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年各學校明天起陸續開課

交通料繁忙家長學生提早出門

2018-2019 學年明天(9 月1 日)展開,本澳各學校明起陸續開學,交通事務局預期屆時交通流量會大幅增加,並於早前聯同治安警察局與兩間巴士公司舉行會議,商討開學期的交通及巴士服務安排。教育暨青年局社會暨教育輔助處處長薛榮滔昨日向傳媒表示,已與交通局及治安警開會商討開學日交通安排,巴士公司會在繁忙時段增調車輛,教青局也會派員在全澳各區巡視,處理突發狀況,確保學生安全。薛榮滔呼籲學生和家長留意交通情況和天氣,盡早安排開學出行。 交通事務局表示,開學初期將增加巴士班次、在繁忙時段抽調車輛行駛特班車、視乎交通狀況採取跳站調度、定點疏導大客量站點的乘客,同時加派站點輔助人員及流動稽查人員協助乘客上落車及維持候車秩序,交通事務局呼籲市民留意巴士站點現場指示。 開學在即,現時正值雨季,本澳過去幾周連場大雨,有市民擔憂學校滅蚊工作不足,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協調員梁亦好醫生昨日回應表示,當局與教青局合作,由 6月開始巡查全澳學校,協助學校尋找和清除孳生源,巡查期間發現有部分學校的渠道、花盆底盤、天台有積水,導致有蚊患,但目前已改善,當局同時建議位於山邊或附近多樹木的學校增設窗紗防蚊。

31/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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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環保小島的誕生

澳門半島北區逸園狗場前日由城規會推出土地使用簡介,合共40,000 平方米土地的重新規劃,偏向康文教育之用,已令擠擁不堪的北區居民興奮不已,那麼我們把眼光移向氹仔北面的新城填海C、D、E區,即使面積最小的E2區,都有20公頃,即五個狗場那麼大,可以發展的空間對澳門人來說是如斯廣闊,如果能夠有效利用,平衡社會發展的需要,豈不更令人感動? 但問題來了,單是一個危險品倉庫計劃移往E1區,已打亂了政府的規劃,更嚴重的是,面積53公頃的E1區(等約13個狗場),最早規劃是交通樞紐,其後加入學校、房屋、社區中心等設施,如今政府因氹仔、路環方案得不到居民同意,遂計劃把危險品永久倉庫遷入E1區,這不是同樣對將來的居民構成危險? E2區計劃設有污水處理廠, 為何不把危險品永久倉庫亦搬去E2區呢?讓「厭惡性」設施集中一地處理,那就不會惹起居民反感了。實在不明白當局為何居民一吵就亂了陣腳?同時亦一併解決了困擾青洲居民15年的青洲危險品中途倉這個「潛在炸彈」,而中途倉遷往E2區後騰出來的土地,又可以規劃利用,不是很好嗎? 減塑、環保、廢物循環再造,是全人類必須面對的嚴峻課題,亦是每個地球人應盡的責任,本澳環保行業一直嘆無土地可用,行業即使有心亦無力,假設特區政府把原先計劃建造低碳社區的C區及海濱綠廊的D區,抽掉其中一區如D區(58公頃),作為環保基地,優惠地租及政策予如廢紙、塑膠、廚餘、廢舊電子產品、爛車等環保工業,情況會是如何? 一來可把廢物循環再用,造福地球,二來減輕堆填區壓力,三亦減低焚化中心的負荷及減少毒氣排放,四來可發展環保工業,增加就業人口,五來亦減輕內地承受本澳輸入垃圾的壓力(如廢車處理)。少發展一個海濱綠廊,換來58個狗場那麼大的多用途發展,值不值得,只能看政府取態了。 本澳的垃圾問題已迫在眉睫,可嘆政府一直沒有通盤考慮,膠袋徵費計劃不見蹤影,建築物廢料收費用家自付同樣杳無音訊,廚餘再造只聞樓梯響,更不要說甚麼源頭減廢了; 但隨著堆填區超負荷,隨時有崩塌危險; 市區內不少寶貴土地卻用來堆放廢車,層層疊疊,危若累卵; 而居民每天棄置的2.16 公斤垃圾量,遠高於東南亞大部分地區……這麼多問題堆積下來,難得有幾塊廣闊填海用地,政府是時候好好利用了。

31/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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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歲格力犬患惡性腫瘤

民署人道毀滅

逸園狗場不足十日內再有格力犬死亡。民署昨(30)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狗場內一隻九歲格力犬因患脾臟血管肉瘤,獸醫為其進行診治,惟肉瘤破裂大量出血並已出現轉移,基於動物福利考量,昨日決定對該隻格力犬以人道方式結束其生命,並將有關情況通知逸園狗會。 民署本月21日曾公布一隻13歲格力犬離世,當時亦曾透露相信是昨日離世的格力犬,因身體不適而接受獸醫檢查,發現其腹部異常脹大,即時送到澳門市政狗房進行治療。獸醫對有關犬隻檢查後,發現犬隻貧血及血腹,隨即進行急救護理及開腹探查手術,發現該犬體內的脾臟血管肉瘤破裂並大量出血,且腫瘤已轉移至大網膜及腸繫膜。經民署獸醫評估,預料犬隻治療成效不佳,基於動物福利考量,減少其不必要的痛苦,故於昨日將牠人道毀滅。 目前狗場約有30多隻格力犬仍在接受治療,主要患有牙周病、皮膚病和關節炎等,大部分犬隻情況穩定。民署將繼續監察格力犬的健康狀況和提供適切的治療,並確保得到應有的照顧及有關工作符合《動物保護法》的規定。 十日前剛有年老格力犬離世本月21 日,民政總署表示,逸園一隻 13歲格力犬,因器官功能衰竭自然死亡。有關格力犬早前因年老關節退化及身體虛弱,經消炎治療和營養補充後,健康狀況一度改善,其狀況持續轉差,民署獸醫確認有關格力犬已出現多器官功能衰退情況,故建議給予安寧治療,延至21 日離世

31/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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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換房不會強迫任何人購買

林智龍:非為「海一居」業主訂造

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29)日探討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的法律制度,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劉本立在節目中指出,都市更新主體法律制定需時,但相關配套法律可以先行立法,為暫住房與置換房早日建設創造條件,他又重申,暫住房與置換房並非因政府有過錯而為「海一居」業主做出的「補償」,是否接受置換房,當事人自己決定。 廉政公署行政申訴局局長林智龍在節目中指出,推動都市更新的關鍵,在於補償和安置措施的合理性,以及重建業權的百分比,但不妨礙暫住房及置換房制度的立法,認為可為受影響業主提供多一個選擇。他強調,方案並非為「海一居」業主「度身訂造」。 對於有「海一居」業主反對置換房方案,劉本立澄清,小業主是否接受置換房,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政府不強迫任何人購買。 他重申,置換房適用於「海一居」個案,是政府基於善意原則和改善市民生活質素的原因出發,絕非代表政府有過錯而做出的補償,政府與「海一居」小業主不存在債權,也沒有補償的責任及義務。 暫住房不適用「都更」租戶至於重建單位的租客,能否適用暫住房制度,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趙淵表示,因暫住房資源有限,咨詢文本內容不適用受都市更新影響的租戶,若重建時租賃合同無法繼續,雙方可通過民法規定處理。

30/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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