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躍賭場新疆女「陪賭陪睡」

引誘賭客伺機盜財物被捕

一名32歲新疆女子至少三次以陪伴男賭客賭錢及上房休息為名「褪蝦籠」,伺機偷走對方財物。司警前日傍晚在新口岸拘捕涉案新疆女子,起回一隻屬於其中一事主價值約50萬元名錶。被捕女子昨日下午被司警以加重盜竊和詐騙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司警透露,三宗「褪蝦籠」案件手法大致相同,三名事主分別報稱於上月和本月在賭場遇上該名身材高挑新疆「索女」搭訕,加上異域風情,她更聲稱可以賠賭和陪上酒店房間休息。三名事主以為有「免費餐」送上門,豈料自己反成對方獵物。三人先後將女子帶回房間休息,一覺醒來後才發現財物和女子已不知所終,三人報稱分別損失55,000港元、一隻價值50萬元名錶和80,000港元籌碼。 被捕女子姓孫,32歲,無業。司警透露案情稱,孫女經常在各大賭場尋找「獵物」,藉故向男賭客搭訕並「引誘」一同陪賭,之後又藉詞上酒店房休息短聚,最終趁機偷去對方財物。三名內地男子先後於上月18日、27日及本月6日被孫女以上述方式引誘並成功「褪蝦籠」。 司警接報調查後鎖定目標,前晚約7時在新口岸一賭場附近拘捕孫女,她承認犯案,而盜竊得來的50萬元名錶在一間押店典當了30,000港元,其後連同其餘贓款已匯回其家鄉。 司警隨後成功起回被盜名錶。

09/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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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億項目隨時化為烏有

疊石塘業權公司指合法權乏保障

廉署前日公布的《關於路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調查報告》(下稱《報告》)一出,影響最大的莫過於2004年由中輝地產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手中購入項目的勝鴻發展有限公司(勝鴻)。因為倘若在疊石塘山建成13幢最高為33層的塔樓,價值會以數百億元計,但現今《報告》一出,疊石塘山屬國有土地後,則有可能全化為烏有! 在香港註冊的勝鴻,昨日在報章上刊登聲明,強調公司是於2004年透過公開招標拍賣形式,成功中標投得一幅屬完全所有權制度,登記於特區政府物業登記局內,面積56,592平方米,位於路環島,鄰近田畔街的土地;並於2006年有關土地的民事訴訟案件中,獲得澳門法院裁決勝訴,顯示該公司是唯一合法持有該土地的所有業權人。 勝鴻發出的聲明強調,公司是透過合法途徑取得有關土地,所有情況均合情合理合法,現在卻被一份調查《報告》指本公司所取得的私有土地應被政府收回,令公司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引起投資者巨大損失,同時,有關調查報告亦可能影響到大眾市民該本公司的誤解。 廉署2016年公布的益隆炮竹廠換地案,益隆原土地業權人蕭德雄,亦是疊石塘山超高樓項目的主角之一,蕭德雄2014年曾承認自己是發展商之一,更稱會堅定不移發展該項目。

08/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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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抽絲剝繭調查

還原疊石塘「漂白」過程

路環疊石塘山事件,原本位於田畔街靠近現時路環衛生站和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一帶一幅數百平方米土地,如何被「遷移」到疊石塘並變成一幅面積56,592平方米土地,廉政公署抽絲剝繭調查後,還原「漂白」過程。 業權人1.5 億元出售廉政公署調查報告指出,以繼承名義取得業權的黃潭勝和黃德興,分別於1995年和1999年去世,但已在1993年10月將該幅土地以澳門幣1億5,000萬元出售給中輝地產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中輝公司在2004年5月,以港幣8,800萬元售給勝鴻發展有限公司,勝鴻公司2009年3月申請發出新的街線圖,打算興建九座22米高的獨立別墅,以及九座115米37層高的住宅樓宇。 地籍司拒發地籍圖調查報告稱,黃潭勝取得標示編號6150的土地的業權後,於1992年和1993年申請測量地界,聲稱該幅土地位於田畔街及石排灣馬路的疊石塘山地,兩次聲稱的土地面積分別為111,848平方米和57,300平方米,但因沒有任何證明資料,且土地位置與物業登記中的「四至」(即東南西北座向)不符,地圖繪製暨地籍司拒絕發出地籍圖。 1993年12月,黃潭勝在財政司海島市財稅分處填寫一份房屋稅申報表,聲明標示編號6150的土地面積約為56,592平方米。之後律師將申報表的轉錄證明遞交到法院,要求在之前確認繼承人資格的訴訟檔中加入土地面積,得到法官批准後,又以法院檔為依據申請作出「面積為56,592平方米」的物業登記附註。 以房屋稅申報表確認位置1994年7月,律師李伯樂又在財政司海島市財稅分處填寫了一份房屋稅申報表,將物業登記中該幅土地原有的「四至」改為目前疊石塘山的位置,並申請了轉錄證明。1994年8 月,已經購買了土地的中輝公司申請測量地界,地圖繪製暨地籍司認為,由於物業登記已經有了土地面積,而且財政司的轉錄證明確認了土地位置,之前的疑問已經消除,因此發出了地籍圖。 申請轉錄證明「漂白」廉署在報告中指出,房屋稅申報表由當事人自行填寫,僅具有更改位址等申報用途,不具有任何證明效力。財政司海島市財稅分處發出轉錄證明的做法不僅奇怪而且罕見,因為該分處根本沒有能力確認聲明內容的真偽,更沒有權限發出涉及不動產識別資料的證明,但將申報表內容以證明形式轉錄,將當事人自行聲明的內容「包裝」成公共部門發出的證明文件。 法院根據轉錄證明,批准修改相關訴訟檔,物業登記局又根據法院的文檔作出附註,這一連串的「漂白」操作,將原本沒有文件證明的土地面積,堂而皇之地添加到物業登記之中。 一字之差改土地方位廉署的報告認為,根據物業登記的資料,標示編號6150土地的東面和北面為田畔街,可以判斷該幅土地應該位於田畔街靠近現時路環衛生站和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一帶,而不可能是現在的疊石塘山地,因為田畔街位於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西面和南面。地籍圖卻顯示標示編號6150土地位於田畔街北端的疊石塘山地。 廉署的報告披露,1994年7月律師李伯樂在房屋稅申報表中填寫土地原有的「四至」時,不知是有心還是無意,竟然將土地的方位從「東北為田畔街」改為「西北為田畔街」,雖然僅是「東」和「西」一字之差,但已經達到將土地「跨越」田畔街並「轉移」至疊石塘山的效果。

08/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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