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藏毒無所不用其極,如今連公廁的殘疾人廁格都不放過。司警前(16)日晚間在黑沙環逮捕一名懷疑販毒的香港男子,並在同區一公廁殘廁內起出29.67克可卡因,連同男子身上所藏可卡因6.18 克,黑市價值約11 萬元。 司警早前接獲情報,指有人在黑沙環一帶交收毒品,警方經過調查後鎖定目標,前晚採取行動,在黑沙環區龍園大廈附近截獲涉案的21歲香港男子柯某,在其身上搜出總重6.18克、分裝成19包的毒品可卡因,並在黑沙環二街一公廁的殘疾人士專用廁格內,於天花板中搜獲另外69包、總重29.67 克可卡因。被捕柯某承認販毒。 柯某供稱,是受人指使來澳接收和販賣毒品,對象主要是本澳夜場人士,每小包可卡因大約以800元價格售出,每包可獲130 元報酬。 司警相信柯某販毒已有一個月,昨(17)日控以「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移送檢察院處理,同時繼續追查毒品來源及其餘涉案人士。
「水貨客」走私方式層出不窮,據拱北海關昨日表示,兩名本澳女子涉嫌分別利用嬰兒車及學童書包夾藏紅酒及白蘭地酒,共計21支,經拱北口岸進入內地時被海關人員查獲,移交緝私部門調查處理。 拱北海關表示,事發本月15日下午6點45分,一名姓胡的澳門女子推著一輛嬰兒車經「無申報通道」進入珠海。海關關員當時發現胡女的嬰兒車似乎特別沉重,對方的神色也有些異常,於是對其攜帶物品進行重點查驗。發現胡女攜帶的一個兒童書包內裝有「拉菲」紅酒三支。其後,關員對嬰兒車進行查驗,發現嬰兒躺著的墊子下鋪滿了「拉菲」紅酒十支,合共13支。 約一個小時後,海關關員又再發現另一名形跡可疑的澳門女子趙某,推著一輛嬰兒車經「無申報通道」入境。關員查驗時,從嬰兒車靠背、底部置物籃分別查獲「馬爹利」白蘭地酒三支,並從趙某攜帶的挎包及兒童書包中各查獲「馬爹利」白蘭地酒一瓶,共計八支。 拱北海關稱,臨近春節是各類煙酒消費的高峰期,已採取措施加大查處力度,查獲攜帶煙酒的走私違法案件也有所增加,提醒攜帶個人物品進出境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範圍的,視同進出口貨物,需以貨物進出口方式報關,否則將構成走私。
特區政府將於明天(19 日)下午4 時在澳門文化中心綜合劇院,舉行「2017 年度勳章、獎章和獎狀頒授儀式」,以表揚在個人成就、社會貢獻或服務澳門特別行政區方面有傑出表現人士或實體,共有42 名個人、社會團體、政府部門、組織、公司等獲嘉許。其中獲頒「勞績獎章」的政府總部勤雜人員劉惠嫻及「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監察團隊」,昨日接受傳媒訪問,分享其獲獎感受。
在「2017年度勳章、獎章和獎狀頒授儀式」中,「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監察團隊」獲特區政府頒授「勞績獎章」。 「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監察團隊」為一支致力保障本澳食品安全的專業團隊,過往一直積極與業界進行交流和培訓,監督業界的食物安全管理,對獲頒「勞績獎章」,感謝政府及社會認同和肯定,有此成績全賴團隊一直為澳門食品安全付出的努力,團結積極、盡職盡責、不辭勞苦,配合打造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盡力提高食安防控能力,優化各項食安工作,保障大衆食用安全。未來將繼續恪守專業精神,堅守使命。 民署食品安全中心部長張桂達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獲授「勞績獎章」,要感謝整個團隊及其家人,因為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沒 有既定時間,團隊需要隨時候命工作,會犧牲個人享受天倫的時間。 他亦稱,工作中尤其深刻的是,在中心剛成立初期巡查業界時,相關工作人員的食安常識都較薄弱,衞生環境亦較差;但經過團隊歷年來的努力工作,深入社區宣傳,喜見業界的食安及衞生水平逐步得以改善,成績令團隊相當鼓舞。 食安中心巡查人員陳景振稱,在過往工作中最難忘就是去年8.23「天鴿」風災後,食安團隊需要協助商戶處理大量不適宜食用物品,當中也有小數商戶表現鼓躁或不配合,但巡查人員都儘量保持克制,盡最大努力去完成工作。展望未來,食品安全中心有系列工作,配合「澳門美食年」的啟動,從而協助業界繼續提升食安水平,保障公眾食用安全。
澳門史上最年輕的立法會議員蘇嘉豪(26歲),亦可能是立法會史上宣誓就職議員後,履行職務時日最短的議員(49日);不過,蘇嘉豪本來有打破這「桎梏」的機會,即原定昨日在初級法院審理其「加重違令罪」案件,卻因其辯護律師上月初向中級法院提出「中止效力保全程序」,初級法院法官認為,待中級法院有判決後,才再開庭審理較合適,故另訂審訊日期。 由於蘇嘉豪事件已引起公眾及法律界高度關注,綜合事件的經過,蘇嘉豪能否恢復議員身份,必須要過三關。一是中級法院受理「保全程序」後的判決,二是初級法院的判決,三是本來昨日要在立法會進行,由議員黃顯輝及高開賢提出的「中止議員職務及喪失議員資格的決議案」(因時間關係改為今日進行)。 然而,最吊詭的是第三關,由於是擺明車馬的「政治性質」決議案,但至今未有官方最高法律權威人士,對該決議案會造成甚麼影響,作出確切定論,故蘇嘉豪即使過了一、二關,最終亦未必樂觀。
議員蘇嘉豪早前就立法會中止其職務之程序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議員高開賢、黃顯輝隨後提出《立法會全體會議議決的政治性質》決議案,連日來引發外界對於高黃兩人「以立法會權力解釋法律」、「干預司法獨立」的質疑。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原定就該決議案進行審議,但因其他議案眾多,昨日未能完成,留待今日續議。數日內多次做出解釋的黃顯輝,昨日在立法會再度重申,有關決議案並非法案,並無法律約束力,決議案的作用只是「說明」及「澄清」,並非「解釋法律」。 自高開賢、黃顯輝上周提出決議案以來,多位法律界人士及立法會議員均反對,認為是意圖干預司法。對於外界的質疑,黃顯輝早前澄清,之所以提出決議案,是因為有人(蘇嘉豪)向法院提出司法上訴,立法會作為當事人,經已受到影響,按照程序需要作出回應。他強調只是希望立法會作出政治上的解釋,無任何意圖影響司法。 他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再度回應有關問題,強調決議案的作用並非「解釋」法律條例,只是「說明」及「澄清」,而決議案也非法案,即使通過也沒有法律約束力。 32名議員躺著也中槍對於有關爭議,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昨日表示,蘇嘉豪上訴中級法院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應該就此案件或牽連的任何事發表意見,否則「又話我干預司法」。 他重申,任何議員的提案只要符合議事規則,都需要呈上大會討論,非立法會主席所能阻止的事,也不應該阻止。 對於多位法律界人士批評提案干預司法,賀一誠直言:「我一直都好尊重司法」,又明言,即使決議案有損立法會形象也「冇辦法」,「人在江湖一定要承受呢啲壓力」。 他又希望傳媒不要追問其他32位議員,他認為無論當時投支持票或反對票,所有議員都已經是「被告」,不應發表意見。 他也承諾待法律程序完結,「專訪都行」。
社會各界對議員黃顯輝、高開賢提出的「政治性質決議案」議論紛紛,但對於決議案的意義始終存在疑問。大律師趙崇明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該決議案不是法案,即不具任何約束力,純屬政治行為,亦不受法院審查。簡而言之,決議案只是立法會內部召開一場會議,要求每位議員對於上月表決「中止蘇嘉豪議員職務的議決」作出政治表態,確認議決的政治性質,原則上不阻礙法院定性立法會中止蘇嘉豪職務是否屬政治事件。但若中級法院將該中止職務之議決,定性為政治行為,則蘇嘉豪上訴案件就不在法院的受理範圍內。 議員蘇嘉豪上周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認為「有關中止職務之程序存在瑕疵」,他的「聽證權」未被充分保障,針對的是「程序」;議員黃顯輝、高開賢提出的決議案,則針對「立法會全體會議議決」的性質,趙大律師表示,理論上兩者沒有關聯。
《新租務法》將於下月18日正式生效,澳門地產專業發展商會昨(16)日就《新租務法》舉行講解會,邀請大律師艾林芝、法律專家劉尹琦解答業界問題。澳門地產專業發展商會會長蘇巧珍,建議政府再次修法,增設「租務法庭」,讓業主可向法庭申請收回樓宇,保障業主利益。
文化局前副局長陳澤成(圓圖)涉嫌濫權洩密在初級法院刑事法庭被判無罪,檢察院不服,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獲勝訴,中院指原審法庭在審查證據出現明顯錯誤,發回原審法院,由沒有介入的法官組成新的合議庭對整個訴訟標的進行重新審理。 陳澤成被控在2008年擔任文化局副局長期間,濫用職權及違反保密義務,在文化局中央圖書館日常維修服務的第二次詢價招標中,向胞弟透露他任職的工程公司在首次投標時提出的標價過高,結果他胞弟任職的公司,在第二次招標時下調標價後中標,其後更次取得同一服務。 中級法院認為,陳澤成是否提出迴避;他向胞弟透露上次標價過高,且將當時試行階段的費用告知胞弟等屬事實的事宜,原審法院在審查證據時明顯出現錯誤。 中級法院認為檢察院上訴成立,把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特區政府將於後天(19日)下午4時在澳門文化中心綜合劇院,舉行「2017年度勳章、獎章和獎狀頒授儀式」,以表揚在個人成就、社會貢獻或服務澳門特別行政區方面有傑出表現人士或實體,共有42名個人、社會團體、政府部門、組織、公司等獲嘉許。前澳門海關關長徐禮恆獲金蓮花榮譽勳章;註 冊核數師、澳門國際創價學會理事長李萊德及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獲得銀蓮花榮譽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