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續審出入境管控法案

委員會冀4月初完成意見書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17)日繼續細則性審議《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三常會主席黃顯輝表示,希望最快下周可以邀請政府代表解答委員的疑問;而立法會主席則要求委員會爭取於4月1日或之前完成意見書,務求法案於今屆立法會結束之前獲通過。 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向傳媒匯報會議內容表示,委員會昨日完成討論法案第28條至第39條。其中,第31條指,持有任何逗留許可的非居民父母,要在90日內為其在澳門出生的子女取得旅行證件。委員會欲了解政府立法目的是否為避免非居民子女無了期逗留澳門,並關注非居民父母假如在不可抗力因素之下,例如他們所屬的國家發生政變、天災等情況,無法為子女辦理旅行證件,特區政府將如何處理。 法案第32條有列明逗留特別許可的種類,包括中央政府機構人員;從事勞動活動或為自身利益從事活動的逗留特別許可等等。 關注「重複作出違法行為」如何定義黃顯輝稱,委員會關注法案第35條提到,某些情況下行政長官可批示廢止有關人士在澳特別逗留許可,包括重複作出違反法律或規章的行為,尤其是作出有損居民健康或福祉的行為。黃顯輝表示,按委員會理解上述所指的違法行為指的應屬於行政違法行為,委員欲了解的是「重複作出違法行為」如何定義,包括重犯的次數如何計算,例如一年累犯兩次,或數年內累犯兩次或以上,抑或由執法者自行裁量;又關注政府如何定義哪些行為屬於「有損居民福祉的行為」,希望政府解惑。

18/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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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本澳醫療整體質素

宋碧琪認為全民醫保具可行性

全民醫保在中國內地實行多年,為廣大居民提供適切及時的醫療補助,在本澳亦已討論多年,不少意見認為澳門亦應實行全民醫保。到底在本澳現行醫療制度下,醫療是否不足夠,或本澳是否有條件實行全民醫保?立法會議員宋碧琪認為,本澳全民醫保制度具一定可行性,可讓「夾心年齡階層」居民在醫療上得到更多保障,補足現行制度的不足,且根據本澳現時財政儲備情況,推行全民醫保制度亦是可行,並可改善專科醫療輪候時間長等問題。 本澳現行醫療體制主要是兩級分級診療制度,第一級以保健、預防和及早發現疾病的社區醫療衛生體系,第二級以治療嚴重疾病的專科醫療衛生體系,以構建覆蓋全面的澳門公共醫療安全網,採取政府主導、聯同非牟利和私營醫療機構向市民提供醫療服務。議員宋碧琪指出,現時醫療系統中,免費醫療分為兩部分,分別為10歲和以下兒童及65歲和以上長者,而兩者之間的年齡層部分就並非免費醫療,因此本澳實行醫保制度是存在一定可能性。 「夾心年齡階層」對醫保需求大 宋碧琪稱,當然,醫保制度與現行的醫療制度並非「零和遊戲」,其實現時實行「保小」和「保大」醫療制度是獲得社會一定的認同,但中間未能享有免費醫療的「夾心年齡階層」居民對於醫保需求便較大,且現時醫療制度中對他們的支援是較少,除了近幾年實施的醫療補貼外,其他的支援措施便很有限。當然,當局指居民如患有嚴重疾病,衛生局可提供援助,但事先要對患者的家庭經濟等方面作出評估,因此,對一般「打工仔」來說,所有醫療費用均是要由自己支付,某程度上對居民生活亦會造成一定負擔。宋碧琪稱,因此,全民醫保概念的提出,是可補足現有醫療制度上的不足,進一步減低居民醫療上的負擔,亦可令人生多一份保障。 中間年齡層未享免費醫療衛 生當局於2019年便曾委託澳門科技大學開展《澳門醫療保障制度研究》,以問卷調查訪問3,005位本地居民,然而研究結果顯示逾66%受訪市民都希望維持現行醫療制度,研究認為現行制度在覆蓋、效果和成本方面更具優勢,建議未來採取優化措施改進。宋碧琪對此表示,相信在現行制度下,對於可享有免費醫療的受惠人士是影響不大,關鍵仍是在於未能享有免費醫療的中間年齡層人士;科大研究中亦有專家學者提出以災難性醫療的保險制度,讓上述中間年齡層的人士得到保障,由此可見醫保制度是具可行性。

18/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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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有資源推行醫保制度

較任何地方都更具優越性

宋碧琪稱,一般人或者都會認為醫保是一筆較昂貴的金錢付出,但本澳有6,000多億元財政儲備,相信可以比任何一個地方都更具優越性推行醫保制度,有些國家或地區甚至即使要負債都要推行醫保制度,由此可見醫保對醫療體系的長遠發展是有利的,且澳門政府在資源上亦是有條件去推行。 宋碧琪稱,本澳人口相對較少,但在總體醫療開支上超過90億元,而未來隨著社會老齡化等問題加劇,醫療系統負擔將更加重;但本澳人口少,推行醫保亦是相對較容易,當局未來需深思熟慮有關問題。 宋碧琪認為醫療投入有上調空間當局曾表示,全民醫保需考慮政府開支,認為此舉或對政府開支構成負擔。宋碧琪表示,任何地方政府投資最大的板塊一定是醫療及教育,如居民沒有健康的身體,其他一切都是空談。她指出,縱觀世界上其實每個地方對於醫療上的投入都是每年遞增,當然澳門亦同樣如是,雖然這對於社會保障亦是增加了,但她認為本澳目前的醫療投入仍可有上調空間,因可見有部分地區醫療方面比重是佔整體開支兩成多,而本澳現時只佔一成多;所以她認為當局未來可善用增長空間,來考慮在目前醫療系統裡仍未能受惠的人士,而並非只在現有基礎上「加碼」,多考慮人群的需要。 宋碧琪稱,目前本澳醫療的認受性還是較低,這與現行的公共行政醫療體系有一定關係,缺乏了人性化及溫暖度,居民最不滿是往往缺乏人性化安排;她舉例,即使是癌症晚期病人到公立醫院求醫,也是需要按程序輪候,缺乏人性化處理,造成社會有不少批評聲音,這也是當局未來值得深思的問題。 議員宋碧琪認為本澳醫療投入仍有上調空間,部分地區醫療投入比重是佔整體開支兩成多,本澳現時只佔一成多。(《力報》攝影組攝)

18/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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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智障男童情緒失控哭鬧

父親亦情緒失控家暴兒子被捕

本澳一名58歲男子涉嫌因重度弱智九歲兒子失控哭鬧,致其本人亦失控揮拳毆打兒子,觸犯《家暴法》被司警拘捕。據了解,被家暴男童患有重度智力障礙,每當發病時便情緒失控大哭大鬧,而作為家中唯一經濟支柱的父親亦會因兒子大哭大鬧,自己亦情緒失控襲擊兒子;事件最終在母親向警方報案被揭發。 被捕男子姓郭,58歲,澳門居民,報稱為一名司機。警方表示,案中男童為重度智力障礙患者,每當發病時都會出現大哭大鬧、胡亂跳動及不能自控等情況;其父郭某一直是家中經濟支柱。案情指,本月7日晚上9時許,男童與母親回到居住的大廈,在四樓梯間時,男童突然病發,在樓梯間大哭大鬧;此時,郭某在屋內聽到兒子哭鬧聲,即時情緒失控,衝出門口責罵兩人,更拳打兒子面部及眼睛。母親見狀即時阻止,並馬上帶走兒子,及後報警求助。 司警接手調查後,在2月9日晚上到郭某位於北區的工作單位將其帶走。經查問後,郭某承認曾多次在其兒子病發情緒失控時,自己也情緒失緒對其施襲。司警補充,未發現郭某有精神問題;當局並將疑犯控以《家庭暴力》罪移交檢察院處理。 團體指男照顧者更易「收收埋埋」 案情雖未有披露涉案家庭有否定期接受當局支援或該家庭曾此主動求助。不過,對於有男家長因承受不到患有重度智障兒發病,情緒失控繼而對兒子動粗,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總幹事廖秀華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認為,男性照顧者較女性照顧者更容易「收收埋埋」,不容易主動求助,釋放壓力,再加上男性通常還要兼負養家重任,壓力會更大。 提供親職教育為家長紓壓 廖秀華表示,過去在進行康復工作過程中,相關團體有針對家長提供家庭親職教育,以及舉辦工作坊為家長紓壓等,發現女性照顧者較主動對外尋求方法去紓解情緒,或者學習更多如何教育特殊人士的技巧;然而男性照顧者則相對被動,因此,協會亦正思考,如何針對男性照顧者提供更多關心和支援,鼓勵他們講出感受。

18/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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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80多歲祖母打擾休息

狠毒孫兒多次掌摑祖母被捕

一名27歲姓張的本澳男技術工人,近日疑掌摑他80多歲的祖母,令她臉部出現瘀傷。其後司警以男子涉嫌觸犯《家暴法》將其拘捕,更發現祖母的肋骨曾被人打至骨折。 案中一家六口居住在氹仔某經屋單位,當中包括被害人(疑犯祖母)、其丈夫(疑犯祖父),兒子(疑犯父親)、媳婦(疑犯母親),及兩名孫兒(疑犯及其兄弟)。八年前兒子成功申請被害人及丈夫來澳定居,其後約四年前左右,兒子成功申請氹仔某經屋單位。 由於被害人年紀老邁,平日要依靠拐杖走動,自己亦會無故自言自語。在本月10日晚上11時許,被害人在家中手持拐杖來回走動,並自言自語;其媳婦見狀,立即上前捉緊被害人雙手,並帶她回房間休息,但此時疑犯聽到被害人與媳婦的對話聲,不滿她們打擾自己休息,走到被害人房間用力掌摑被害人臉部,導致她臉部出現瘀傷。媳婦見狀即時分開疑犯及被害人。 翌日,被害人與丈夫到居住在外的第二名兒子家中探訪,及後談到此事,兩人商量後決定報警求助。司警其後帶走疑犯協助調查,疑犯稱被害人在當晚騷擾自己休息,所以一怒之下掌摑她;又聲稱這是第一次襲擊被害人,但司警調查後發現,被害人臉部有多處深淺不一的傷痕,且發現被害人肋骨曾在三個月前被人打至出現骨折,但當時被害人沒有向家人及警方求助。司警及將嫌犯控以《家庭暴力》罪並送交檢察院處理。 司警拘捕一名27歲男子,涉嫌多次對其祖母施襲,將其控以《家庭暴力》罪並送交檢察院處理。(資料圖片)

18/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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