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憑有據 講清講楚

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突生波瀾,七組23名參選人被指不合資格,其中六組21名參選人被指「不擁護澳門《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從而不具有參選資格,其後證實有關人士中涉及兩名現任立法會議員,牽涉人數之多、範圍之廣,都創下澳門回歸以來的新紀錄,不但令社會震驚,也讓澳門再一次登上國際新聞版面。 從坊間的反應來看,多數民眾好奇,始終和諧穩定的澳門,並沒有像香港一樣發生街頭抗爭或政治動亂,立法會議員及目前的參選人雖然政治意見不盡相同,卻也都是澳門市民多年的老街坊老鄰居,有的甚至已在立法會服務多年,為何突然被指「不擁護《基本法》及不效忠特區」?當中的緣由及理據需要當局盡快公開釐清。 參選公職的人士必須實質上、行動上明確支持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是毫無爭議的事情。澳門一直是個和諧和氣、熱愛祖國的地方,所謂分裂國家的有「毒」意識,基本上完全沒有發展的土壤。從現屆立法會的組成結構也可明瞭,整體的社會氣氛與主流意見仍是求發展、求繁榮,要和諧、要穩定。多數人相信,「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原則會繼續為澳門帶來繁榮與穩定,不論過去或未來,澳門會一直保持這個主旋律。 因此,當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宣布有多達21人「不擁護《基本法》及不效忠特區」時,不少人感到震驚,又基於程序原因及個人私隱問題,這21人「不擁護《基本法》及不效忠特區」的具體事由和判斷理據遺憾未能公布,這一點令社會各界議論紛紛。 在這樣敏感的問題上,容不得半點模糊之處,愛國愛澳與擁護《基本法》是可驗證可觀察的標準,但是在選管會召開的記者會上,主席唐曉峰對於這樣嚴重的指控,僅稱「有事實證明」,在媒體不斷追問下,始終不能說出「有甚麼樣的事實證明」。 必須重申的是,社會各界均支持選管會對參選人嚴格把關,參選人必須實質上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這是絕不容質疑的最基本原則,非黑即白,容不得半點灰色地帶。選管會基於事實做出的決定,應該明確公布具體事由及憑據,或者至少告知公眾接下來的程序,以正視聽。

12/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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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指有事實證明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直選六組別21候選人被DQ

將於今年9月12日舉行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選舉管理委員會上周五(9日)宣布,經依法審查19份直選和5份間選的候選名單,發現有一組的兩名候選人並非選民,涉及六組共21人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即共23名人士沒有被選資格。選管會已通知相關候選名單的受託人,最遲於今天(12日)就存在程序上不符合規範或存在無被選資格候選人的情況,作出糾正及替換候選人。 【本報記者吳泳欣、鍾佩欣報道】 選管會主席唐曉峰稱,對於相關候選名單之後作出的糾正或替換候選人,選管會將於7月14日或之前作出決定及公布。對於選管會所作的決定,相關候選名單受託人可提出異議。之後,候選名單亦可就選管會對異議的決定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候選名單可向終審法院上訴就選舉法有關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規定,唐曉峰表示,除了在形式上,參選人士須簽署及提交相關的聲明外,選管會還須依據選舉法的規定審查相關人士曾否做出不擁護或不效忠的事實。唐曉峰回應記者問題時指出,選管會審查候選人資格時,也有參考由警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就早前終審法院的相關判決作出跟進考慮。 他又指,由於涉及往後可能出現的行政程序以至司法程序,並考慮到相關人士的個人私隱問題,選管會現階段不能就無被選資格人士的事宜作更多補充,適當時會再作公布。 其中三組別稱必定上訴終院 在選管會宣布有六個組別共21名候選人因「不擁護澳門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門特區」而被「DQ 」後,其中三個組別「民主昌澳門」、「新澳門進步協會」及「學社前進」上周六(10日)舉行聯合記者會,現任議員吳國昌稱,從政多年完全是依照澳門《基本法》及相關法規做事,過去的支持及反對意見是為了特區可持續發展,多年來「問心無愧」,稱自己完全合符資格參選。 兩候選人政治素人同樣被DQ 「新澳門進步協會」第一候選人陳偉智對選管會決定表示失望,他指出另兩位候選人甚少參與社會議論,他反問「咁點解會被DQ ?」他重申必定會提出上訴,甚至到終審法院,以維護公義。 學社:無不同聲音憂變「一言堂」 「學社前進」第二候選人陳樂琪表示自問「光明磊落」、「問心無愧」,一直為居民發聲。他又期望各組被DQ候選人可繼續迎難而上,爭取到底。第一候選人暨現屆議員蘇嘉豪則表示,上周五是傷感、不忿的一天,他相信現時據理力爭、捍衛公義的做法是正確。他指出,議會需有不同聲音,否則會變成「一言堂」。

12/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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