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工商聯會主辦「2018青創闖天下」系列活動、大西洋銀行冠名贊助的「校園互動工作坊」勞工子弟學校專場日前舉行。「青創闖天下」青年企業家到學校,將有關行業資訊及創業前應準備工作向學生介紹,宣揚「創業前做多點,未來順一點」。 勞工子弟學校副校長邵朝霞表示,「青創闖天下」將行業資訊及市場發展動態帶進校園,可以幫助學生提前了解社會時事,並提前規劃選科及就業方向,希望同學能把握學習機會,不斷創新、不斷進步。 出席是次活動嘉賓來自各行各業,有財務策劃師、大律師、工程集團執行董事、藥房總經理。澳門工商聯會副理事長何志麟分享其奮鬥歷程,曾經創業亦打過工,一路探索奮鬥,如今創出自己一番專業,成為國際認可的財務顧問師。 他強調眼光要放長遠點,有國際視野,了解更多發展機遇。 該會常務理事麥興業是大律師,與同學分享他成為律師的歷程,如何成為澳門最年輕的華人律師。他稱,最困難是要攻克語言關,但他堅持並不斷努力,最後成為一名大狀。他強調,年輕人不應畏懼困難,應該堅持夢想,勇敢拼搏,才能擁抱成功。 該會理事歐文道講述自己如何抓緊時機,把握機遇,從職業運動員到教練員,再到自己創業。他提到第一次創業失敗,希望同學不要輕易放棄,從興趣出發,堅信自己可以做到。 青年人不應局限於澳門本地商機,應放眼國際市場,利用澳門優勢及學校資源,鞏固專業知識,不斷裝備自身,提高競爭力。
名揚海外的澳門爛尾樓「海一居」事件出現重大進展,終審法院昨(23)日就保利達洋行針對「海一居」收地案的司法上訴作出終極判決,裁定保利達敗訴,黑沙環填海區P地段(海一居地盤)確定被政府收回。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及一眾官員昨日下午召開記者會交代解決方案,政府將收回地盤重新利用,當中規劃有日後都市更新所需之「置換房」,將撥出部分供「海一居」小業主購買,呎價、面積與當初小業主購買的樓花相約,而小業主繳納的印花稅,也將會退還。然而這樣的結果恐怕未能滿足小業主的期待,終審法院的判決如同宣告小業主持有的合同成為廢紙一張,已繳納的樓花首期、按揭供款,仍需要經過司法訴訟追討,而小業主原圖原則收樓的安居夢,恐怕已經破滅。
社會上對「海一居」事件的看法不一,有人認為事件是少數人投資「失敗」,也有人同情小業主大量金錢付諸東流,特區政府依據法律程序處置事件,提出的善意解決方案,也未能讓所有人滿意。「海一居」業主聯合會主席高銘博昨(23)日接受本報訪問時,對政府今次公布的方案感到失望和憤怒,重申不會接受有關退回印花稅、購買置換房的方案,仍然希望可以按合同收樓。
被政府收回的「海一居」土地,日後將用於興建為「都市更新」而準備的置換房(或稱中轉房)。「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之一的黃承發認為,此政策是本澳在「都市更新」領域邁出的新一步,意義重大。 黃承發指出,社會以往一直有建議政府覓地興建「暫住房」,讓舊區改造或重建時居民可以有暫時安身之所,今次政府終於公布將興建類似概念的置換房,既滿足「都市更新」需要,亦不會損害輪候公共房屋市民的利益,可謂達至雙贏。 黃承發又稱,以往在「都市更新」會議上已經有不少委員向政府反映意見,建議興建「暫住房」,而由於「都市更新」只是一個諮詢機構,是否推動、如何推動,決策權還是在政府手中。黃承發相信,政府今次的方案是在現有土地資源和實際情況下,綜合考慮而作出。 政府表示相關法律制度預計在今年第三季度公開諮詢,而實際動工以至落成的時間亦未能落實。黃承發指出,在世界各地「都市更新」的時間都十分漫長,本澳在推動「都市更新」其他方面暫未取得進展,政府選擇先在「暫住房」問題上「做咗先」,可見當局積極性。
纏訟日久的「海一居」收地案,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昨(23)日公布判詞稱,土地批給因期限屆滿而宣告失效的情況,應用於新《土地法》。合議庭指出:承批人(保利達洋行)從 1990年獲得黑沙環「P地段」土地批給並開始產生效力,且「P地段」被用於工業設施;然而14年後,承批人捨棄了其工業企業性質,申請將批給用途改為興建商業及住宅建築,有關申請於2006年獲批准,並針對這一新用途訂立新土地利用條款。當時,25年的批給期限已經過了16年,這一點承批人(現上訴人)十分清楚,因此,已對土地進行最低限度利用的理由不成立。 根據新《土地法》規定,臨時批給不可續期,由此可以得出,25年臨時批給期限屆滿後,行政長官如認為在上述期間內事先訂定的利用條款未獲履行,則應宣告合同失效。這是未被延長的期限屆滿的後果,因為法律不容許延期,明確規定了最長期限為25年。 另外,如果承批人未能提交房地產使用准照,那麼行政長官將基於期限屆滿而宣告失效,毋須查明承批人是否有過錯,或者行政當局是否有完全或部分過錯,又或者是否因意外情況或不可抗力而導致未進行土地的利用。 最後,被上訴行為還存在違反「無私原則」、「善意原則」和「適度原則」、濫用權利、作出與《基本法》不符的解釋和未進行預先聽證的瑕疵;綜合上述原因,上訴人被終院判處敗訴。
審計署昨日公布《公共圖書館的圖書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露澳門公共圖書館的管理亂象,指出文化局長期以來,在公共圖書館的基本管理工作上,全面失誤,批評其管理層竟在是次調查前,對部分購書長達17 年不上架、藏書環境惡劣不改善、購置物資長期閒置等一系列情況「無知無覺」,導致數以百萬計公帑白白浪費。 審計署表示,上述問題非文化局事後清掃現場或避重就輕地回應一下就可以當作沒有發生過,「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當局應依法追究這些年深日久的錯失,向公眾交代圖書管理的改善工作,從根本上革除固有的管理問題,為未來的升級轉型、拓展規模奠定較堅實基礎,建設專業、盡責的文化管理隊伍。
台北政府上月首次動用《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以「強拆條款」破門而入,清拆六戶「不同意戶」的單位,反映當地政府對都市更新的決心。反觀澳門,「舊區重整」自2005 年第二屆政府提出,過程中「諮詢完又改,改完又諮詢」,直至第四屆政府以來仍是「只聞樓梯響」。究其原因,政府對都市更新的態度未夠積極,以及立法進度龜速,是令本澳都市更新停滯不前的最大「絆腳石」。 本澳樓齡超過30年的舊樓多達4,000 多幢,樓齡超過40年的舊樓亦有1,000 多幢,不少居住在舊樓的居民都大吐苦水,每日都要面對外牆剝落、滲漏水、衛生環境惡劣等問題,擔心這些「年屆中年」的舊樓沒有再多幾個「十年」可以蹉跎。社會對「都市更新」早有共識,何解歷屆政府管治班子經過超過13年討論,半點實際工作都未有落實? 「都市更新」需要多部法律法規配套,包括樓宇重建業權同意比例、成立全資公司、興建「置換房」安置受影響居民、訂立仲裁機制、現金補償等。但時至今日,仍未有一條相關法案推出。直至上月,行政會才完成《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明日(25日)終於交到立法會大會,進行一般性審議及表決,然後再提交立法會小組會進行細則性審議; 昨日,政府在公布解決購買海一居樓花小業主上樓問題方案時,才「順勢」透露會在加入「都市更新」元素, 在海一居原址興建「置換房」單位,但又要待到今年第三季才開展有關興建「置換房」法案的公眾諮詢,爭取於第四屆政府換屆前,完成草擬法案,交到立法會審議。 可以預期的是,「都市更新」的法案無可能在本屆政府換屆前完成審議,下屆特首花落誰家, 仍是未知之數, 但「都市更新」這個「燙手山芋」肯定將第三度交予新一屆管治班子「拆彈」。全澳社會,特別是數十萬居住在舊區的市民,都殷切期望新一屆政府有決心及智慧,盡快為「都市更新」立法,讓正邁向「老年化」發展的澳門注入新活
針對審計署昨日公布的《公共圖書館的圖書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文化局昨日出新聞稿回應,表示為公共圖書館在圖書工作的管理及流程上存在缺失,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深表歉意,承諾必定以此為誡,進行深刻反省及認真檢討,並嚴格遵從審計署的意見及建議,即時落實有關改善措施。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亦回應事件,表示對相關審計報告高度重視,已指示文化局根據有關報告所指出的各項問題作出全面及嚴謹的檢討,就各項完善及內部調查工作盡快提交報告。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審議《取得機動車特別稅務優惠》法案,財政局局長容光亮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席間有委員建議,政府應設立互換機制,即水浸車車主登記報銷車輛後,可選擇購買不同車款或車種,政府回應會研究有關建議。 根據政府資料顯示,因「天鴿」風災損毀並已註 銷的車輛登記數目為6,521輛,法案涉及的稅務優惠約為1.47 億元。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圓圖)在會後表示,委員會關注水浸車稅務優惠法案立法程序較長的原因;政府代表稱,由於法案涉及交通事務局、法務局等多個部門,過程中亦需廣泛聽取意見,令立法需時較長。 何潤生並提到,法案現建議水浸車車主購買同類型的車輛, 才可享稅務優惠, 如之前報銷受損私家車車主需在購買新一台私家車才可享有稅務優惠,委員會認為應設立互換機制,讓市民選擇,無論購買新的私家車或電單車也應享有優惠。 他並稱,委員會認為有關建議無違背法案之標的及立法原意。政府代表回應稱,設立互換機制會令當局在行政程序和工作執行上存在較多困難,但對委員會的建議持正面及開放態度,並表明會研究有關建議。委員會將於今天(24 日)與政府代表繼續審議法案。
催促政府盡快就「都市更新」進行立法呼聲日高,並將有關法案以緊急程序送交立法會優先審議,體現政府對「都市更新」的決心。身為「都市更新」委員會主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回應表示,雖然當局不會以一個整體法律的形式進行立法,但會針對每項具體問題分別立法,未來會陸續將法案送交立法會。 羅立文昨日出席「都更會」特別會議後向傳媒表示,可能外界有所誤會、希望作出澄清,「唔係我哋唔做法律」,只是不會以整體框架法律的形式(例如《都更法》),而是分別立法。羅立文又指,明天(25日)立法會全體會議將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而日後還會有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暫住房」制度、政府設立公司等問題,需要分別推動立法。 此外,有意見建議政府以祐漢區為試點推動都市更新,羅立文重申,政府現時沒有此項規劃,「事實係冇,我唔可以呃你哋」。羅立文解釋,「每一幢大廈都有小業主」,即使大廈建築老舊,亦無法強行改造或重建,必須先取得小業主同意。羅立文又補充,「都市更新」可以由小業主自發、私人發展商收樓、政府推動這三種形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