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開隊形式大於內容?

特區政府日前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公布新的經屋申請入息及資產限額,各項條件比2014 年所訂限額均有所放寬。行政長官以及政府官員此前在多個場合均曾經作出承諾,新城A區4,000 個經屋單位可在今年內接受申請,今次放寬申請條件,不免令公眾猜測經屋開隊將近。雖然放寬條件可以讓更多居民有機會「入閘」,但有意見指出,在經屋單位供應不足的情況下,不少申請者恐怕又會淪為「陪跑」,上樓依然遙遙無期。 毋庸諱言,居住問題是本澳社會現時面對的核心矛盾之一。與市場上的私人樓宇相比,政府興建的經濟房屋每當推出都受到市民追捧,但自從2013 年12月多個經屋項目開隊之後,時隔多年政府一直未有開放經屋申請。無論是新城A區的28,000 個公屋單位(當中多少比例是經屋仍未知),還是氹仔偉龍馬路的數千個公屋單位,現時都處於前期評估或規劃階段,遠水難救近火,有意見質疑今年內開放4,000 個單位申請,樓從何來?申請者是否要在未來多年內在人生規劃上亦步亦趨、生怕被取消經屋排隊資格? 由於現行經屋法律規定,經屋單位分配採用分組排序方式,當中核心家團(尤其是包括長者的情況)可以獲得優先次序排列,因此申請人需要玩好「排列組合」的遊戲。社會上對於「開豪車住經屋」的情況亦頗有詬病,若有人對法律法規熟稔,甚至利用漏洞、瞞報資產等,則讓經屋無法真正幫助有需要的人群。 特區政府於去年提出修改《經濟房屋法》法案,當中就包括將分組排序方式改為評分排序方式,以及當申請家團成員出現變動時的處理辦法,但法案現時仍在立法會小組會內進行細則性審議。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曾經表示,希望新城A區4,000 個經屋單位可以「新隊用新法」,但若未能及時完成修法程序,仍然都會「照樣開隊」。在修法塵埃未定之際,特區政府若開放申請,則應深思熟慮、做好所需的宣傳工作,以免公眾產生混淆。 第五任行政長官候任人賀一誠曾表示, 房屋問題將是他關注的主打工作,新城A區要盡快動工開隊,讓居民上樓,而且要研究解決夾心階層的用樓需求。解決住屋問題,需要改變既有思維,大刀闊斧,政府或可從收回的大量閒置土地著手,真切回應市民需求。

08/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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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手肉眼翻查錄影耗時費力

當局明年測試「後台模式」人臉識別

保安當局計劃於明年(2020年)展開「天眼」人臉識別的應用測試,並計劃以後台人臉識別技術方式(簡稱「後台模式」)替代人手去翻查有關已攝錄影像,「後台模式」對鏡頭的安裝高度、角度與像素等均有嚴格要求及限制,保安當局計劃於明年第一季在第一至三階段「天眼」鏡頭中選取50支、及於明年下半年在第四階段中選取50支符合相關要求的鏡頭進行測試,以評估相關的使用成效。 警察總局昨(7)日發出新聞稿稱,「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下簡稱「天眼」)自投入運作以來,警方一直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使用系統。目前當有需要翻查已攝錄影像時,警方是透過人手、肉眼方式進行,以輔助尋找犯罪線索,鎖定偵查方向;但以人手方式翻查已攝錄影像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時間,影響調查進度,且未能在短時間內作出快速的警務行動。 「天眼」鏡頭不含人臉識別為提升偵查效率及更有效打擊各類犯罪活動,保安當局研究利用人臉識別技術提升「天眼」使用成效。經分析後,目前保安當局只是計劃以後台人臉識別技術方式(後台模式)替代人手翻查有關已攝錄影像,即任何一支「天眼」的鏡頭均沒有應用人臉識別技術功能。應用「後台模式」主要目的是替代人手方式,減省人力資源、提高偵查效率,讓警方能夠及時作出相應行動。由於「後台模式」對鏡頭的安裝高度、角度與像素等均有嚴格的要求及限制,因此需選取符合人臉識別要求的鏡頭進行人臉識別應用測試,以評估相關的使用成效。 警察總局稱,根據法律規定,「天眼」影像保存期最長為60日,之後影像會在系統內自動刪除。當錄像構成證據時,警方會嚴格按照規定及指引進行登記及提取,並在司法程序結束後30日內銷毀相關影像。同時,當局已設有一系列的使用守則,如有人員出現違規操作情況,除需接受內部紀律處分外,亦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日後,保安當局在展開人臉識別技術應用測試前,亦會向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徵詢意見,以確保「天眼」能快速有效輔助警方打擊犯罪,同時亦能保障市民私隱。

08/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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