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對於荔枝碗船廠片區的保育方式,會繼續聽取更多專家意見。 文化遺產委員會較早前舉行會議,大部分委員不建議將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文物,他們憂慮船廠片區倘評定為文物,不一定有利於活化利用。 譚俊榮上周五(8日)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市民可能不了解將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文物或活化的分別,會邀請專家學者再介紹。他對於以何種形式保育荔枝碗持開放態度,相信現屆政府內會有答案。 荔枝碗船廠片區的不動產評定諮詢總結報告將於下周公布。譚俊榮表示,文化局在諮詢期間80%意見支持列為文物、90%支持要活化,他稱,列為文物意味要保留現時的原貌,並不能以其他形式活化,希望市民對這兩個選項有更多認識,故此會邀請專家學者再介紹。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前天(9日)受訪時重申,局方對於荔枝碗會否被列為文物未有最終決定,仍在分析當中,並持開放態度。她指,以荔枝碗現時保存情況,估計若被評為文物後在活化上會有一定制約,但社會普遍希望活化,當中亦有不少活化方式意見,局方希望找出最理想活化方案,又認為整個社會及政府均需思考如何平衡制約與發展,達成共識。她稱,當局計劃邀請專家舉行論證會,讓荔枝碗保育作參考,時間仍在商討當中,希望可開放讓市民參與。
政府收回「海一居」土地後,已購買「海一居」樓花小業主連日要求發展商保利達洋行退還款項,「海一居」業主聯合會表示,上周六(9日)凌晨接獲保利達發出的訊息,表示就「海一居」發展項目,向樓花買家退回樓款提出兩個方案。但聯合會仍然堅持按合約收樓是最好方案。 保利達提出的兩個方案,第一個為希望保障自身固有權益的業主,將分三年分期返還按預約買賣合同已收取之樓款金額。自簽立退款協議時計為第一期,之後每半年計為一期,首六期每期返還5%,第七期返還餘下70%及另加提供15%額外補助。 保利達稱,經法律團隊意見,認為有充分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向政府索賠,而在法律上任何人的合法權益因此事件而受到損害的,均可提出索償。倘贏得訴訟後能成功取回土地發展,公司承諾將按原圖則及原價售予參與方案一之業主,若果不能取回土地發展但獲得理想的財務賠償,會向參加方案一的眾業主發放合理的額外補貼。 第二個方案對象為同意只須返還已付樓款的業主,將在兩年內分期返還按預約買賣合同已收取之樓款金額。自簽立退款協議時計為第一期,之後每半年計為一期,首四期每期返還10%,第五期返還餘下60%。保利達稱,選擇第二個方案者於收到所有款項後,與保利達之間的買賣法律關係終止。 「海一居」業主聯合會主席高銘博(圓圖)表示,他個人認為無論政府的「置換房」或發展商提出的退款方案都欠缺誠意,重申不會接受任何方案,認為按合約收樓才是最好的方案;但同時亦建議政府應主動牽頭,向保利達追討賠償。
本澳雖然屬於安全城市,但突發事件仍不是人力可以預估,有鑑於此,司法警察局為提高部門「危機談判組」的應付突變能力,前天(9 日)舉行一場「脅持人質」的演習,場地設定在極容易造成傷亡的一所小學內。 由於校內師生眾多,「危機談判組」處在高難度的運作中,全程以極真實的與持刀匪徒對峙及談判,最終出動26名談判人員,以及十名刑偵人員,花了約六小時斡旋,才把情緒緊張的匪徒勸服棄械投降,救出人質。
2018年六一國際兒童節組織委員會與澳門明愛合辦童玩遊藝會活動,吸引眾多一家大小參與。主辦方期望以遊藝會作為一個平台,為親子營造良好的相處時間和機會,培養和諧的家庭關係。
珠海公安局上月13日母親節當日,突然出動400警力,對拱北口岸地下商場找換店進行大規模掃蕩行動,當場拘捕逾百名「換錢黨」成員,數十間地下找換店被封閉。但掃蕩行動治標不治本,事隔十天,拱北口岸商場的地下找換店,幾乎已全部復業,皆因大多數由澳門過珠海旅客,不少都有兌換人民幣需要,拱北口岸商場地下找換店提供便捷服務,而且職員聲稱匯率高於銀行,吸引不少澳門過境旅客光顧,生意同樣火紅。
位於關閘口岸西側的「牧場街總站」全面啟用一個多月,但相比附近巴士站候車乘客不時大排長龍,該總站候車人數顯得冷清。有交通諮詢委員認為,該總站只解決了巴士停泊問題,無助疏導乘客在關閘一帶候車情況,建議交通局加強指示,或考慮於該站新增巴士路線的可行性。
為促進澳門本地品牌企業的拓展,澳門品牌企業商會協辦的首屆翡翠鑽寶名錶名酒展覽於6月8日至9日兩日假澳門漁人碼頭舉行。
交通事務局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法》,大幅增加違例泊車等行政違法罰則,一石激起千重浪,引起社會極大反響,更有市民翻查澳門特區法院網頁政府官員申報資產紀錄,發現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與其妻子謝慶茜(旅遊局前副局長)合共擁有八個車位,被質疑存在利益衝突。 林衍新與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出席立法會全體會議,會後被傳媒追問林局長擁有八個車位一事,羅立文主動替林局澄清說,「我哋係想做功夫,想更新《道路交通法》,私事還私事,公事還公事,私人嘢唔好撈亂,交通事務局係按司長嘅政策去做嘢,所以幾時去做諮詢文本等各方面嘅嘢,係司長要去做,唔係局長」,強調局長只是執行司長的政策,大家應分清私事及公事。 羅立文又重申,修訂法例有一系列程序,有關諮詢文本將於月尾出台,之後還需撰寫諮詢總結報告、起草法律,現時離真正修法尚有漫長時間。
交通事務局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法》,大幅增加違例泊車等行政違法罰則,引起社會極大反響,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時,有委員指出,收到不少市民反對聲音,表示交通配套跟不上,只懂加大罰則,根本是本末倒置;建議當局決策要傾聽民意,暫緩加大違泊罰款措施,先聽取市民意見。 北區社諮會委員黃飛獅(圓圖)於議程前發言表示,如果泊位足夠,誰願意去違泊?亦相信澳門絕大多數市民不會故意違泊,而當每年有80多萬宗、平均每日2,000多宗違泊時,冀當局勿漠視其中深層原因,只簡單採取加大違泊成本措施。他指出,當局在2011年出台的陸路交通規劃,大部分規劃至今未有落實,公交配套及道路功能重疊等問題亦未有顯著改善,而現正只向市民加重相關罰款,實在是本末倒置。 黃飛獅建議當局應加快落實公交服務、人行系統、輕軌工程等既定政策;科學評估市民出行方式變化趨勢,適時創建條件增加各區泊位。確實不宜只顧加大罰則,行政決策前應悉心傾聽民意,加強官民溝通互信。 團體反加罰則 提增車位另外,「澳門人民力量」昨(7)日下午假翡翠廣場舉行記者會,對交通事務局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法》大幅增加違例泊車等行政違法罰則表示反對,主席司徒輝表示,本澳街道合法車位明顯不足,其缺乏程度人盡皆知。而且近年來當局明顯刻意通過各方面「理由」取消街道上的合法車位,如「擴闊行人道」、「鋪設電纜」、「更新水管」等項目,令街道合法車位明顯減少。 他稱,若相關交通罰則加價建議最終獲得通過,對市民來說更是「雪上加霜」, 為了避免引起社會極大反響, 促請當局收回建議,並需加建更多合法車位, 緩解車位缺乏之問題。
交通事務局將就修訂《道路交通法》及其補充法規作公開諮詢,當中建議大幅提高車輛違泊處罰金額。議員李靜儀昨日提出書面質詢指,有關建議引來社會強烈反對聲音,因為車輛違泊情況除涉及居民守法意識外,更實際的是與車位數量長期不足、尤其與部分區域泊車位匱乏有關。 李靜儀引述統計暨普查局資料,截至今年第一季,全澳機動車輛總數23萬8,970輛當中輕型汽車10萬6,632輛、重型汽車7,703輛,摩托車12萬4,635輛;但據交通事務局資料,全澳公共停車場泊位、公共道路咪錶車位及公共道路免費車位合共才78,566個(輕型汽車泊位26,441個、重型汽車泊位1,034個、摩托車泊位51,091個),即四輛輕型汽車爭一個位,重型汽車更是7.5輛爭一個位。 李靜儀稱,車位僧多粥少,令駕駛者困擾;當局一方面不斷增加各類車輛費用,期望透過經濟手段控車;然而的士亂象頻生、巴士服務未完善,公交出行困難重重,購置私人車輛,尤其電單車作代步有其實際需要。故此,即使養車成本不斷增加,車輛數量仍維持較多,令車位更為緊張。 居民有責任守法,但當局亦應做好相關的交通配套,創設可以守法的環境,並透過改善公交服務回應市民出行需要,有效地鼓勵市民減少用車;否則一味加大罰則,只會加大民怨,難以得到市民認同。她質詢當局有否檢視合法車位和車輛總數的比例變化情況,適時增加車位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