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小組討論修改《警察總局法案》

將與保安綱要法修訂同步生效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12)日細則性討論《修改〈警察總局〉》法案,增訂內容包括修改警察總局在執行民防職責方面的權限,警察總局在搜集、分析、處理情報時,可以使用包括資料互聯在內的任何合法方式。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介紹指,《修改〈警察總局〉》法案與《民防法律制度》以及《修改〈內部保安綱要法〉》法案同為革新現行的民防管理及指揮工作制度,有密切關係。尤其是新的制度規定民防聯合行動的指揮權將由保安司司長行使,由警察總局局長輔助,行政長官有權監察民防活動及績效;而警察總局將來亦需要在突發公共事件的事前預防、事中協助應對協調和事後跟進善後工作。 此外,因應《民防法律制度》制定了有關民防用途共享資料的規定,警察總局為有效履行法定職責,亦需要調整相關條文。被問到有關修訂如何保障市民個資,避免出現早前廉政公署揭發有警務人員濫用職權的情況,何潤生認為在《民防法律制度》 中已有相應規定予以保障。 何潤生稱,是次法案修改的條文較為簡單,委員昨日未有就法案提出疑問,主要是委員會和顧問團就法案的技術、行文和翻譯進行調整。另一方面,由於本法案以及正由第二常設委員會進行討論的《修改〈內部保安綱要法〉》法案需要同步生效,有關生效日期正由保安司方面進行安排。 《修改〈警察總局〉》法案允許以資料互聯方式搜集情報,一常會主席何潤生(右)及秘書馬志成會後會見傳媒表示,現行法律已有規定可保障市民個人資料。(吳泳欣攝)

13/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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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新法草案出台

明晰樓宇場地防火責任屬業主 謝思訓:新法案與時並進

特區政府制定《 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 》草案,賦予消防局監管及處罰權,並引入「 自我保護義務 」,樓宇或場地的所有人須承擔維持防火安全條件的責任並負有相應的義務。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會長謝思訓日前接受本報訪問表示,物管業界最重要是與業主溝通解釋防火規例,在設備更新維護方面做足功夫,相信業界有能力在新法生效後進一步保障大眾防火安全。 謝思訓指出,本澳現行《防火安全規章》已沿用了25年,隨著社會進步樓宇增多及其複雜性等,法律已不合時宜,加上當中最大弊病是沒有釐清防火責任誰屬。新法案在多方面均有改進,清晰了樓宇或特定場地的防火安全責任是屬於業主,這亦與其他地區相關法律看齊。 履行法律最重要與業主溝通 謝思訓指出,新法案將消防局與工務局的權責進一步分清楚,消防局有權採取相應監督防範措施,以及當有違法情況出現時可作出處罰,相關罰則也更清晰。同時,法案又列明必要時可引用國家或國際標準作為補充,說明了新法案與時並進。 至於新法案在執行上對物管業界有何困難,謝思訓表示,最重要是與業主溝通好,向他們清楚解釋相關防火規例,告知業主防火責任以及提供資源,在防火設備的購置、更新和維修方面做足功夫。他強調,物管業界在防火安全方面一直非常願意與業主合作,並與消防局及相關部門有定期保持溝通;他亦相信本澳物管是有能力「將新法律做好」,進一步保障大眾防火安全。 新增消防局具監管權限 本次制定新法律,特區政府諮詢了公共部門及業界團體意見,以及參考中國內地及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制度。法案擴大了適用範圍,除適用一般樓宇外,亦適用於特定場地;重新訂定職權,新增消防局具監管權限,並賦予其處罰職權,解決過往消防局沒有法定權限的缺失;引入「自我保護義務」的措施,樓宇或場地所有人須承擔維持防火安全條件的責任並負有相應的義務,如所有人應確保透過合同方式聘用合資格企業,以提供防火安全系統的檢查、保養和維修服務。 審批准照可援引國際或國家準則 法案填補防火安全技術規範漏洞及性能化設計的特別規定,公共部門在審批准照申請或圖則時,可援引國家或國際所採用的建議及標準規則,以彌補澳門防火安全技術規範的漏洞。此外,基於樓宇或場地的特殊性,允許採用性能化設計。 法案建議允許消防局在審查防火安全專業計劃時,可借助合資格的第三方實體發出的專業意見來進行審批,以確保對較複雜的情況有較嚴謹和完整的審批;訂定防火安全資格制度,專門規範技術員及合資格企業為執行檢查、保養和維修防火安全系統職務的註冊及責任制度,並由消防局進行監管。 強化監督促使新增刑事責任 法案強化防範性及合法性監督措施,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及消防局局長可採取相應的防範及監督措施,如禁制違規工程及扣押違法存放的物品等;為完善懲處制度,新增刑事責任,訂立違令罪,將行政違法行為分為極嚴重、嚴重及輕微三級,違法者可被科處澳門幣2,000元至20萬元罰款,如屬法人,罰款則可提高至80萬元。

13/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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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會:明年預算赤字無可避免

六部門逆市下增聘逾600人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12)日下午首次審議政府提交的《 2021年財政年度預算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疫情關係對全球經濟的影響難以消除,明年度財政預算案亦無可避免是一份赤字預算,以開源節流、量入為出作主軸。會上有委員指出人員預算編制中有六個部門增聘50至260人不等,要求政府解釋在節約開支下,仍增聘人手的原因。何潤生表示,委員會已就預算案例出問題清單,取下周與政府代表舉行會議,同時期望預算案可在下(12)月中旬完成審議。 會議上,多位委員詢問政府的收支情況,其中包括預計賭收1,300億元的具體計算方法、動用超額財政儲備265億元後具體落實的操作、明年出售不動產收入估算只有70萬元是否過低等。委員亦期望政府解釋,怎樣在《基本法》規定下,使政府做到收支平衡。 另外,明年政府投資預算(PIDDA)約為185億元,何潤生表示,今年9月30日為止已開支108億元,只留有約80億元作明年使用,委員關注新項目所涉的具體預算。 六部門增聘50至260人不等 明年度人員預算編制方面,何潤生指預算案提及明年預計人員數目約為3.6萬人,雖然較今年年底的3.8萬人低,但委員在細節中發現有六個部門分別在「疫」下增聘人員,其中司法警察局增聘83人、環保局增聘50人、保安部隊事務局增聘113人、懲教局增聘83人、衛生局增聘260人、澳門大學增聘52人,委員認為與政府的節流方向不同,要求政府解釋。 教育預算減十億望政府解釋 高等教育局將會在明年2月合併入新設的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但明年預算列明為高教局撥入1.1億元,何潤生引述會上委員的意見,詢問上述預算的去向。另外教育方面預算亦較去年減少十億元,與政府早前明言不減民生教育的方針不同,委員詢問當中理由。

13/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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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市集競投50人爭15檔

申請人超過去年一倍

市政署將於12月19日至明年1月3日在澳門塔石廣場舉辦「2020年度聖誕市集」,有關售賣聖誕禮品攤檔經營准照昨(12)日進行競投,今年市政署共提供15個檔位公開競投,署方共收到50份申請,較去年22份超出逾一倍,出席競投申請人共34名。競投價最高是最近小食區的檔位,以元(澳門幣,下同)投得。 按衛生局指引制定防疫措施 對於今年市政署在「疫」下增加競投攤位數量原因,市政署小販事務處處長甘志威回應時表示,與活動參與人數無關,主要因應遊戲設施方面有所調整,設施總數由以往的四個減為三個,釋放更多場地空間,因此決定增加競投攤位。甘志威指活動會按照衛生局的指引制定防疫措施,包括進場人士需要測溫和出示健康碼,並因應情況進行人流管制措施等。 競投者:成交價較預期高 競投金額方面,今年最低競投價為元,最高為14,000元,而大部分攤位成交價介乎至12,000元,較去年8,500至13,000元的水平高。今年首次參與、以10,500元投得攤位的陳先生表示,本身正在籌備開舖事宜,是次競投攤位主要是「試水溫」;他稱,成交價較預期的5,000至6,000元要高,不過攤檔位置「啱心水」,所以亦願意一試。 聖誕市集將設有22個聖誕禮品區檔位及八個小食區檔位。為使售賣產品多元化及支持本土文化創意產業,市政署保留部分檔位,特別邀請社團並再次與文化產業基金合作,由本澳文創企業、社團及飲食業界共同參與經營,15個聖誕禮品檔位則以口頭叫價方式競投。 聖誕市集15檔位,市政署共收到50份申請,競投價最高的是最近小食區的檔位,以14,000元投得。(吳泳欣攝)

13/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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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冬日嘉年華昨揭幕

配合防疫指引管制人流

「銀娛特約:第三屆澳門冬日嘉年華」昨(12)日在澳門觀光塔街揭幕。澳門國際嘉年華協會會長何敬麟受訪時表示,今年嘉年華主要吸引本地市民,相信現時訪澳旅客減少對活動人流不會造成太大影響,而主辦方亦會積極配合衛生局防疫指引,包括入場前需出示健康碼、必須佩戴口罩,以及適時設置人流管制措施。 今年活動的主題為「共建健康之城展現旅遊活力」。何敬麟致辭時表示,過去成功舉辦兩屆嘉年華活動,分別吸引十萬多入場人次,致力推動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另一方面,何敬麟期望嘉年華活動可繼續為粵港澳大灣區青年提供一個實踐和學習平台,增加青年舉辦大型活動經濟,以培育大灣區發展所需的人才。 戶外真雪樂園免費入場 「第三屆澳門冬日嘉年華」活動是由澳門嘉年華協會,澳門旅行社協會及澳門創意產業協會共同主辦,為澳門戶外最大的真雪樂園,場內設有冬日滑雪區,滑雪梯攤位遊戲區,兒童天地區等項目。嘉年華於昨日起至下(12)月27日,逢周五、六日及公眾假期下午1時至晚上10時假澳門觀光塔街舉辦,活動免費入場。 活動場內設有冬日滑雪區,滑雪梯攤位遊戲區,兒童天地區等項目。(梁佩茵攝)

13/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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