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車北上未有期

梁孫旭籲公布具體規劃

在國家推動粵澳融合的大背景下,本澳單牌車北上進入廣東全境的議題已經醞釀許久,受到本澳居民高度關注。廣東省政府的關於澳車北上的徵求意見稿已經於去年11月19日完成諮詢,不過至今未透露具體實施時間表,立法會議員梁孫旭昨(25)日就澳車北上及澳車入港的交通政策提出口頭質詢。 梁孫旭指出,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推進,近年澳門居民到灣區各城市生活、工作、學習和發展日益來普遍。自港珠澳大橋通車後,社會有不少聲音希望當局加快推進本澳單牌車北上及發出更多港澳跨境私家車常規配額,為居民在灣區流動提供更便利的條件。 省公安廳未透露實施時間表 就澳車北上方面,早前廣東省公安廳發布《廣東省關於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加快推進本澳單牌車北上進入廣東全境,市民高度關注。有關的徵求意見稿已經於去年11月19日完成諮詢,廣東省公安廳早前表示有關工作進展順利,不過未透露具體實施時間表。 至於澳車入港方面,鑑於現時澳方可以進入香港的車輛數量有限,儘管特區政府去年再增加2,000名額,但在僧多粥少情況下,仍有不少市民望橋興嘆,希望政府爭取更多配額。 梁孫旭指出,就政策配套方面,要讓有關措施順利落實,還需要特區政府提前做好事前準備,加緊做好配套工作,譬如妥善的交通規劃,口岸配套設施建設、申請手續辦理的服務機制建設、通關銜接機制建設以及事前做好壓力測試和突發事件的處理機制等。 完善交通政策 便利澳車北上 梁孫旭提出以下口頭質詢:一、就澳車北上方面,早前政府表示澳單牌車經港珠澳大橋進入內地不設配額限制,但會設定每日數量。而廣東省公安廳早前在新聞發布會中透露,澳門單牌車進入廣東全省行駛的方案是由澳門方面提出,按理當局應當已有整套的規劃銜接相關政策。現時社會關注澳車北上的具體細節及落實時間表,有關當局能否介紹一下澳門方面所提出的方案和規劃? 二、針對澳車入港方面,政府對澳車入港政策有何長遠目標?鑑於居民期待增加更多入港名額以及希望延長或取消配額有效期限制,當局會否考慮進一步同香港方面溝通研究相關事宜,為澳車入港提供更便利條件? 三、無論是澳車北上還是澳車入港,要讓有關的政策有序落實,相應的交通配套、通關服務及手續辦理等配套措施和機制,都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健全。請問有關的前期工作準備如何?

26/03/2021
22036

菲籍外僱涉罪被廢止逗留許可

中院判無效:疫情未能離澳難以維生

【本報記者陳駿騏】法外有情,一名菲律賓籍外僱因觸犯「收留」罪,被保安司司長批示依法廢止其逗留許可,因此不能工作又沒有航班返國,生計堪虞,向中級法院提起中止該批示效力的保全程序,法院以其在澳門逗留時間或會延長,將面對在日常生活中可預視困難,立即執行會對其造成難以彌補損害,因此批准中止保安司司長廢止其逗留許可的批示效力。 財產只剩3,040澳門元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指出,2020年11月6日保安司司長作出批示,以該菲籍外僱被檢察院指控觸犯「收留」罪為由廢止其逗留許可。 外僱不服,向中級法院提起中止該批示效力的保全程序。中級法院合議庭審理後,指出其財產只剩餘3,040澳門元,立即執行廢止其逗留許可意味著他不能再在澳門合法工作,並即時喪失賴以維生的3,500澳門元月薪,導致他因失去經濟來源而不能在澳門維持生計,且他亦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和飛機停航原因未能離澳,這情況將至少持續至2021年第一季,換句話說,他所聲稱難以彌補損失主要是因經濟問題而令他不能在澳門維持生計。 航空客運不能正常運作 中院指出,非專業的外地僱員來澳工作並不是為在澳門這一生活費用比其原居地要高的地方謀生,而是為了將在澳門賺取到的薪金用來改善其原居地家人的生活條件,因此,本身可能並沒有太多積蓄。 合議庭認為, 正如檢察院所言, 鑑於澳門與世界各地的航空客運服務基於各國或地區為應對疫情所採取的嚴格措施而存在明顯的運作困難,甚至不可能正常地運作,因此,不能忽略聲請人如果不能繼續在澳門工作,如何可以最起碼的人格尊嚴在澳門謀生和維持生存的問題。 事實上,如不能即時將聲請人驅逐出境,其在澳門逗留時間或多或少會延長,將會面對在日常生活中可預視的困難,尤其是食宿及醫療方面。基此,合議庭認為立即執行行政行為會對聲請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綜上所述,中級法院合議庭批准中止保安司司長廢止其逗留許可的批示效力的請求,並命令中止該廢止行為的效力。 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定,中止保安司司長廢止一名外僱逗留許可的批示效力。 (資料圖片)

25/03/2021
28513

商戶申請即可獲補貼資助

企業升級設施最高可獲81萬補貼

為推動企業設施升級換代、增強競爭力,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特區政府在《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行政法規基礎上,制定新措施,推出《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行政法規,並於本(3)月16 日起生效及接受申請。為了讓本澳不同業界更好地了解計劃內容,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繼日前與澳門銀行公會合辦金融業界專場講解會後,昨(24)日再與澳門中華總商會合辦第二場工商業界專場講解會,詳細介紹計劃內容,協助澳門企業善用政策升級轉型發展。出席政府代表稱,如果以銀行貸款1,000萬元作上限計算,政府最高能夠補貼約81 萬元。 【本報記者陳駿騏】 工商業界專場講解會昨(24)日假澳門中華總商會大廈四樓(何賢紀念堂)舉行,經科局副局長陳漢生、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及多個工商團體包括建築業、製造業、餐飲業及零售業、物流業等逾百名代表出席。 個案補貼最高81萬 有與會者詢問四厘補貼的計法,經科局產業發展廳廳長邱潤華表示,如果以銀行貸款1,000萬元作上限計算的話,政府最高能夠補貼約81萬元,補貼計劃在事前、事中、事後都會監管,如果稽查人員在檢查後發現沒有合理解釋轉售投資項目,或有機會取消補貼。邱潤華又指,計劃中每年的總貸款額度為六億元,每年使用額度為三億至四億元,但如果申請者較多,局方可考慮向行政長官建議加大額度。 經科局工商業支援處處長陳凱詩介紹項目內容,她指出,為推動企業設施升級換代、增強競爭力,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特區政府致力完善對在澳門進行投資的鼓勵措施。在第16/2009號行政法規《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基礎上,制定新的相關措施,推出及落實第號行政法規《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以取代原有的行政法規。 新法規新增將融資租賃方式納入可獲補貼的範圍,與現時的銀行貸款方式雙軌並行。符合資格的投資者,透過銀行貸款或融資租賃的方式,投資有助澳門經濟發展的項目時,均可提出補貼申請以獲得財務鼓勵。藉此加大支持企業升級發展力度的同時,亦可推動融資租賃行業在澳門的長遠發展,促進經濟適度多元。 融資租賃納可獲補貼範圍 她又指,新法規就具體補貼的內容如年補貼率、許可給予補貼的貸款及租金總額上限以及每一受益人每年可獲批補貼總額上限,均改為以行政長官批示的方式訂定。透過設立上述機制,提供調整的靈活性,以更好地切合澳門不同階段的經濟發展需要。 另外,新法規訂明受惠企業於獲補貼期間,需要每12個月提交投資項目狀況報告。同時,賦予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監察職權,檢查和核實獲補貼的投資項目所涉及的財產用途和使用情況,以有效監督保障相關投資項目的落實。

25/03/2021
23770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