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及水務局繼去年4月於媽閣發現有人曾將長達2,500米蟹籠放置靠近航海學校附近海床的違規事件後,海事局的工作船隊於本月初至昨日,在內港航道內共清理總長1,500 米的蟹籠。 有漁民團體透露,不排除是有內地小漁船在內港一帶水域摸黑放置蟹籠,隔段時間後再收網出售市場;背後原因或與本月初珠江進入為期四個月的禁漁期有關,鑽內港水域「一水兩制」空子,偷偷在內港作業。 然而,如此擺放蟹籠會令經過船隻的馬達被圍網纏繞,或出現海上事故;另外,倘有本澳食肆貪平購入這些內港「水產」,食客下肚後恐有中毒之虞。雖然海事局指違法者一旦被發現,除須科處15,000元罰款外,亦須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及倘有的刑事責任,但前提是這些行蹤飄忽的內地小漁船,有那麼容易落網嗎?
筷子基北灣附近連日出現大量死魚,海事局昨(12)日表示,由周日(10日)至昨天,海事局共清出800公斤死魚,昨早筷子基海面仍有零星死魚漂出,局方繼續跟進清理工作。筷子基坊會理事長兼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鄭鑒康昨目表達關注,指死魚問題長年困擾街坊,促請政府制定長遠有效方案,提高灣內海水流動性,同時要加強灣內污泥清理工作,提升北灣水質,減少臭味及死魚問題。
「海一居」爛尾已超過五年,3,000 多位小業主仍在等待批地失效的司法訴訟結果。一名原「海一居」小業主早前興訟,要求解除與發展商保利達洋行的預約買賣合同,並獲初級法院判處保利達須向其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及相關利息。保利達不服上訴,中級法院裁定保利達上訴敗訴,維持原判,需退還已收取的200 多萬元樓款及利息。 中級法院指出,終院合議庭裁判確認了行政長官宣告「海一居」所處土地(黑沙環P 地段)的批給失效行為,這使得上訴人保利達永遠都無法建成相關樓盤,亦即無法履行其與原告訂立的預約買賣合同,那麼原告肯定有權解除合同。出於這一原因,已沒有必要對上訴人所提出的問題作出審查。 案件於去年1 月在初級法院民事法庭判決時,初院指出「海一居」土地被政府宣告批給失效和由此引發的司法訴訟無疑是合同雙方在訂立買賣樓花的預約合同時所意想不到的,不論從主觀上還是客觀上來看,都屬於非正常情況。現在距離雙方訂立預約買賣合同已經過去了五年多,但仍然沒有動工。即便保利達針對行政長官宣告批地失效的決定提起的司法訴訟最終取得勝訴並繼而重新取得土地的批給,等樓宇建成最少也要三年半的時間。這種巨大的不確定性使得案中小業主繼續信守一個不知將來能否實現的承諾已經逾越了善意原則的限度,同時也損害了小業主的利益。 因此,裁定小業主提起的訴訟勝訴,宣告解除原被告之間訂立的預約買賣合同,保利達洋行需退還已收取的200 多萬元及利息。
政府持續打擊僭建,「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昨(12)日採取聯合行動,清拆新馬路區兩個相鄰天台僭建物。有關僭建物位於柴船尾街的一座低層樓宇,違法人在五樓兩個單位對上天台位置分別以磚塊牆、玻璃窗戶及金屬頂蓋等建成天台屋,面積分別為30平方米及36平方米,「拆遷組」清拆有關天台屋,亦拆除了四至五樓公共梯間的一道僭建閘門。 政府重申,將持續巡查和打擊非法工程,並有序地優先處理影響消防救援工作或公共衛生安全,以及危害到自身和他人性命財產安全的非法工程,尤其重點打擊進行中的新增或翻新個案。政府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切勿進行非法工程。
在本澳較為偏僻的橫街窄巷,或者是山林公路,市民不難見到一輛輛滿布塵埃枯葉、破損生鏽的「殭屍車」。本澳「殭屍車」問題由來已久,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一些車輛在泊位內長時間停留,導致空間浪費、阻礙真正有需要的車主使用。日前有讀者向本報反映,路環高頂馬路至媽祖文化村沿途的車位,疑被大量「殭屍車」霸位,導致前來行山、參拜或遊覽的市民停車困難,究竟情況是否如此嚴重?
社會保障基金表示,今年約11萬8,000名領取養老金及殘疾金的受益人中,仍有3,000人逾期未辦理在生證明,呼籲尚未辦理的受益人須盡快在本月底前完成辦理,否則有關給付將由4月起中止發放。 按照法律規定,養老金及殘疾金受益人每年均須辦理在生證明,否則可導致給付發放的中止,因此,今年尚未辦理在生證明的有關受益人應盡快攜同其個人澳門居民身份證,利用設於全澳40多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親臨社保塔石臨時辦事處或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辦理。 另外,居於本澳但因患病或行動不便,未能親自辦理有關手續的受益人,可郵寄或委託他人代交其於2019年由醫院或本地安老院舍發出的證明,或是由澳門註冊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證明於2019年內曾為受益人診症。 居住於澳門以外的受益人,可以郵寄或由他人代交方式向澳門社保基金遞交所需證明文件。居於廣東省的受益人可攜同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親臨省內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在生證明協查表,將協查表正本連同身份證副本等文件以郵寄或由他人代交的方式送回澳門社保基金便可完成辦理在生證明。
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將於後(15)日截止登記,高等教育局昨(12)日呼籲未作登記學生宜把握時間,盡快登記。 特區政府於2018/2019學年繼續推出「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支持大專學生購買書籍、參考資料和學習用品。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在本澳或外地修讀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兩年或以上的專科、文憑或副學士課程學生辦理登記後,可獲發澳門幣3,300元津貼。該項津貼於今年1月29日開始接受登記,截至昨(12)日上午10時,登記人數達到33,400人。高等教育基金已陸續向合資格的登記人發放津貼。 高教局提醒已作登記人需定時檢查電郵,當發現登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高教局會發電郵通知登記人盡快將相關補充文件上載於登記系統內,詳情可瀏覽高教局網頁http://www.dses.gov.mo。
治安警察局自去年3 月試行前線人員配備隨身攝錄機,至今將滿一年,治安警表示,經詳細分析試用成效,鑑於試用成效顯著,警方已添置 300 部新款隨身攝錄機,並計劃將於本年第二季起,將隨身攝錄機擴展至另外多個前線部門的人員使用。
路環黑沙馬路前(11)日發生私家車與電單車相撞嚴重交通事故,導致40歲本地電單車男司機骨裂重傷送院,現時仍需留醫。警方經調查後,發現電單車駕駛者當時的時速高達150公里,達到該路段限速60公里的2.5倍,警方正調查事件是否涉及非法賽車。 治安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事故中受傷需要留醫的40歲電單車司機為本澳居民,目前清醒,情況穩定,但有出現骨裂情況。警方根據電單車的行車紀錄儀發現,當時電單車的時速高達150公里,現場留下長達十多米的剎車痕便是電單車造成,警方並根據現場附近的道路監控發現,事發前有另外兩部同類電單車與肇事電單車高速行駛,除確認超速外,不排除事件涉及非法賽車。 治安警又稱,涉及沒有讓先引起事故的私家車司機黃姓內地男子供稱,肇事私家車是向僱主借用,警方在車上沒 有發現乘客和貨物,初步調查相信暫不涉及過界或過職工作。警方又指會對案件作進一步調查,呼籲目擊或知情人士聯絡警方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