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設騙局再離棄同黨

男子捲走120萬元玉石

三名老千設局誘騙一對從事玉石生意的內地母子,訛稱有買家住在本澳路氹一個大型屋苑,母子攜帶約值120萬元人民幣的玉石隨其中一男一女來澳,但當四人到達屋苑後,男騙子把全部玉石帶上大廈給買家鑑定,卻一去不返,留下女同黨當替死鬼。女疑犯被捕後未知是否有隱情,堅不與警方合作。 案情指,一對從事玉石買賣的內地母子早前認識一名男子,他聲稱有澳門買家對玉石有興趣,母子不虞有詐,本月23日在珠海機場與對方會面,期間還有一男一女在場。一行人未過關前先在珠海一酒店檢查玉石,鑑定過玉石品質後,男介紹人自行離去,由一男一女陪同母子入境本澳,目的地是路氹一個大型屋苑。 一行人到達在屋苑大堂後,男子聲稱要把玉石帶上大廈給買家鑑定,母子見還有一名女子在場,於是依然在大堂等候。但久久不見對方下來,驚覺可能已墮進騙局,馬上合力控制住那名女子,同時報警求助。雖然警員之後將女疑犯帶走調查,惟母子十件共值121萬元人民幣的玉石,卻無法尋回。 然而,聲稱從事陪酒女郎的31歲姓楊女疑犯被捕後堅不吐實,最後被警方以「相當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處理。警方事後發現,騙走玉石的男子及被捕女疑犯,本周日(22日)曾一同入境本澳,並在事發屋苑進行踩點,之後由屋苑停車場方向離去,同日再返回內地,故有跡象顯示兩人是早有預謀,但未知男同黨是見玉石到手,突然背叛女同黨,還是另有隱情,目前正通緝男同黨歸案。

26/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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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的「潘朵拉盒子」

關得回來嗎?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早開會後,正式要求政府循刑事角度重新檢視非凡航空賬目,過程中有否借款後非法轉移資產,或存在其他欺騙成分。非凡航空事件無論最終如何擺平,政府實有需要從制度上糾正過來,由於《預算綱要法》並沒有審批20個基金會及政府投資的企業的實權;換言之,政府是否應設定另一套法律法規,監管這些不受控的「小金庫」,只有建立公開透明的監督制度,才能把政府受創的威信,重新樹立起來。 非法航空事件曝露出來不合理的地方,實在多不勝數,在此不一一贅述(包括經濟局局長戴建業昨日新鮮熱辣的補充稱,工商業發展基金每次最多只可以批出50萬元資助,但又不說出為何可以分五次給非凡航空批出總共二億元的資助?)而諸多紕漏,追本溯源,直指制度的缺失。 首先,今年1月1日生效的《預算綱要法》,並沒有授權立法會可以監督、審批本澳20個基金會及政府投資企業的財產、財政運作,換言之,只要每財政年度的施政報告撥出多少公帑給基金會後,這筆錢如何花,立法會無權過問。 以2016年財政年度的施政報告指出,單是撥給九大基金會的公帑,就高達112億元,而是次備受批評的工商業發展基金,就得到七億8,000多萬元撥款。基金會將錢如何花、資助甚麼公司或團體,外界一律無權置喙;以此推論,二億元資助非凡航空,而其擔保人公司註冊資本只有10,000元而又沒有其他資產抵押,那就絕不奇怪了。 其他有關制度缺失而令是次事件無法跟進的,則不得不提政府於2016年6月中旬,主動向立法會撤回影響極之深遠的「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法律草案。這是政府調研多年的草案,所謂區際,特別是針對香港、內地及台灣等華人地區而言,即是說,當涉及本澳有犯罪行為的疑嫌人不在本澳而在香港、台灣或內地時,本澳司法機關可以要求當地的司法部門,提供司法協助,包括調查及搜集犯罪證據,以及把疑犯移交回澳門。 很可惜的是,不明白政府為何要撤回此法律草案,要不然港商劉鑾鴻就沒有那麼悠閒天天逛街嘆茶,要不然政府就可以派員到香港調查那間註冊資本只有10,000元的鷹揚航空控股公司了(非凡航空的母公司),不用託詞兩地沒有司法協助。誠如一位立法會議員稱,既然政府不按牌理出牌,以政治決定貸款予非法航空,那麼亦必須以政治手段解決問題,包括政治問責。

26/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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