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基金與城大師生交流

澳門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梁慶庭以「大灣區規劃與澳門文化產業和旅遊的結合」為題,與澳門城巿大學學生交流。與會學生對於澳門廟宇文化如何轉化成文化產業、澳門是否能夠推動婚慶文化產業、非遺的電子遊戲產業、節慶的文化產業,並對澳門在參與大灣區發展中,在數字產業發展、人才、知識產權保障等方面提出問題和建議。 澳門文化產業基金於前天(27日)下午走訪澳門城市大學,與校長張曙光教授及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商學院、國際旅遊與管理學院和金融學院等有關負責人會談,商討未來合作。行政委員會主席梁慶庭表示,特區政府在不同方面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希望城大在文化產業管理和研究中發揮作用,協助澳門文化產業的未來發展。 梁慶庭表示,國家「十三五」規劃對澳門的定位是「一個中心」、「一個平台」,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又對澳門增加了「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定位。澳門需要以多元文化共存推動世界旅遊休閒,以深挖歷史文化底蘊來多層次支撑著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大灣區建設給澳門特區帶來發展機遇和開拓巿場的思維,希望年輕人多就文化內容作巿場調查和研究,注入新元素發展產業,尋找商機。

29/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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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工程合法化處理?

廉署:損害法律尊嚴

廉署昨日公布的上年度工作報告行政申訴個案中,批評土地工務運輸局(下稱「工務局」)在處理一宗違法工程時,為要求清拆僭建物或向公路局申請將違法工程合法化做法損害法律尊嚴,而且會變相鼓勵更多違法情況的發生。 報告稱,路環一別墅區內一幢獨立屋有違法工程,工務局2016年6月收到投訴後派員勘察,發現獨立屋被竹棚和帆布包圍,在未有施工准照情況下進行改建和僭建工程,涉嫌違反《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所以張貼禁止施工令,並在獨立屋四周圍上封條。 雖然已貼上禁止施工令,但有關工程仍在進行,有人質疑處理成效不彰,要求廉署介入調查。廉署調查期間多次去函工務局查詢個案的處理情況,局方回覆都只表示已將個案列為優先類別,但未有任何實質行動。 之後,廉署派員到涉案獨立屋勘察,發現獨立屋外牆完成翻新,僭建的四層建築物已經建成。去年11月,廉署去函工務局要求解釋,局方表示會通知違法者清拆僭建物及恢復原狀,或者向局方申請將有關違法工程合法化。 廉署認為,雖然違法工程數量眾多且在處理時會遇到「入屋難」等問題,但是工務局應在工程期間採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而不是等到工程完成後才通知違法者清拆僭建物,更不應接受違法工程合法化的申請,否則不僅會損害法律尊嚴,而且會變相鼓勵更多違法情況的發生。 對於工務局容許違法工程合法化申請,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出席立法會小組會議後受訪回應稱,向工務局了解個案具體細節當中,理論上有些工程完工後可合法化申請,但亦有些不可能合法化,例如家中的工程為方便趕快裝修,來不及申請,可日後申請合法化。 工務局局長李燦烽昨日回應廉署報告則表示,現時已找出相應的案件作出檢視,發現確實是當局工作做得不足,該個案仍未完結,局方將會一跟到底。他又稱,未來將會投入更多資源進行工作。此外,對於違法工程方面,未來在《都市建築總章程》草案中,將建議加重罰則,例如不執行禁止施工令,將歸為「加重違令罪。」

28/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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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議員關注現存公共體系問題

高炳坤:今年先修訂行政問責

立法會昨(27)日舉行全體會議,議員高天賜口頭質詢關注問責制度,多名議員關注廉政公署昨日公布的《2018 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指現時公共體系存在問題,認為行政公職局應做好制度建設,挽回市民信心。 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回應表示,為進一步完善現行問責制度,去年度《施政方針》提出檢討官員問責制,規範行政、政治、法律、道德四大問責規定,健全問責配套制度。按照有關施政要求,政府成立了工作小組,全面檢討領導及主管人員的一般義務及特別義務、職責、紀律制度,以及退休福利制度等,尤其是社會關注的如何平衡官員問責與退休福利問題,以及各相關制度或有的不一致情況。有關工作已完成並已向上級呈交報告。 另外,今年將根據檢討結果完善建議,首先修訂行政責任方面所涉及的紀律制度及退休與離職制度,在進行諮詢後啟動相關的修法工作,以完善領導及主管人員行政問責的相關規範,使有關制度得以公平和有效地實施,避免違紀的公務人員藉離職或退休規避或減輕處分。 高炳坤稱,行政當局一直通過不同培訓解釋公務人員有關的行政責任,未來將會加強公職人員違反責任上所需承擔的刑事及民事責任,冀助公職人員更加清晰自己的責任。

28/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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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開大數 管理費多收317萬元

房屋局同意不合理加幅 損業主利益

一經濟房屋大廈的住戶向廉署投訴,指房屋局在分層所有人大會上投票贊成管理公司增加管理費,認為有關的處理不當,要求廉署介入調查。 經廉署調查,房屋局在該經濟房屋大廈擁有366個回報單位,所以在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時, 局方均委派代表出席會議及投票。2015年年底,大廈管理公司向房屋局提交方案,建議將每個單位的管理費由澳門幣240元調升至316元。由於管理費的加幅與工資上漲幅度相若,所以房局屋同意有關方案。但管理公司隨後的公告載明, 2016年元旦起,大廈的管理費調整為每個單位326元,多出來的十元是天線費。 廉署經調查發現,2016年前大廈住戶每月支付的管理費是230元,並非管理公司聲稱的240元;此外,之前230元的管理費中已經包含了十元的天線費,因此按照工資上漲的比例計算, 調升後的管理費理應是306元,而不是326元,大廈業主每戶每月多付了20元的管理費。此外,廉署還發現另外兩幢經濟房屋大廈管理費的調整存在同樣的問題,三幢大廈共有4,416個單位,截止至2018年年底,涉及的不合理收費約為317萬元。 廉署認為,房屋局不應在之前每月繳納管理費的數額及包含的服務都未弄清楚便接受管理公司加價的理據和建議,因為這不僅關係到公帑的合理使用,而且影響到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房屋局接納廉署的意見,並著手處理三幢大廈管理費的不合理加幅的問題。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就事件回應記者查詢時表示,會檢視房屋局同意經屋管理公司不合理加管理費個案中,有否涉及紀律責任問題。

28/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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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興大廈旁地盤積水大坑

負責工程師:目前能做不多

本報昨(27)日報道路環石排灣經屋業興大廈旁一個地盤,閒置六年無人理,地盤內一個深逾五層樓如大型游泳池般大坑積滿污水,孳生無數蚊蟲,業興大廈居民向本報投訴衛生問題更為嚴峻,希望政府正視。負責跟進該地盤的工程師蕭東文昨日向本報回應稱,土地承批人一直有為大坑24小時泵水、定期除草及清潔等工作,但有時候由於暴雨過後雨量太大,加上地處山體流水容易進入,以及電錶負荷有限等問題,令泵水未如理想。 他又指,為免對住戶造成滋擾,大坑在業興大廈落成前已完成開石,然而2013年政府修改《土地法》後,政府宣告批地失效,工程全面停頓,現在連增加電錶都做不到,故目前能做的不多,只能加緊清理積水及除草,再多的事情需要政府發出准照才可執行。 在昨日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議員鄭安庭出示昨日本報報道經屋業興大廈旁一個地盤閒置成「養蚊池」,是因為政府批則慢,導致發展商趕不及在政府收地前完成建設。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否認是批則慢的原因,強調現時70幾幅失效土地全部都有經過他雙手,大部分被宣告失效的原因與批則慢沒有關係。 工務局局長李燦烽則稱,對於批則問題,「大家都想快啲」,政府過去亦想過很多辦法去解決,但他指出,近年收到的入則申請確是不斷增加,由2016年的7,800份,到2017 年的8,000份,再到2018 年增至9,300 份,指「政府都係咁做」。

28/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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