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城獲任都更公司董事會主席

林金城獲任都更公司董事會主席

《特區政府公報》上月(4 月)刊登行政長官設立「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批示,公司的起始資本額為一億元。昨(14)日行政長官再作批示,委任林金城兼任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任期遵照有關章程規定,執行該等職務的報酬由有關公司股東大會按章程訂定。另外,批示還委任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為澳門特區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 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工商業發展基金及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組成,由股東按比例悉數認購並以現金支付,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佔96%、工商業發展基金佔3%、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佔1%。 公司所營事業包括協調和推動一切與都市更新有關的活動,尤其是進行界定屬規劃範圍內的公共空間、基礎建設、集體設施及建築物的活化和重整工作;推動預防現存建築物老化以及衛生、美觀及安全條件惡化;推動復修空間的創新城市功能的發展。此外,公司尚可開展其他與都市更新有關的工商業或提供服務的活動,但須經為此召開的股東會議決和明示許可;亦可與公共或私人實體開展和訂立合作協議,以及對其他公司、財團或其他方式的組合出資。 招聘人員方面,將根據《勞動關係法》規定招聘,而屬政府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得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在公司擔任職務。

15/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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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戶違規 無償提供膠袋?

當局擬每個罰1,000元

澳門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14)日繼續細則性審議《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環境保護局局長譚偉文等政府代表出席會議。三常會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代表解釋稱,法案是建議如商戶違反「有償提供塑膠袋」,每個塑膠袋則可被科處1,000 澳門元罰款。 法案建議未事先包裝、非氣密包裝等的食品或藥品,商戶可以無償方式提供塑膠袋。昨日會議上有委員以購買數個麵包為例,指出「一麵包一膠袋」是合理做法,但根據現有的行文,以「大膠袋」對多個麵包進行二次包裝,仍視為非氣密包裝的食品,無需另外徵費,多位委員認為依法應收取費用。 另外,法案亦建議如商戶違反「有償提供塑膠袋」則可被科處1,000 澳門元罰款。三常會問及政府代表,1,000 元罰款是以塑膠袋數量或行為作計算,政府代表則解釋是針對每一個塑膠袋而進行處罰。 三常會亦關注「減塑」措施的進度,包括一次性餐具、塑膠吸管等,期望政府於整體上有短期或中期的具體措施。政府代表回應稱,澳門「減塑」立法已較鄰近地區緩慢,相信該法案為第一步,而現階段立法只針對限制提供塑膠袋,目前亦已向業界、團體等宣傳及推廣減少使用塑膠產品措施。(資料圖片)

15/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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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疑似非法導遊被提實況筆錄

旅遊局:對有關行為嚴懲不貸

旅遊局過去一周先後處理兩宗涉嫌非法從事導遊個案,並對有關違規者開展制裁程序。繼上周四(9日)旅遊局人員在關閘廣場打擊非法導遊期間,發現一疑似非法導遊帶領一個來自廣西桂林46人旅行團經關閘口岸入境後,治安警亦於翌(10日)根據市民舉報,在氹仔一娛樂場發財巴士落客區有一名人士疑似非法從事導遊工作,旅遊局接手跟進,對有關違規者提起實況筆錄。 旅遊局昨(14)日稱,監察處於本月10日下午接獲治安警察局通報,稱有居民舉報在氹仔某娛樂場所接駁巴士落客區有一名人士疑似非法從事導遊工作。監察處隨即跟進有關個案,經分析證據及口供,有強烈跡象顯示該名內地人士在澳門非法從事導遊工作,已向其提起實況筆錄。這次涉及的旅行團有48 名來自廣東茂名的旅客。 旅遊局於上周四在關閘口岸執行打擊「非法導遊」行動,已經成功對一名不持有澳門導遊工作證而正進行導遊工作的人士提起實況筆錄。旅遊局表示,將繼續進行針對性的巡查及打擊,一旦發現有人非法從事導遊工作,將立即採取行動作出檢舉,嚴懲不貸。 按現行相關法規,在澳門非法從事導遊職業的違規者,可被科處澳門幣20,000元至30,000元罰款。(資料圖片)

15/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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