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與美高梅合辦的「美高梅創孵育成計劃」,前(3)日舉行嘉許禮暨年度育成分享會,表揚十個積極參與、促成採購合作的優秀青創項目,鼓勵青創學有所成,優化項目。 嘉許禮出席嘉賓近150人,包括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副局長陳漢生、貿促局代主席李藻森、澳門中聯辦經濟部副處長楊毅、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崔煜林、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長孫家雄、美高梅總裁及首席營運官王志琪、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及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董事長崔世平、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行政總裁林家偉等。 搭建舞台培育本地青創企業王志琪致辭時表示,創孵育成計劃是美高梅培育本地青創、推動中小企發展的另一里程碑。 2019年11月,美高梅為首家與澳中致遠簽訂備忘錄、共同推出育成計劃的企業。通過計劃,已與十家青創企業開展合作關係,達到「育成」目標。美高梅會繼續以務實及創新的方式,透過美高梅這個平台,幫助青創走得更高更遠。 崔世平表示,活動具有雙重意義,其一在受疫情影響的一年,青創可在計劃中學有所成、開拓商機,應予肯定。其二,藉分享會為青創搭建與各界互聯互通的舞台。根據學員調查反饋,有學員實地掌握企業需求開拓商機,也有成員在對接中得到指導重整方向,最終推動業務增長,印證培育計劃初具成效。2019年至今獲採購的本地服務金額超過百萬元,也陸續有本地青創項目走進大灣區。目前博企對本地採購的情況樂觀,未來希望推動更多本地企業採購本地服務,給予青創企業機會。
距離109名澳門居民從世界各地乘搭航班返澳已經過去兩個星期,除了一名居民回澳當晚即宣告確診新冠肺炎後外,昨(4)日應變協調中心再公布多兩名自東京回澳居民的新冠病毒特異性血液抗體檢測陽性,由於兩人此前三次核酸檢測均呈陰性、無臨床症狀,因此轉移到仁伯爵綜合醫院隔離病房,進一步作後續觀察,暫不列作確診個案。
一名海關關員因嚴重違反職業義務而被科處撤職處分,在紀律程序進行期間,該名關員再被提起一宗新的紀律程序。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入冬以來,世界各地尤其是北半球各國的疫情日趨嚴重,內地部分省市亦出現較嚴重疫情,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已發出通知,在春節期間應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各省市也推出各種措施,鼓勵人們就地過年。
一名在本澳出生及一直在本澳生活、今年20歲的少女,因其母親(內地居民)當年向身份證明局作出生登記時存有虛假聲明,填報的父親經親子鑑定測試證實非其生父,不知父親是誰,被取消澳門身份證,向行政法務司司長及中級法院上訴均敗訴,最後向終審法院提起司法裁判上訴,最終勝訴。 終審法院在判詞稱,將一名長期生活在澳門的年輕人驅逐出澳門,迫使其搬到一個陌生地方並在那裡孤立無援地生活,是難以彌補的損失,因此,終院合議庭命令中止註銷其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之決定。 根據法院紀錄,聲請人少女於2001年3月5日在澳門出生,因父親B為澳門居民,故身份證明局向聲請人發出澳門居民身份證,亦獲發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其後身份證明局獲民事登記局通報,指聲請人母親(內地居民)當年向該局作出生登記時曾存有虛假聲明。 親子鑑定揭生父另有其人 經司法警察局的親子鑑定測試,證實B非聲請人的父親。2016年3月8日,初級法院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宣告聲請人不是B的親生女兒,命令註銷聲請人的出生登記內B作為其親生父親的紀錄,身份證明局其後註銷聲請人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去年9月2日,聲請人向行政法務司司長提起必要訴願,司長於去年10月6日作出批示,駁回聲請人提起的訴願,維持註銷其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決定,聲請人向中級法院提起撤銷性司法上訴同時提出中止效力的保全程序。中級法院作出合議庭裁判,不批准中止效力的申請。 出生以來一直生活在澳門 針對該裁判,聲請人向終審法院提起司法裁判的上訴。終審法院合議庭審理後指出,澳門永久性居民的身份賦予了聲請人繼續在澳門合法居留的權利,而澳門是聲請人自出生以來一直生活的地方,註銷其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決定使她陷入了非法逗留境地,並將最終導致她被驅逐出澳門特區。 在不清楚現她是否持有任何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或旅行證件,亦同樣不清楚她的任何家屬關係的情況下,將一名年近20歲且一直與其唯一的親屬(舅父)長期生活在澳門的年輕人驅逐出澳門,迫使其搬到一個陌生的地方並在那裡孤立無援地生活,這對她而言顯然是難以彌補的損失。 由於《行政訴訟法典》所規定的另外兩項要件同樣成立,因此合議庭認為應批准聲請人所申請的保全措施,裁定其上訴勝訴,撤銷被上訴的中級法院裁判,命令中止註銷其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之決定的效力。
兩名分別從事報業及賭場保安男子,上月31日凌晨分別被治安警揭發醉駕,被法院裁定醉駕罪成,分別判處徒刑但准以罰金代刑及緩刑,以及停牌。 治安警表示,首宗案件涉案男子姓陳,48歲,本澳居民,報稱從事報業。上月31日凌晨2時許,陳某駕駛電單車至沙梨頭海邊街,遇上治安警查車時被發現滿身酒氣,經檢測,陳某體內酒精含量1.27克,屬醉駕。陳某向警員承認早前與朋友用膳時飲酒,警員以涉嫌「醉駕」將其拘捕,經法院聆訊裁定「醉駕」罪成,判處三個月徒刑,准以5,400元罰金代刑,同時須停牌一年零三個月。 另一宗案件涉案男子同樣姓陳,47歲,本澳居民,任職賭場保安。上月31日凌晨5時,治安警在俾利喇街查車時,發現陳某在行人路駕駛電單車且身上滿是酒氣,經檢測其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1.9克。陳某供認早前用膳時曾飲酒,警員以涉嫌「醉駕」將其拘捕。法院裁定「醉駕」罪成,判處四個月徒刑,獲准緩刑一年,停牌一年零六個月。 治安警設下路障查車,不時揭發醉駕案件。(治安警察局圖片)
司警瓦解一個以越南人為首的販毒集團,拘捕三名涉嫌販毒的越南男女及一名本地毒品買家,行動中搜獲市值16萬元冰毒及搖頭丸等毒品。司警表示,該集團以越南同鄉及本地夜場人士為對象,過去兩個月在本澳四處散貨,現正追緝主腦下落。 案中被捕的三名越南人包括姓PHAM的27歲女子,報稱是外僱服務員;姓NGUYEN的26歲無業男子,持「行街紙」居留;24歲姓男子,報稱外僱廚工;被捕的本澳男子現年27歲姓羅,報稱商人。三名越南疑犯涉嫌「吸毒」、「抗拒及脅迫」(拒捕)、「販毒」等罪名,本地羅男則涉「吸毒」罪,案件已送交檢察院處理。 司警表示,接獲情報指中區一帶有越南人士販毒,於前(3日)晚8時在新口岸發現涉案羅某形跡可疑,上前截查後搜獲一小包冰毒,羅某坦承是向案中越南疑犯購買。司警其後在祐漢拘捕男女毒品拆家PHAM及NGUYEN,兩人涉嫌拒捕及反抗令警員受傷,警員在PHAM身上及家中搜獲毒品、電子磅、膠袋等疑似分拆工具。至昨(4)日凌晨,警方又在新馬路拘捕販毒集團骨幹成員TRUNG,在其身上及信箱中搜出51包冰毒、69粒搖頭丸,以及4,000元疑似毒資。整個行動共起出42.8克冰毒、69粒搖頭丸,黑市價值約16萬元。被捕人士拒絕交代詳情,警方現正追緝集團主腦及追查毒品來源。
「換錢黨」利用練功券詐騙的案件接二連三,司警近日再接獲兩宗練功券詐騙案,兩名「換錢黨」以練功券兌換真貨幣,合共騙走近30萬元人民幣。司警已拘捕兩名男子,並追查贓款下落。 首宗案件發生於上月29日,案中內地女事主在丈夫介紹下於路氹某酒店與羅姓男子兌換貨幣,兩人約定以人民幣21萬1,000多元兌換港幣,當事主完成轉賬後,羅某隨即交出一疊現金,事主點算後發現只有底面兩張是真鈔,其餘162張全是練功券,立即截停羅某並報警。 羅某向司警承認受僱於犯罪集團,從珠海攜帶「鈔票」來澳兌換,事成可獲3,000元報酬。 另一宗案件發生於上月30日,案中內地男事主在路氹某賭廳與高姓男子兌換貨幣,事主按指示轉賬84,000元人民幣後,收取高某交出的「現金」,經點算發現全部都是練功券,隨即報警。警方到場拘捕高某,並起出168張練功券。高某同樣聲稱受僱於犯罪集團,從珠海帶「現金」來澳,事成報酬2,000元。高某與前案羅某均被控「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時近歲晚,司法警察局持續進行「冬防行動2021」反罪惡巡查,前(3)日下午至晚間派出35名刑偵人員在路氹城一帶進行巡查,合共截查110人,發現當中三名男子涉及非法兌換貨幣活動(俗稱「換錢黨」),另發現兩名男子涉逾期居留,五人被送交治安警出入境管制廳處理。 司警在路氹城區金光大道一帶娛樂場及周邊區域截查可疑人。(司法警察局提供圖片)
據澳門金融管理局昨(4)日發布的統計顯示,2020年12月份的廣義貨幣供應量回落,其中澳門元的份額保持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