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倡建全民基金 永久居民派十萬股本

施家倫:政府先撥千億成立公司

澳門回歸祖國近22年以來,社會經濟得到極大發展,庫房亦累積了巨額財政儲備,在銀行利息低下、物價上漲的情況下,社會一直關注當局如何妥善利用財政儲備作投資。立法會議員施家倫建議政府成立全民基金,可以在超額儲備中調撥1,000億元(澳門幣,下同)或以上資金,成立全民基金公司,透過派發股份方式,向全澳永久居民派發十萬元以上股本,他認為澳門發展成果可以與每一位居民分享,這是澳門居民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分享灣區發展機遇最為直接有效的渠道。 立法會議員施家倫指出,澳門回歸祖國22年來,經濟在國家支持下,快速騰飛,基本上每年都保持財政盈餘,截至2020年底,財政儲備的資本金額同比上升6.3%至6,161億元。其中,基本儲備及超額儲備分別為億元及4,695億元。然而根據往績,政府的財政儲備投資回報2%以下,施家倫形容是:「非常低,遠遠追不上通脹,可以說是變相貶值。」 旅業調整需另謀出路 誠然,政府這幾年在財政儲備的投資組合方面做出了優化,包括撥出200億元透過廣東省政府尋找保本保息的投資項目,增加了一些股票、債券組合等等,在回報率方面有所提升。過去五年,財政儲備平均年回報率為3.1%,2020年財政儲備投資收益為310億元,年度回報率實現5.3%。但施家倫指出,當前經濟恢復相對緩慢,旅遊博彩業深度調整引發就業市場萎縮、居民收入減少。產業結構、政府稅源單一、居民就業出路狹窄是當前澳門面臨的重大隱憂。財政赤字可能會持續多年,經濟、財政的可持續風險,居民的失業隱患、青年的出路問題,必須要客觀面對,盡快找到出路。 施家倫認為,政府可以要利用目前財政儲備尚算充足的優勢,從中撥出部分超額儲備,打造多元產業和區域合作項目的投資載體,發揮多元產業戰略引領,更加主動去應變求變。他指出,過往社會長期強烈要求政府創立共建共享機制,但是,政府多年來未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共享機制。當前,許多居民對於參與多元產業發展、區域合作等,缺乏具體的參與渠道。政府在設立投資基金公司頂層設計的時候,必須要針對過往共建共享的理念融入其中,解決居民關注的問題,創設居民共享多元產業發展機遇和成果分享的機制。

02/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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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產業謀新出路刻不容緩

成立全民基金大勢所趨

立法議員施家倫表示,在疫情持續之下,本澳經濟斷崖式下滑,市面光景大不如前,市民就業形勢日趨嚴峻,政府財政收入銳減,民生福利難以維持,做好融入大灣區、橫琴開發、加快多元產業、謀求新出路,刻不容緩。施家倫表示,他自2013年以來,一直持續建議政府成立全民基金公司,督促政府要做好財儲保值增值安排,如何運用好這部分儲備,推動澳門在疫情之下的可持續發展和經濟多元化發展,進一步保障居民安居樂業等,均需要政府向前踏多一步,為社會建立好基本保障。現時政府具備充足條件從超額儲備中調撥1,000億元以上資金,成立全民基金公司。 向全澳永久居民派發股份 就宏觀操作方面,施家倫認為政府可以在超額儲備中調撥億元以上資金成立全民基金公司,透過派發股份方式,向全澳永久居民派發10萬元以上的股本,他認為澳門發展與每一位居民相關,成果可以與每一位居民分享,這是澳門居民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分享灣區發展機遇最為直接有效的渠道。 詳細操作方面,施家倫認為第一步箇然是動用超額儲備,從中撥款,至少1,000億元以上,這部分主要是作為分派予全澳居民共享的股本;第二步是可以吸納國家、地方政府和市場的重要戰略投資基金,既可以引入資金,還可以引入其中優質項目資源和投資管理模式;第三是透過發行財富管理產品等各種方式,進一步做大資金池。 聘專業投資機構操作 至於管理方面,施家倫認為要「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需要聘請專業的投資管理機構,做好對投資管理機構的動態監管,既要吸納國際人才落戶澳門,又要加快培養本地金融投資管理人才。其次,施家倫認為可以吸納國家和國際相關的戰略基金進場參與,吸納這些優質的股東,會帶來更加現代的公司管治理念和管理模式。他補充,在投資、風險管控等方面,這些基金公司都有非常成熟、透明的管理模式。其三,施家倫認為澳門金融管理局、立法會都可以進行動態、恆常性的監管,而廣大澳門居民作為股東,會高度關注其中的運作,公司亦必須對居民股東有所負責,可以說是建立起公司、行政、立法乃至全社會的監管模式。 居民是股東 按盈餘分紅 在分享成果方面,施家倫認為,既然廣大居民是基金公司的股東,那麼基金公司投資回報的分紅,他表示:「毫無疑問,會是享有。」至於具體的分紅,則根據每年度的具體盈餘、分派比例等調整。

02/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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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基金投資遵循市場規律

瞄準「十四五」規劃進行投資

政府成立全民基金,在投資方向上的建議,施家倫認為主要是遵循市場規律,敬畏市場規則,發揮戰略引領作用,具體要瞄準國家「十四五」規劃中有關國家支持的特色金融、中醫藥、科技創新和會展商貿等多元產業發展方向。要改變政府親自下手,漁翁撒網的方式,採取項目跟投方式,對這些產業方面經過市場擇優脫穎而出的項目進行跟投。前期可以透過與深圳、安徽等優秀的政府投資基金合作,採取跟投的方式,參與到國家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內地獨角獸企業的投資項目,還可以投資國家重大規劃的投資項目。將來的話還可以就大灣區項目、「一帶一路」、債券金融市場等作出跟投。 建現代公司治理模式管控風險 當然,全民基金有其積極意義,然而亦有一定風險,施家倫認為投資的確會有許多不同種類的風險,投資項目成敗乃至全球經濟環境等等都會影響,故首先要建立現代的公司治理模式,在投資管理、風控管理、資訊透明等方面符合現行世界標準;其次,要金融管理局要組建強大專業監管隊伍;其三,立法會要作出恆常性監督,例如月度、季度跟進;最後,廣大居民是股東,亦具有監督權。 全民基金投資,具體要瞄準國家「十四五」規劃中有關國家支持的特色金融、中醫藥、科技創新和會展商貿等多元產業。 (新華社圖片)

02/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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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人不符合被選資格

三直選組別上訴終院敗訴

參加澳門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直選其中三個組別「學社前進」、「新澳門進步協會」及「民主昌澳門」,被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拒絕接納候選名單,三份候選名單的受託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審法院合議庭作出審理後裁定三份候選名單受託人提起的選舉上訴敗訴,維持選管會決定。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前(31)日公布裁決指,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於7月20日以該三個組別相關參選人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認定他們無被選資格,「學社前進」候選名單受託人陳樂琪、「新澳門進步協會」候選名單受託人陳偉智、「民主昌澳門」候選名單受託人鄭明軒,分別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兩人被DQ 候選名單少於四人 終審法院對案件作出審理。合議庭指出,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參加直接選舉的候選名單所載的候選人不得少於四名,本上訴所涉的三個候選名單均有五名參選人。因此,終審法院根據每份候選名單中參選人的排列次序對參選人的情況作出分析,如按該順序作出的分析結果顯示,候選名單中已有兩位參選人因符合《立法會選舉法》第6條(八)項第二部分的規定而不具有被選資格,則無需再行分析同一份名單其他參選人情況。 實證參選人無被選資格 根據選管會提供的資料,終審法院認定,「學社前進」候選名單首兩位參選人蘇嘉豪和陳樂琪,「新澳門進步協會」候選名單首兩位參選人陳偉智和李國強,「民主昌澳門」候選名單首兩位參選人鄭明軒和吳國昌,至少都參與了支持「六四」及/或《零八憲章》及/或「茉莉花」活動,事實上證明他們符合《立法會選舉法》第6條(八)項第二部分的規定,沒有被選資格,故已無需對選管會提供的有關這些參選人的其他資料以及有關三份候選名單的其他參選人的情況進行分析和審查。 基於此,合議庭裁定三個組別提起的選舉司法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作出的拒絕接納該三份候選名單的決定。 特區政府尊重支持終院裁決 特區政府前(31)日發出新聞稿,對終院的裁決表示尊重及支持。特區政府指出,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依照《立法會選舉法》賦予的權力對參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並依法拒絕接納無被選資格的參選組別名單,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有關的決定得到司法機關的確認。 特區政府將繼續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充分保障澳門居民依法享有的言論自由以及對政府施政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支持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確保第七屆立法會選舉順利舉行,推動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不斷向前發展。 港澳辦:有效落實「愛國者治澳」 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港澳辦前(31)日發表聲明表示,特區終院的裁決具有堅實的法律和事實基礎,對此表示堅決支援。聲明表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是《澳門基本法》對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要求。澳門特區終審法院依據法律和事實,駁回因不擁護《澳門基本法》、不效忠國澳門特區而被裁定無被選資格的有關組別的上訴,維持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決定,捍衛了《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維護澳門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嚴肅性和規範性,彰顯特區司法的公正和權威。聲明表示,相信在澳門特政區有關各方共同努力下,澳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一定會順利舉行,「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一定會得到有效落實,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一定會行穩致遠。 澳門中聯辦籲確保繁榮穩定 澳門中聯辦亦發表聲明,支持澳門特區終審法院的裁決。聲明稱,「愛國者治澳」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進入特區管治架構的人必須是愛國愛澳者,絕不容許任何一個反中亂澳分子混進特區管治架構,這是「愛國者治澳」鐵的底線。 特區終審法院的裁決和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決定,是維護澳門特區整體利益和廣大澳門居民切身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之舉,希望澳門社會各界尊重並支持終審法院依法履職,共同推動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取得更加豐碩成果。 終審法院合議庭裁定三份直選候選名單受託人提起的選舉上訴敗訴,維持選管會決定。 (資料圖片)

02/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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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青雙創決賽月底舉行

總決賽22強項目揭曉

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青年創業創新培育籌備委員會合辦的「澳門青年創新創業大賽2021 」,吸引125個項目報名參賽。躋身總決賽22強誕生,將於本月28日假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的決賽角逐更高榮譽。 大賽獲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中國科協海智計劃辦公室及中國科協交流部擔任指導單位。大賽籌委會副主席林家偉指出,本屆大賽將澳門兩大創業賽事「『澳中致遠』創新創業大賽」及「全澳青年創業創新大賽」相結合,優勝項目直通的國際及全國性創業賽事增至八個,並增設有「初創團隊潛力獎」及「中銀最具投資價值獎」,無論賽事規模、影響力、覆蓋面均為本地創新創業大賽之最。 縱觀整體報名情況,超過九成項目從事大健康產業、高新技術與新材料以及人工智能解決方案等科創項目,項目來源地包括中國內地、澳門、香港、臺灣地區和美國,其中澳門本地項目逾四成,來自大灣區城市及香港的項目達四成六。印證澳門正不斷發揮「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節點城市的引擎功能,亦反映是次大賽對周邊地區創業項目具「吸附力」,吸引更多灣區科創技術與本地互聯互通,為澳門產業升級轉型、建設國際創新中心持續注入新動能。 基於防疫關係,總決賽將於本月28日於創孵中心以線上及線下結合的形式舉行。決賽隊伍將以路演方式比拼,隨即誕生冠、亞、季和「初創團隊潛力獎」、「中銀最具投資價值獎」,以及根據主題評出八個推送項目獎,得獎者將代表澳門參加八大國際級賽事,分別為「中國國際『互聯網+ 』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創青春』中國青年創新創業大賽」、「京津冀-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在葡萄牙舉行的「復星全球青年創新創業大賽」、「阿里巴巴諸神之戰全球創客大賽」、「前海粵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大賽」以及「中國(武漢)海外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大賽」,與全球創客角逐各王者寶座。 總決賽22強項目名單(排名不分先後,以圖像式顯示)。 (主辦機構提供圖片)

02/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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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家校合作為學生書包減重

學生書包過重問題擾攘多時但一直未能解決,最近一項學童脊柱側彎普查顯示,約有2.5至3%學童有脊椎側彎問題如寒背、高低膊等,但很多家長不太熟悉脊柱側彎,沒有細致檢查小朋友情況,輕度更難自行察覺,當出現明顯情況時已屬中度或重度。每日背負一個大書包上學,對學生脊柱有很大影響,要解決學生書包過重問題,需要教育當局、學校、家長以及學生本身四方協合作。 學生書包過重問題並非澳門獨有,不但在華人地區相當普遍,西方國家也一樣存在,學童書包過重已是世界各地教育界和家長關注及期望解決的問題。據內地教育機構一項學生書包重量調查,英國學生書包最重,平均重達12公斤,其次是印度,平均重九公斤,第三位法國,平均重8.5公斤。 澳門將學生背負書包重量定在相當於學生體重的15%,高於香港的10%及臺灣的12.5%。 學生背負沉重書包,會影響學生健康,導致駝背、脊柱側彎,甚至腰痛肩痛。本澳一個健康管理學會最近與香港學術機構合作推行澳門學童脊柱側彎普查,發現接受普查八至15歲學生中,約3%出現不同程度脊柱側彎,如寒背、高低膊等,幸而大部分均屬輕度。 學生書包過重問題,就實際情況而言原因很多,包括課程安排、學校運作、書本習作教材、家庭狀況、個人學習和生活管理等,當中需要政府、學校、老師、家長、學生及出版商等多方面共同努力,單靠任何一方面不足以解決問題。除政府政策,還需要各持分者努力和配合,共同出謀獻策、解決問題。 政府需考慮是否進一步收緊書包重量與學生體重的建議比例,讓各方有目標去配合;學校增設儲物櫃,讓學生在校擺放部分書薄及學習用品,盡可能創設條件減輕學生書本與文具負擔,依據學生年齡和需要制訂課程,合理編排課表,教科書出版商可研究整合每一學科所用教材和作業簿數量;家長也需要培養子女自理與收拾書包能力。但本澳雙職家庭眾多,子女都要每日自己收拾書包,為怕「執漏」而將大部分書本作業簿、文具都塞進書包,加上電腦、水樽、飯壺。減輕學生書包重量,知易行難,為學生未來健康著想,需要政家校以致學生本身,共同努力謀求一個解決方法。

02/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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搗三舖扣140萬貨拘11人

海關「回馬槍」打擊水客點

澳門海關透過近日接獲的舉報資料,結合情報進行綜合分析,鎖定北區一商業大廈內有店舖懷疑進行水客活動。通過跨部門合作,海關三天內連續對該商廈進行兩次突擊巡查,期間搗破三間與水客活動有關的店舖,共扣查140萬元貨品及起訴11名涉案人士。 根據接獲的舉報資料,海關與治安警察局於7月28日採取聯合行動,突擊巡查北區一商業大廈,期間搗破一間與水客活動有關的店舖,查獲約100件舊電腦及藥物,估值約十萬元(澳門幣,下同)。海關及治安警察局依法對九名涉案人士(七男兩女,年齡為25至62歲)進行調查及起訴。及後於7月30日,海關再次對同一商廈採取突擊行動,再搗破另外兩間與水客活動有關的店舖,查獲舊電子產品、花膠、燕窩、殺蟲劑及眼藥水合共8,000多件,估值約134萬元。 海關依法對兩名涉案人士(1男1女,年齡為47及48 歲)進行調查及起訴。 上述三宗案件中,共有11 人涉嫌違反《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海關依法作出起訴,一經處罰,每人最高可被科處十萬元罰款。而第一宗案件中之店舖現場負責人更涉嫌觸犯《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內之「僱用」罪,將移交檢察院處理。涉案的三間店鋪均沒有取得營業許可,故亦將案件通報財政局處理。

02/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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