目「 澳門講場 」討論本澳環保車應用情況,電動商會協會理事長何振樑、澳電客戶服務部技術服務管理科客戶顧問林梓華及環保學生聯會會長陳俊明應邀出席。      何振樑表示,電動車是世界汽車潮流大趨勢,現今電動車產業涉及車聯網發展,可收集數據,電動車除了環保,亦是智慧城市的環節,市民希望政府應優先使用電動車,起牽頭作用,如果政府有清晰藍圖發展電動車,將來是一個好的發展。      林梓華表示,澳電目前已完成50個快充充電樁安裝,當中20個屬戶外設施,分布在全澳各地,今年將增至220個,本澳現有電動輕型私家車280多輛,輕型私家車充電位則有170個,按去年12月數據顯示有1,662次使用,用電量亦有相對增幅,相信在政府進一步普及宣傳下,使用數字可望繼續增長。      陳俊明亦認為發展電動車是大勢所趨,然而澳門相關配套不足,電動車價格昂貴、充電不方便等問題尚未解決。陳俊明認為應先從公共交通著手,引入電動公交車輛,而不是鼓勵私人購買更多車輛。他認為澳門十年內均難做到普及使用電動車,過渡期間可使用油電混合車作短期解決辦法。      多位聽眾對環保車的配套不足表不滿,主要抱怨充電設施不便,有聽眾認為本澳電單車逾12萬輛,為何不推動環保電單車?何振樑指出,電動電單車目前沒有統一的充電制式,大量裝設充電樁有一定難度。林梓華補充,本澳目前有兩個電單車充電樁。

31/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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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

崔世安指示積極投入建設工作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前(29)日上午在政府總部舉行首次全體會議,部署工作計劃。委員會主席、行政長官崔世安對委員會提出三點要求,指示委員及轄下部門齊心協力,配合國家總體部署,積極投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      行政長官指出,去年中央成立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並舉行了第一次全體會議。根據會議的指導精神,澳門特區政府緊密配合中央總體部署,已經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包括正在編寫《澳門五年發展規劃》附件,增加配合大灣區發展的相關內容;加强機制建設,成立了「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簽署了《關於支持澳門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以及成功舉辦了「大灣區青年論壇」。這系列工作,為澳門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奠定良好基礎。      為更積極及有效配合國家對粵港澳大灣區的整體部署,行政長官在會上提出三點要求,第一是作為「中央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成員之一,澳門應在研究審議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部署推進大灣區建設的各項工作、協調解決遇到的重大問題中發揮應有作用。各司長和相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再梳理需要向中央提出的政策訴求,通過向中央領導小組反映,推動澳門參與大灣區的工作。      第二是配合國家部署,做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宣講工作。由擔任委員會秘書處的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在澳門的宣講工作,切實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第三是完善機制配套,加強對內和對外的協調溝通。特區政府在工作開展過程中,需要各部門共同努力推進,並在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的統一部署下,加強跨範疇、跨部門合作,加強對內和對外的溝通協調。

31/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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